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类型化研究 - 中国高校教材图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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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
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类型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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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SBN: | 978-7-5620-8728-1 |
责任编辑: | |
| 作者: |
高家伟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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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订: | 平装 |
| 印次: | 1-1 |
开本: | 16开 |
| 定价: |
¥126.00
折扣价:¥113.40
折扣:0.90
节省了12.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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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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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版社: |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
页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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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版日期: |
2020-05-01 |
每包册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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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规划教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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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部级规划教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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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入选重点出版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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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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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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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激活《行政诉讼法》第6条有关“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的总则规定,梳理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的方法论脉络,本书分为原理、类型和对策三篇,应用类型分析的方法论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问题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研究。行政行为的概念呈现出与时俱进的时间性规律,行政行为要件理论折射出行政诉讼程序的阶段性规律,行政行为的效力理论折射出从威权主义的形式法治模式逐步向民主主义的实质法治模式迈进的范式转变规律,而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的类型化理论指向审查尺度的精确化、审查内容的精细化、庭审过程的实质化,最终服务于行政诉讼制度的人性化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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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简介: |
高家伟,中国政法大学“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研究中心研究员、诉讼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1969年出生于新疆建生产建设兵团,1987年至1991年攻读西南政法学院法学学士学位,1991年至1997年攻读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1994年在中国政法大学任教至今。作为高级访问学者先后访学于德国康斯坦茨大学法学院(1999年至2000年)、芬兰图库大学法学院(2000年)、德国德雷斯顿大学法学院(2001年至2002年)、台北“中研院”法学所(2011年)。著有《行政诉讼证据的理论与实践》(1999年)、《国家赔偿法学》(2000年)、《欧洲环境法》(2000年)、《国家赔偿法》(2004年)、《公正高效权威视野下的行政司法制度研究》(2011年),译有《行政法学总论》(2000年、2002年)、《行政法》(三卷,2004年至2007年),主持编辑整理《王名扬全集》(五卷六本,2016年)。在《中国法学》《现代法学》《法学家》《政法论坛》《月旦法学》等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六十多篇,参加编写法学教材多本,主持或者参加国家级、省部级项目十余项。 作者团队 闫尔宝,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第一章、第八章 李大勇,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副院长、教授,第二章、第六章 谢立斌,中国政法大学中德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第三章 郝战红,中央纪检委国家监察委干部、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管理学博士,第四章 刘东刚,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执业律师,第七章 李昕,首都师范大学法律系主任、教授,第九章、第十四章 贾媛媛,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第十章 肖克,中国政法大学“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研究中心博士研究生、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法官,第十一章 刘东亮,西安交通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第十二章 高秦伟,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第十三章 方洁,浙江大学城市管理学院教授,第十五章 赵世奎,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法官,第十六章 杨开愚,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第十七章 宋炉安,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法学博士,第十八章 杨天波,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第十九章 刘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法学博士,第二十章 高家伟,中国政法大学“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研究中心研究员、诉讼法学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导论、第五章、结语、司法解释试拟稿,各章内容提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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