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通义(诉讼法学著作 ) - 中国高校教材图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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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
刑事诉讼法通义(诉讼法学著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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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 | 978-7-5620-4154-2 |
条码: | |
作者: |
徐朝阳
相关图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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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订: | 平装 |
印次: | 1-1 |
开本: | 32开 |
定价: |
¥36.00
折扣价:¥32.40
折扣:0.90
节省了3.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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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数: |
300千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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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
页数: |
39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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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编号: | |
每包册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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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 |
2012-0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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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
本书于中华民国二十年(即1934年)四月初版,旋于是年七月再版。本书勘校依据版本为再版本。该书是对1928年《刑事诉讼法》逐条评注。其中,作者逐条撰述条文的文义解释、理由外,还附录了中华民国最高法院(1927年以前称为“大理院”)所作的判决例、解释例以及相关法令。征引解释、判例中,往往涉及清末以降的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规,如《刑事诉讼律(草案)》(宣统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即1911年1月24日);《刑事诉讼条例》(1921年11月14日公布、1922年7月1日施行);《京师高等以下各级审判厅试办章程》(光绪三十年十月二十九日,即1907年12月4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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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
徐朝阳 字呜昌,浙江永康县城东街人,生于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4月)。出身书香世家,家教甚严,国学根基扎实。永康县立第一高等小学(今大司巷小学)毕业后,考进金华省七中,高中毕业后就读北京大学法律系(另一说,毕业于北平朝阳大学法律系)。二十五岁毕业,获法学士学位。后人上海商务印书馆任编辑。1932年“一·二八”事件后,日寇进犯上海,商务印书馆被炸,徐朝阳返回故里。1933年初出任永康县中学校第十六任校长,兼教公民、法律两课。他在两年任期内,树木树人,化雨春风,诲人不倦,桃李盈门,侃侃如也。1935年受浙江警校校长赵龙文聘请赴该校任教官,后调任南京中央警校教官。1937年七七芦沟桥事变,全国抗战,中央警校西迁,浙江省政府退至方岩。是年,徐朝阳受阮毅成之召,出任浙江省政府民政厅视察,巡视各县,宣传抗日,鼓舞民心,振奋士气。后又受李默庵将军之邀,担任陆军第32集团军总司令部军法处上校处长。抗战胜利后辞去军职,在上海开办律师事务所。1979年逝于上海。 徐朝阳勤于治学,著述颇丰。计有《中国古代诉讼法》(商务印书馆1927年版)、《中国刑法溯源》(商务印书馆1929年版)、《中国亲属法溯源》(商务印书馆1930年版)、《中国诉讼法溯源》(商务印书馆1933年版)、《刑事诉讼法通义》(商务印书馆1934年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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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目录: |
绪 论 第一章 刑事诉讼法之意义………………………………1 第二章 刑事诉讼法之主义………………………………1 第三章 刑事诉讼法之地位………………………………7 第四章 刑事诉讼法之效力………………………………8 第五章 刑事诉讼法之解释………………………………10 本 论 第一编 总 则 第一章 法 例……………………………………………12 第二章 法院之管辖………………………………………16 第三章 法院职员之回避…………………………………37 第四章 被告之传唤及拘提………………………………49 第五章 被告之讯问………………………………………59 第六章 被告之羁押………………………………………63 第七章 证 人……………………………………………76 第八章 鉴定人……………………………………………89 第九童 扣押及搜索………………………………………97 第十章 勘 验……………………………………………107 第十一章 辩 护…………………………………………111 第十二章 裁 判…………………………………………118 第十三章 文 件…………………………………………124 第十四章 送 达…………………………………………126 第十五章 期 限…………………………………………133 第二编 第一审 第一章 公 诉……………………………………………140 第一节 侦 查…………………………………………14l 第二节 起 诉…………………………………………179 第三节 审 判…………………………………………186 第二章 自 诉……………………………………………238 第三编 上诉 第一章 通 则……………………………………………25l 第二章 第二审……………………………………………276 第三章 第三审……………………………………………297 第四编 抗 告 第五编 非常上诉 第六编 再 审 第七编 简易程序 第八编 执 行 第九编 附带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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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片段: |
点校说明 关于本=岛的点校,兹说明以下几点: 1.《刑事诉讼法通义》于中华民国二十三年(即1934年)四月初版,旋于是年七月再版。本书校勘依据的版本是中国民国二十三年七月再版。 2.该书是对1928年《刑事诉讼法》的逐条评注。其中,作者除逐条阐释条文的文义解释、理由外,还附录了中华民国最高法院(1927年以前称为“大理院”)所作的判决例、解释例,以及相关法令。 原著征引解释、判例时,往往涉及清末以降的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规,如《刑事诉讼律(草案)》(宣统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即1911年1月24日);《刑事诉讼条例》(1921年11月14日公布、1922年7月1日施行);《京师高等以下各级审判厅试办章程》(光绪三十三年十月二十九日,即1907年12月4日)等,希请读者阅读、引用时留意。 3.原书为竖排版,现改为横排版。原文明显文字错讹之处,径改之,不再单独予以说明。原文脱漏之处,校勘者根据上下文意予以补正,并用“〔 〕”格式注明。 4.为阅读便利,本校勘本统一使用现行标点符号的标注体例。此外,对于原书引文部分句读不当的地方,也一并予以订正。 5.为阅读上的便利,对于原书及引文中出现的繁体字,一律以1988年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新闻出版署联合发布的《现代汉语通用字表》为准改为简体字。但出于对作者及原书的尊重,对于原文中的异体字,则一仍其旧,以期真实反映原著的时代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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