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服从与文明 1没有影响? 2服从是一种美德吗? 3文明的美德(The Virtue of Civility)
索 引 译者后记
精彩片段:
前 言
本书承担着一个略显老套的任务,即要解释并评价国家向其公民主张的权威。有人曾经指出:“权威问题具有一个坏名声,一个哲学家要讨论这个问题的话,就必然会引起怀疑和敌意。” 如果我预先就指出,这本书出自权威的怀疑者而非权威的狂热支持者,那么我或许可以避免某些怀疑,不过毫无疑问,我只有通过吸引他人来做到这一点。本书断言,现代国家主张了一种总体上无法得到证成的权威。但同时,本书又不是一名哲学无政府主义者的作品。我主张,政治权威有时候是合法的,不过这种观点离经典政治义务理论所暗示的那些观点还有一定的距离。如果在这一点上我是对的,那么大多数现代法律理论与政治理论就是建立在一种错误的观点之上。没有必要解释政治建制如何才能为一般性的服从义务提供根据。就像其他各种业已失败的超验性论证一样,这些论证也在为一个完全错误的前提寻找可能性条件,因为并不存在这种义务。 本书原本是我向牛津大学提交的博士论文。我要感谢查尔斯·泰勒(Charles Taylor),他最先向我介绍这些问题,通过言传身教让我认识到政治理论对我的重要意义,然后又在我的研究的准备阶段给我以指导。后来,我的导师换成了约瑟夫·拉兹(Joseph Raz),他给我的持续鼓励和批评是无价的。我从我们的多次讨论和他本人的著作中学到了许多东西,或许我本来应该学到更多的。我还要感谢英国国家奖学金委员会(Commonwealth Scholarship Commission)、加拿大社会科学与人文研究委员会(Social Science and Humanities Research Council)和我的父母,感谢他们在我求学于纳菲尔德学院期间给我的支持。 此外,还有很多人曾给予我帮助,他们有的给我提出建议,而更多的则是提出批评。其中,我要特别感谢约翰·菲尼斯(John Finnis)、viii斯蒂文·卢克斯(Steven Lukes)、尼尔·麦考密克(Neil MacCormick)、大卫·米勒(David Miller)、帕特里克·诺维尔-史密斯(Patrick Nowell Smith)以及杰里米·沃尔德伦(Jeremy Waldron)。他们纠正了我的许多错误,不过如果本书还有什么错误的话,责任自然在我。我在牛津大学林肯学院以及后来在多伦多约克大学的学生们也为这些论证的较早版本付出了努力,并帮助改进了我的论证。我还要感谢莫淑妍(ShuYan Mok)在准备本书定稿时给予的帮助。我亏欠丹尼斯·里尤姆(Denise Réaume)太多了,无法在这里加以表达:她经常抽出自己的研究时间来和我讨论,鼓励我,批评我,并且在其他很多方面改善了我的作品和我的世界。 以前曾经发表过的一些论文有些部分在这里重印了,不过我往往都作了一定的修改。这些论文是:“Law Coordination,and the Common Good”,Oxford Journal of Legal Studies 3 (1983),pp299~324;“Support for the System”,British Journal of Political Science 15 (1985),pp127~142;“Authority and Convention”,Philosophical Quarterly 35(1985),pp329~346.感谢这些杂志的编辑和出版方——牛津大学出版社、剑桥大学出版社以及布莱克维尔出版社——允许我在这里使用这些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