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刑罚的转化机制——以新旧五刑转化为视角 - 中国高校教材图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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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
中国刑罚的转化机制——以新旧五刑转化为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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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 | 978-7-5620-6056-7 |
条码: | |
作者: |
陆侃怡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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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订: | 平装 |
印次: | 1-1 |
开本: | 32开 |
定价: |
¥22.00
折扣价:¥19.80
折扣:0.90
节省了2.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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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数: |
145千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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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
页数: |
18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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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编号: | |
每包册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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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 |
2015-05-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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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
本书是一篇以当下死缓制度的现实问题出发,试图以历史的视角来解读与此相关问题的一种尝试性文章。全文以死缓制度在执行效果上的弊端为切入口,引入全书的中心问题:如何才能合理地实现生刑与死刑之间的合理过渡,使得刑罚整体上更加科学。为此全书从我国丰富的法律历史中寻找线索和答案。通过梳理五刑的进入和退出机制,结合历史变迁的大视角和宋代“折杖法”改革等微观视角,总结出减死之刑分化出的“减等”和“替代”这两条不同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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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
陆侃怡 女,1984年3月出生于浙江省余杭县。2007年6月毕业于浙江师范大学法律系,2010年6月获得中国人民大学刑法学硕士学位,2013年6月获得中国人民大学法律史博士学位。2013年7月~2015年6月进入中国政法大学博士后流动站工作,从事诉讼法方向的研究。就读博士其间,在《人大复印资料》、《北方法学》、《杭州师范大学学报》、《中国监狱学刊》等期刊上发表多篇论文,并获得第三届张晋藩法律史学基金会论文大赛优秀论文三等奖。主要研究方向:中国刑法史,中国法制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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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目录: |
序 1 导论 1 一、研究的缘起 1 二、研究现状与文献综述 2 三、研究方法、知识创新 8 第一章 死缓的悖论:死刑?自由刑? ——对南方某监狱实证考察 9 一、报告的意义 9 二、服刑人员对于死缓制度看法调查问卷的分析 10 三、监狱管理人员对于死缓制度看法调查表的分析 16 第二章 古代减死之刑的机制 24 一、引言 24 二、身体的政治——死刑执行方式的精简 29 三、流刑的展开——肉刑退出后的第一次弥合尝试 47 四、宫刑的变迁——刑种退出机制的描述 65 五、宋代折杖法——整体统一刑罚体系的一次尝试 77 六、从死罪到死刑的距离——分析中国传统社会的死罪区分技术 93 第三章 清末立法减死之刑的变化 108 一、引言 108 二、死刑唯一的形成——文明与律法的“新关系” 114 三、 劳役与自由——流刑和自由刑的“貌合”与“神离” 130 四、司法与立法的分离——死刑替代与死刑减等的分野 141 第四章 结尾 156 附录 166 一、监狱管理人员对于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制度的看法调查表 166 二、 服刑人员对于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制度的看法调查表 171 参考文献 175 后 记 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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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片段: |
序
对于死刑制度的研究一直是刑法研究当中的热点,并且随着刑法修正案的不断出台,以及顶层设计中对于逐步废止死刑执行的目标的确定,早期关于中国是否需要废除死刑的争议暂时告一段落。但是接踵而来的是一个更加实际并且细致的问题,即在逐步废止死刑的基本目标之下,如何实现这样一种目标呢?理论上,我们可以选择一步到位式的从立法和司法上彻底废止死刑,也可以选择在立法上暂时保留死刑,逐步在司法上减少乃至最终停止执行死刑。无论是何种方式,在世界各国的废止死刑的做法中都存有先例。对于死刑的废止,至少要做好两方面的准备:第一,在如今死刑问题普遍政治化的背景下,往往需要考虑国际废除死刑运行的进展;第二,如何使得整个刑罚体系更加协调,以使其可以填补死刑废止之后的基本角色,即所谓的死刑替代刑的问题。这两者一个为价值判断问题,一个为法律技术问题,都是废止死刑所必须考量的最基本因素。
在以往的研究中关于死刑是否需要废止或者如何废止的主题基本就围绕报应主义与功利主义之间的价值争议而展开。其有着哲学的理论深度,但是往往缺乏对于其他学科背景观察视角的广度。由于死刑的效果问题本身具有既不能证真也不能证伪的特征,使得这些关于刑法哲学层面的讨论多少有种形而上的缥缈,而缺乏一种可以让其他部门法乃至普通人亲近的感觉,这多少让人有些遗憾。
本人的求学经历与其他法科的同学相比,多少有点不走“寻常路”。我在本科法学专业毕业后,出于对刑法专业的兴趣,选择了该专业。刑法以其深厚、复杂而又精巧的理论积淀深深地吸引了我,但是,在于与司法实践的接触中,我又常常感到,如此精巧、厚重的理论在实践中所能运用的机会却是少之又少。为此,常常苦恼不断发展的刑法理论技术到底是为了实现一种完备的逻辑体系,还是为了真正解决在实践中遇到的各类案件的定罪量刑问题。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中,一位教授讲解的主题恰好是关于当时刚刚兴起的“刑事和解”问题。当谈到这项制度的理论基础时,对应的是西方刑法理论中的“被害人学”以及“恢复司法”等问题。但是在课堂的最后,这位教授合上书本,非常真诚而又无奈地告诉我们,其实中国基层许多法院从很早以前就已开展了这方面的尝试,是一个典型的实践超前于理论的现象。但是如果需要进一步推广这项制度就必须寻找到了合理的理论支持,而这样的支持在目前大的理论环境下只能从西方刑法理论中去寻求,哪怕这样的理论支持在西方已经过时,甚至被证明是失败的。这是一堂令我印象深刻的课,在课后,我又查阅了各种论文资料,果然如这位教授所说,“刑事和解”的理论几乎无一例外的都来自于西方刑法理论。在一次无意的机会中,我旁听了一堂中国法制史的课,期间,有同学提到了中国传统司法中的民间调解制度和官方的和解制度,而后者就是目前失传很久的“保辜制度”。这项制度虽然在名称上消失于当代的刑法、司法体系,但是其中蕴含的和解思想以及制度设计的技术都与刑事和解有着很大的相似。所以,在这之后,我开始逐步关注中国传统法律制度、思想中的各种内容,尤其是对当代刑法制度具有相同或者相似性的制度。
最终,在刑法学硕士毕业之后。我带着对中国法制史的浓厚兴趣,填报了法律史博士专业,并顺利通过了考试。就我个人的理解而言,无论是什么专业,其根本的目的都在于发现那些现实中确实存在的问题,并且努力去解决它。专业的划分仅仅代表着你拥有的某方面的方法、工具,使你更容易寻找到解决问题的路径而已。但是,这更意味着你拥有一种更加高级的学习能力和兼容能力。因此,无论是刑法理论,还是法制史的史料梳理,都能够成为发现问题、解读问题、解决问题的基础。
由于我的跨学科经历,以及对于刑法、法制史专业的热爱,我总希望能实现一种将两种专业融会贯通的设想。希望能以法制史繁多而又夯实的材料增加刑法说明的充分性,通过刑法逻辑的精确性、严密性提升法律史史料的理论性。本书就是本人对于上述期待的一种尝试。全书抛开了当代刑法争议死刑制度的基本理论,而是从中国古代刑罚体系的转化中寻找问题的线索。通过以中国两千多年以来漫长的刑罚变迁为基本视角,以价值、制度、技术三个层面的描述来揭示中国古代刑罚资源转变的基本规律和要素,由此希望能够成为当下观察乃至构建废除死刑之前的过渡机制的参考。
由于史料的限制,我对于五刑转化机制的描述不能做到当下部门法要求得那么详细、完整。这是法律史本身的缺憾,但是却也具有另一个其他部门法所不具备的优势——时间优势。中国法律史以其超长的历史视角可以实现对于一种制度的长期观察,并且这样的观察能更多地体现出制度本身与整个法律体系、政治环境、经济发展水平、文化特征之间的互动关系,是一个超越了刑法理论视角的观察。
当然,这样一种融合的尝试也会存在比较明显的缺陷。全书第一部分关于死缓制度的实证研究报告与后面的法律史梳理以及理论的展开多少有些脱节。而在对一些刑法问题进行法律史解答的时候,也会呈现理论性不足的问题。这些问题都是将来本人需要通过更加深入的学习来予以弥补的。并且,通过不断的学习,我也希望能够真正实现以问题为导向,各种专业融会贯通、水乳交融的目标。这在专业分割的背景下是一条前途未知的道路,但是我会以自己的努力去尝试,即便这条道路并不通畅,但其起码证明了这并不是一种特别合理的方法,这同样也是一个很有价值的结论。学术的魅力就在于未知、大胆设想、小心求证。曲折的道路与正确的结论同样具有存在的意义和价值,我愿为此进行不懈努力和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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