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现代世界问题的人类学(列维-斯特劳斯文集) - 中国高校教材图书网
书名:
面对现代世界问题的人类学(列维-斯特劳斯文集)
ISBN: 978-7-300-23476-2
条码:
作者:
[法]克洛德·列维-斯特劳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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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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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数:
240千字
出版社: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页数:
发行编号: 234762
每包册数:
10
出版日期:
2017-01-15
内容简介:
1986年春,克洛德•列维-斯特劳斯第四次出访日本,在此期间他应石坂基金会的邀请在东京做了三场演讲,这三场演讲正是此书的三个部分,演讲所围绕的主题即为此书的书名:面对现代世界问题的人类学。 为了突出并深入探讨此书的中心主旨,并使之贴近现实,克洛德•列维-斯特劳斯从他的作品中吸取灵感。他翻读了曾让自己声名大噪的文章,重新提出了一直担忧的重要社会问题,特别是“种族”与历史、“种族”与文化的关系。或者说他还在找寻着人文主义的新形式以面对当今这个巨变中的世界的未来。 在这里,克洛德•列维-斯特劳斯的老读者们能够找到那些他一直致力研究的问题,而对于新一代读者来说,这位著名的人类学家将提供给他们一种未来的视角。克洛德•列维-斯特劳斯在强调人类学作为一种新型的“大众人文主义”的重要性的同时,也在思忖着“西方文化霸权的终结”以及文化相对主义与道德评判之间的联系。当他在审视一个全球化了的社会所面临的问题时,主要关注的是经济活动、非自然生育问题以及科学思想与神话思想之间的联系。 在这三场演讲中,克洛德•列维-斯特劳斯表现出了对这个正要迈进21世纪的世界的担忧,因为它正面临着严峻的问题:“意识形态爆炸”的多种形式与传统主义演变之间的类同。
作者简介:
克洛德•列维-斯特劳斯(Claude Lévi-Strauss,1908-2009),法兰西学院荣誉退休教授,法兰西科学院院士,著名人类学家,法国结构主义人文学术思潮的主要创始人,当初五位结构主义大师之一。 译者简介:栾曦,哈尔滨师范大学西语学院法语系任教,毕业于西安外国语大学,法语专业硕士,主要研究方向:翻译、法国社会与文化。出版《新编法国语言与文化》一书。 列维-斯特劳斯早年就学于巴黎大学。青年时代爱好哲学,并醉心于卢梭、弗洛伊德和马克思的思想;嗣后致力于文化人类学研究达50余年之久。20世纪30年代他曾在巴西考察当地土著社会多年;40年代旅美期间钻研英美人类学与结构语言学,陆续发表了大量研究成果;自1959年起任法兰西学院教授。他的学术影响波及人类学、语言学、哲学、历史学等诸多领域。 在素重人文科学理论的法国文化中,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两大“民族思想英雄”之代表应为:存在主义哲学家萨特和结构主义人类学家列维-斯特劳斯。
章节目录:
Ⅰ 西方文化霸权的终结1 向他人学习2 独特且奇怪的现象5 一个共同点14 “真实性”与“不真实性”21 “按照我的西方观点”30 一种“最理想的多样性”40 Ⅱ 当代的三个重要问题:性、经济发展和神话思想48 2 面对现代世界问题的人类学 生育者、子宫出借人和社会亲子关系50 人工生殖:处女和同性恋夫妇56 从史前史的燧石到现代工业生产线63 “自然”的矛盾性69 “我们的社会生来就是为了改变”74 科学思想、历史思想和神话思想有何相似?82 Ⅲ 承认文化的多样性:日本文化教会我们的91 人类学家与遗传学家91 “种族”——一个不恰当的词99 多样性引发的议论105 “不完美的艺术”113 文化相对主义和道德评判122 参考文献130
精彩片段:
人类社会的第一个需求便是繁殖,即延续。任何社会都应该有一个亲子关系认定标准,以确定每一个新成员对社群的从属关系;有一个亲族关系系统,以确定区分血缘亲属或姻亲亲属的方式;有一些规则来规定婚姻的方式,同时明确能否结婚的对象;而且还要有医治不育症的办法。
然而,自从西方社会找到了辅助生殖或人工辅助生殖的办法,医治不育症就一直是个尖锐的问题。我不知道日本的情况如何。但在欧洲国家、美国和澳大利亚,这个问题一直困扰着人们,这些国家甚至正式成立委员会来讨论这个问题。议会会议、报刊和公众舆论也广泛地响应此问题的讨论。
问题到底是什么?一对夫妻,今后可能——或者对于某些方法来说,即将成为可能——其中一人不育或两人都是不育的,但可以通过各种办法来生育孩子,比如人工授精、卵子捐献、借胎怀孕、胚胎冷冻以及用丈夫或另一个男人的精子与妻子或另一个女人的卵子进行的体外受精。
通过这些办法生出的孩子,根据不同的情况,可能会有一个父亲和一个母亲(正常情况下)、一个母亲和两个父亲、两个母亲和一个父亲、两个母亲和两个父亲、三个母亲和一个父亲,甚至是三个母亲和两个父亲——此时,精子提供者不是父亲本人,而三个母亲中,一个提供卵子,一个出借子宫,第三个则是孩子法律上的母亲。
这还不是全部,因为还会有这样的情况:女人要求用已故丈夫的冷冻精子进行人工授精,或是两名同性恋女人想要共同拥有一个孩子,方法是用其中一个人的卵子和一个匿名提供者的精子进行人工授精,然后立即植入到另一个人的子宫内。我们也不明白为什么曾祖父的冷冻精子在一个世纪后不能被用来受孕曾孙女;那样的话,生下来的孩子将是其母亲的叔祖、自己曾祖父的兄弟。
如此,便出现了两个方面的问题:一个是法律上的问题,另一个则是心理和伦理上的问题。
关于第一点,欧洲国家的法律是自相矛盾的。在英国的法律中,即使作为法律上的假定,社会亲子关系也是不存在的,精子捐赠者可以合法地追还孩子或有责任抚养孩子。在法国,情况却恰恰相反,《拿破仑法典》坚持遵循一句古老的格言:“Pater is est quem nuptiae demon-strant.”(拉丁语:“婚姻指出父亲。”)即认定母亲的丈夫就是孩子合法的父亲。但是,法国的法律自身也是矛盾的,因为1972年的法律是允许孩子寻找生父的。社会关系和生物学关系,二者孰轻孰重,我们不再能够说清楚。
在现代社会,事实是,基于生物学联系认定亲子关系有压倒基于社会联系认定亲子关系的趋势。但是,怎样解决辅助生殖所带来的问题呢?确切地说,在辅助生殖的情况下,法律上的父亲不再是生育孩子的人,而社会和伦理意义上的母亲,并没有提供自己的卵子,可能也没有提供子宫来怀孕。
此外,区分开来的社会父母和生物学父母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又将是什么呢?如果子宫出借者生出的是一个发育不好的婴儿,委托父母拒绝接受这个婴儿的话,到底该怎样裁定?或者反过来,如果利用丈夫的精子受孕的代孕妇女改变主意,打算把孩子留下自己抚养,又该怎样解决呢?
最终,无论是哪种做法,只要是可行的,就可以自由地被使用吗?或者,法律就该允许某些做法而禁止其他做法吗?在英国,沃诺克(Warnock)委员会(以该委员会的主席命名)基于遗传母子关系、生理母子关系和社会母子关系三者的区别,建议禁止代孕,并认为在这三种关系中,正是生理母子关系建立了母亲与孩子之间最密切的联系。虽然在法国,公众舆论已经在很大程度上接受了借助辅助生殖的办法来解决已婚夫妇不育的问题,但在面对某些情况时,依然是犹豫不决的,例如:一对同居情侣想要孩子时,以及女人希望用已故丈夫的冷冻精子受孕时。而当涉及一对夫妇想在妻子绝经后要一个孩子、一名单身妇女或是一对同性恋夫妇想要孩子的问题时,法国的舆论则表现出了明显的消极态度。
从心理学和伦理道德的角度来看,似乎主要是信息公开与否的问题。捐精或捐卵、代孕都应该是匿名的吗?还是社会父母和孩子在需要时可以知道参与者的身份?瑞典对此是完全公开的,英国也有同样的趋势,而法国的公众舆论和法律规定是相悖的。然而,即使是允许信息公开的国家,也仍然和其他国家一样,认为要将生殖与性欲区分开来。举个最简单的例子——捐精,公众只接受它发生在实验室里,并由医生来操作,因为人工方法可以排除捐赠者和接受者之间的任何个人联系以及情感和性欲的共鸣。然而,无论是对精子捐献还是对卵子捐献来说,匿名所带来的担忧似乎与普遍反应相反,即便在当今社会,虽然人们不会说出来,但人们会认为这种服务更经常地是以“家庭”的方式进行的。举个例子来看,巴尔扎克有一本未完成的小说,1843年开始撰写,当时法国的社会偏见比今天要大得多。巴尔扎克给它起了个意味深长的名字,叫做《小资产者》。这本纪实性小说讲述的是两对夫妇朋友,一对是有生育能力的,另一对则不育。他们商量后决定让有生育能力的女人和不孕女人的丈夫一起生育一个孩子。两家人住在一起,生出的女孩受到两个家庭一样的疼爱,而且他们身边所有人都知道此事。
正是这些因生物学的进步而成为可能的辅助生殖的新技术扰乱了现代人的思想。在维持社会秩序方面,面对这些新情况,我们的法律观念、精神和哲学信仰显得无能为力,找不到应对的办法。怎样确定不再一致的生物学亲子关系和社会亲子关系之间的联系呢?生殖与性欲的分离所带来的道德和社会后果又会是什么呢?该不该承认个人单身生育的权利?孩子有没有权利知晓生育者的种族和遗传健康的基本情况?我们可以在怎样的范围内,把大多数宗教视为神圣不可侵犯的生物学规律违反到何种程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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