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发展中国家的博物馆还是发达国家的博物馆,都在探寻如何在符合自身使命和职责的情况下,在经济社会获得发展机会。在这样的背景下,博物馆怎样才能确保持续符合标准和完整性呢?这一问题部分取决于对知识产权实施有效的管理。
史密森学会的退休教授斯蒂芬·威尔(Stephen Weil)提出了一套衡量一个博物馆是否有品质的标准。根据威尔先生的理论,博物馆应当做到:
①有目标;
②有能力;
③有效益;
④有效率。
博物馆的目标决定了博物馆所肩负的责任,而目标的实现取决于博物馆实现其规划的能力。威尔认为,能力包括博物馆所拥有的智力专有技术、能让博物馆举办展览的财政和人力资源能力、使展览能够与适宜的对象开展合作,尤其是实现目标的能力。
“一个成功的博物馆最明显而直接的特点是,它的手中总是掌握足够的资源,能够保证自身不间断地、持续地发展。有些人可能对这一观点觉得不愉快,但是金钱对博物馆真的影响重大。”
效益可能是最难以衡量的标准,因为博物馆的运营并不以营利为目的。在一个公司中,效益或者财富是以净利润为衡量标准的。对于博物馆而言,总体效益是衡量净收入的标准。因此,根据威尔的理论,即使一个博物馆是有能力和明确目标的,如果这个博物馆的总体效益难以量化,那么这个博物馆也有可能没有实现其使命。衡量是否成功非常复杂,因为没有一个公认的成就衡量标准,在博物馆界也是如此。
威尔的最后一项要求是效率。效率在威尔的理论中并不是优先考虑的首要因素,因为营利不是博物馆的主要目标。在威尔看来,效率不应在方法上与“商业化”的义务相混淆。相反,博物馆持之以恒的目标应当是“以更少的花费来尽可能获得最大的艺术反响”。
因此,为了保证全面提升博物馆的品质,一个现代的博物馆应当审慎评估某一新的方法是否有助于实现目标,特别是在体验经济下,包括向观众提供高品质的体验,不论这种体验是现实的还是虚拟的。此外,在技术占主导地位的社会里,博物馆还应当清楚他们在与营利性公司例如谷歌公司、(美国)哥伦比亚广播公司的合作交往中所面临的问题。
在数字时代,如果不能对知识产权进行良好的管理,博物馆就无法将互联网作为教育和交流的工具进行利用。因此,加强对知识产权的管理,可以帮助博物馆强化和提高与公众进行交流的能力,这种能力在数字时代对于博物馆实现目标、履行使命具有关键作用,并且能够确保博物馆实现其效益和效率。良好的知识产权管理实践可以保证博物馆更好地理解财务风险,还可以决定博物馆在平衡财务风险及实现目标与完成使命方面的能力。这对管理一家高品质的博物馆来说是一项必备的能力,因为知识产权管理直接影响到博物馆实现目标的能力。最终,知识产权的使用和管理对于博物馆的成功和品质具有最重要的影响,因为知识产权能够促进民族文化遗产的发展,而这是博物馆存在的最主要的目的之一。
本指南不着眼于讨论知识产权保护的强或弱。相反,本指南提倡在博物馆内部加强对知识产权的管理,这样博物馆可以成为学习的场所,同时也能够为社会提供知识经验。这是一个确保机构整体品质的问题,正如威尔的四要素检验法所要求的那样。一个博物馆如何辨识自己的知识产权,如何理解自己在信息内容利用过程中的权利和限制,对于发生的问题是否有能力加以解决,是否有能力实现自身目标,都取决于博物馆强大的知识产权管理规划和政策。
本文摘自法大社出版《博物馆知识产权管理指南》[加]莉娜·埃尔斯特·潘托洛尼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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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物馆知识产权管理指南》 作者:[加]莉娜·埃尔斯特·潘托洛尼 著 栾文静、陈绍玲译 ISBN:978-7-5620-9207-0 定价:49元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9年9月
内容简介
该指南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委托撰写,可以帮助博物馆利用知识产权制度来改进其藏品在数字环境中的管理。该指南在第一部分介绍的是与博物馆有关的知识产权问题,例如学术作品中的权利、内部开发的技术,以及在商业环境中用于博物馆识别与宣传的品牌工具。这一部分还推荐了知识产权管理的多种最佳做法,以便让博物馆能够发现自己的知识产权,理解自己在使用藏品方面的权利,并提高随机应对重要知识产权问题的能力。指南第二部分对现有的各种商业模式进行了回顾,这些商业模式可以让图书馆获得适当机会,以建立可持续的资金来源,并完成其声明的目标。
作者简介
[加拿大]莉娜·埃尔斯特·潘托洛尼 国际博物馆协会法律事务委员会主席,加拿大遗产信息网法律顾问,博物馆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专家,哥伦比亚大学版权顾问办公室主任。
栾文静 女,山东烟台人。山东大学法学、英语双学士,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硕士,故宫博物院法律处副处长,副研究馆员。长期从事博物馆法律工作,主要研究方向为博物馆知识产权保护、博物馆法律争议解决。
陈绍玲 男,江苏泰州人,法学博士,华东政法大学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国家版权局国际版权研究基地研究员,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博士后,主要研究方向为知识产权法。
来源: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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