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近代金融史十讲》吴景平著/复旦大学出版社2019年7月版/68.00元
金融即货币的融通,是商品经济的伴生物。在中国,与货币相关的记载在历代史籍的食货志中并不乏见,但“金融”一词只是在近代才开始流行沿用,而且在货币、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等领域,均出现了全新的内容,与古代金融有着根本性的区别。
20世纪20年代知名银行家徐寄庼编写的《最近上海金融史》概述了自晚清到南京国民政府初期金融业的变迁:“自山西票号衰落之后,上海金融机关之组织,成为三角线,其一为钱庄,其二为外国银行,其三为内国银行。若信托公司、储蓄会、官银号、银公司,均得归纳于银行或钱庄之内”。
另一方面,中国近代金融史与工商经济和财政等领域既有区别,又有着密切的联系。20世纪30年代问世的《中国经济年鉴》《财政年鉴》中,金融部分都有着显著而丰富的内容;而全面抗战爆发初期的《中国金融年鉴》更认为,广义的金融不仅包括“货币动态”,即狭义金融,还包括“以流通货币为业务之机构”,以及“在现在统制经济的国家政策之下”与货币供求关系变动密切相关的财政收支、公债、国际贸易、物价等内容。
作为中国近代金融史的主要对象之一,金融市场主要由金融组织及其可以调运的资力、货币与票据之间的交互作用组成,各地金融市场的产生和发展演变都带有显著的区域性特征。从全国范围来看,近代中国既有全国性的金融市场,又有相对独立而又互相联系的区域性金融市场,以及情况各异的金融运行地区。从全局把握中国近代金融史,必须考察近代中国金融中心的区域性变迁,即全国性金融中心是如何发生不同地区之间的变动的,这种变动在近代世界范围内较为罕见,必须从近代中国社会变迁的全局中去把握其原因和影响。
近代中国金融史不能忽视对金融制度的研究。华资新式银行的产生虽然远迟于票号、钱庄等本土传统金融机构,距外国银行的最初进入中国也晚了约半个世纪,但其逐步成为中国金融市场的主导力量之一,更成为金融近代转型的代表者和引领者。近代中国银行制度的形成,从19世纪70年代早期构想,到1897年第一家华资银行即中国通商银行的制度文本的问世,直至清末初步形成华资银行业制度文本体系,整个过程既借镜泰西,也得益于早期股份制企业的筹办与运作实践中洋务派官员与企业家群体之间的交流与互动。
在有关近代中国银行制度的各种讨论中,不仅官商之间曾有着不同的取向和分歧,甚至洋务派官员与清廷决策机构之间、不同绅商之间,也有过争执甚至对立,但是对于中国人自办银行且股本均为本国资本的必要性、迫切性,则有着基本共识;各方所持立场也都是积极和建设性的。围绕近代中国银行制度的形塑,政商之间的合作、互动乃至博弈关系,其作用和结果基本上是积极、稳定的,这对于审视更长时期里与金融领域直接相关的政商关系,有着重要的参照系作用。
来源:中国出版传媒商报2019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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