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号: 密码:
首页  |  宏观指导  |  出版社天地  |  图书代办站  |  教材图书信息 |  教材图书评论 |  在线订购 |  教材征订
  图书分类 - 中图法分类  专业分类  用途分类  自分类  制品类型  读者对象  版别索引 
搜索 新闻 图书 ISBN 作者 音像 出版社 代办站 教材征订
购书 请登录 免费注册 客服电话:010-62510665 62510769
托育机构新规向社会征求意见 - 教育新闻 - 中国高校教材图书网
教材图书查询






综合查询 分类查询
查询新闻




最新可供书目

证据法的理论反思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魅力上海

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


财经基本技能

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新编商务日语函电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


中级手语翻译教程

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

主页 > 教育新闻
托育机构新规向社会征求意见
禁止有虐待婴幼儿记录者从事托育服务
记者:赵秀红
2019-07-10 09:39:56  来源:《中国教育报》2019年07月10日 
 

  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起草了《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和《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征求意见稿)》,今天起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8月8日。

  两个文件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而制定的。《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中提出,每个独立设置的托育机构收托的婴幼儿不宜超过150人,一般设置乳儿班(6—12个月,10人以下)、小托班(12—24个月,15人以下)、大托班(24—36个月,20人以下)3种班型。托育机构应当有自有场地或租赁期不少于3年的租赁场地,应设置符合标准的婴幼儿生活用房(用餐区、睡眠区、游戏区、盥洗区、储物区等),人均使用面积不低于3㎡。在人员规模上,托育机构负责人应当具备大专以上学历,有从事儿童保育教育、卫生健康等相关管理工作3年以上的经历。

  《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征求意见稿)》提出,托育机构应当建立照护服务、安全保卫等监控体系。监控报警系统确保24小时设防,婴幼儿生活和活动区域应当全覆盖。监控录像资料保存期不少于90日。建立健全托育机构质量评估制度,实施动态管理。依法建立托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黑名单制度,禁止有虐待、伤害婴幼儿记录的机构和个人从事托育服务。

来源:《中国教育报》2019年07月10日

本版责编:江蕾
 
 
相关评论 发表评论 发送新闻 打印新闻 上一条 下一条 关闭
专业分类
经济学  公共课与文化课  政治法律  教育学  文学艺术  历史学  理学  工学  农学  医学  计算机/网络  管理学  其他  外语  哲学
用途分类
大学本科教材 大学本科以上教材 大学教学参考书 考研用书 自学考试教材 高职高专教材 中职、中专类教材 中小学教材、教辅
电大用书 学术专著 考试辅导类图书 工具书 培训教材 其他
中图法分类
医药、卫生  语言、文字  工业技术  交通运输  航空、航天  环境科学、安全科学  综合性图书  文学  艺术  历史、地理  自然科学总论  数理科学和化学  天文学、地球科学  生物科学  哲学、宗教  社会科学总论  政治、法律  军事  经济  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文化、科学、教育、体育  农业科学
教材征订
公共课类 外语类 文科类 艺术体育类 理工类 医药卫生类 农林牧渔类 电大类 高职高专类
中职技术类 继续教育类 馆配类 其它
版别索引
北京大学出版社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清华大学出版社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北京工业大学出版社 北京大学医学出版社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出版社 北京交通大学出版社
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 北京体育大学出版社 北京邮电大学出版社 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
北京语言大学出版社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 国家开放大学出版社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
更多...
网上购书指南
一、我的账户
用户注册
用户登录
修改用户密码
修改个人资料
二、查询图书
快速查询
分类查询
综合查询
三、订购图书
第一步点击“订购”按钮
第二步确定收货人信息
第三步提交订单
存书架
四、邮购方式
普通邮寄
特快专递
五、付款方式
支付宝
邮局汇款
六、我的订单
查询订单
修改或取消订单
联系我们

| 我的帐户 | 我的订单 | 购书指南|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敬告 | 友情链接 | 广告服务 |

版权所有 © 2000-2002 中国高校教材图书网    京ICP备10054422号-7    京公网安备110108002480号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批字第版0234号
经营许可证编号:京ICP证130369号    技术支持:云因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