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上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
级别、专业
组织考试省(市)
英语 二级笔译、二级口译(交替传译)、三级口、笔译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武汉、广州、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重庆、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兵团、西安
法语 二级、三级口、笔译
北京、上海
阿拉伯语 二、三级口、笔译
北京
日语 二、三级口、笔译
北京、上海、大连、山东(济南、青岛)、天津、重庆、福建、广东、广州、浙江、江苏、吉林、黑龙江、湖北、武汉
2009年下半年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
英语二级笔译、二级口译(交替传译)、三级口、笔译
英语二级口译(同声传译) 俄语二、三级口、笔译 西班牙语二、三级口、笔译
德语二、三级口、笔译
注:贵州、西藏、青海、新疆四省暂停口译考试 考试时间
8日 英、日、法、阿拉伯语
5月9日 英、日、法、阿拉伯语
11月13日 英、俄、德、西班牙语
11月14日 英、俄、德、西班牙语
其它有关事项 ·各级别笔译考试采用纸笔作答,分为主观题和客观题两种。应考人员应携带钢笔或签字笔(黑色或蓝色)、橡皮和2B铅笔(填涂卡用)。参加二、三级“笔译实务”科目考试时,考生可携带纸质中外、外中词典各一本。 ·各级别口译考试采用听译笔答和现场录音方式进行,应考人员应携带钢笔或签字笔(黑色或蓝色)。
附表1:如需了解当地报考信息,可直接咨询各地方考点
河北省
江苏省
浙江省
附表2:第一批15所全国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教育试点单位名单 序号培养单位1北京大学2北京外国语大学3南开大学4复旦大学5同济大学6上海交通大学7上海外国语大学8南京大学9厦门大学10中南大学11湖南师范大学12中山大学13西南大学14广东外语外贸大学15解放军外国语学院 附表3:第二批25所全国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教育试点单位名单 序号培养单位1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2首都师范大学3福建师范大学4北京航空航天大学5河南大学6黑龙江大学7南京师范大学8苏州大学9华东师范大学10中国海洋大学11湖南大学12北京语言大学13对外经贸大学14山东大学15 东北师范大学16武汉大学17 北京师范大学18 吉林大学19 四川大学20 大连外国语学院21 西安外国语大学22 天津外国语学院23 四川外语学院24 延边大学25 华中师范大学 附表4: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表 姓 名 性 别 所在学校 身 份 证 号 学 号 在读证明 兹证明:学生 自 年 月至今就读于我校 学院 系翻译硕士专业(MTI)学习。如成绩合格将于 年 月取得学位证书。 学院盖章 学校教务处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学位〔2008〕28号)文件规定,在校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凭此证明,在报考二级口、笔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时免试《口(笔)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口(笔)译实务》科目考试。 来源:中国外文出版发行事业局网站
姓 名
性 别
所在学校
身 份 证 号
学 号
在
读
证
明
兹证明:学生 自 年 月至今就读于我校 学院 系翻译硕士专业(MTI)学习。如成绩合格将于 年 月取得学位证书。
学院盖章 学校教务处
(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备
注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翻译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学位〔2008〕28号)文件规定,在校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凭此证明,在报考二级口、笔译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时免试《口(笔)译综合能力》科目,只参加《口(笔)译实务》科目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