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法学考研主观题汇编(考研公共课) - 考研公共课 - 中国高校教材图书网
|
|
书名: |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考研主观题汇编(考研公共课)
考研公共课
|
ISBN: | 978-7-5620-4454-3 |
条码: | |
作者: |
三公律博法学教育中心
相关图书
|
装订: | 平装 |
印次: | 1-1 |
开本: | 16开 |
定价: |
¥30.00
折扣价:¥27.00
折扣:0.90
节省了3元
|
字数: |
345千字
|
出版社: |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
页数: |
226页
|
发行编号: | |
每包册数: |
|
出版日期: |
2012-09-01 |
|
内容简介: |
在本书编写体例的选择上,经过深思熟虑,我们最终决定从便利考生备考的角度出发,立足于法大考研最新版核心教材,并以历年真题为突破点进行发散性扩张,努力在囊括核心考点的基础上保证主观题总结的全面性、系统性、简洁性、时效性。细心的读者不难发现,这也正是本书的一大特色。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各科目主观题的总结顺序大体与核心教材各章节的编排顺序一致,个别科目根据编写需要加以必要调整,以便于大家从宏观上理顺各科目的知识体系。其二,在题目的选取上,以2005年至2012年法大考研主观题真题(题后用括号注明考题年份、题型)为线索,“顺藤摸瓜”,引申出相关类似考点加以总结;有助于大家触类旁通,对核心教材上的相关考点一网打尽。其三,在参考答案的编排上,采取答题要点的方式,精简文字,并用递进序号和对比符号(即“VS”)等加以标明,一目了然;这对于大家在复习时间万分紧张的后期阶段快速理解、记忆相关考点能够起到重要作用。其四,在参考答案的内容上,主要依托于法大考研最新版核心教材,同时结合历年真题参考答案,并吸收最新修改的相关法律法规的核心内容加以整合,以最大限度地保证准确性、合理性、权威性,使得大家在考前冲刺阶段能够“一卷在手,高枕无忧”!
|
作者简介: |
|
章节目录: |
法理学 宪法学 国际法 国际私法 国际经济法 行政法学 民法学 刑法学 民事诉讼法学 刑事诉讼法学
|
精彩片段: |
前 言 中国政法大学作为中国法学教育的最高学府,一直以来都是万千法学学子向往的所在;每年的研究生入学考试中,法大考研也因此如千军万马过独木桥般竞争激烈。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中,一题一分的得失都举足轻重,更何况作为考试重头戏的主观题,特别是2011年底法大考研政策突变,主观题在专业课初试中的比重大幅提升,其重要性越发不容忽视。而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则是因市面上高质量主观题备考资料的严重缺失和后期主观题备考时间紧迫所带给广大考生的迷茫与无奈。作为法大考研的权威专业辅导机构,三公律博敏锐地捕捉到了广大考生的迫切需求,审时度势,第一时间做出编写法大考研主观题的重要决策;经过紧张不懈的努力准备,终于有了今日文稿的付梓成书。 在本书编写体例的选择上,经过深思熟虑,我们最终决定从便利考生备考的角度出发,立足于法大考研最新版核心教材,并以历年真题为突破点进行发散性扩张,努力在囊括核心考点的基础上保证主观题总结的全面性、系统性、简洁性、时效性。细心的读者不难发现,这也正是本书的一大特色。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各科目主观题的总结顺序大体与核心教材各章节的编排顺序一致,个别科目根据编写需要加以必要调整,以便于大家从宏观上理顺各科目的知识体系。其二,在题目的选取上,以2005年至2012年法大考研主观题真题(题后用括号注明考题年份、题型)为线索,“顺藤摸瓜”,引申出相关类似考点加以总结;有助于大家触类旁通,对核心教材上的相关考点一网打尽。其三,在参考答案的编排上,采取答题要点的方式,精简文字,并用递进序号和对比符号(即“VS”)等加以标明,一目了然;这对于大家在复习时间万分紧张的后期阶段快速理解、记忆相关考点能够起到重要作用。其四,在参考答案的内容上,主要依托于法大考研最新版核心教材,同时结合历年真题参考答案,并吸收最新修改的相关法律法规的核心内容加以整合,以最大限度地保证准确性、合理性、权威性,使得大家在考前冲刺阶段能够“一卷在手,高枕无忧”! 关于本书的使用,有以下两点需要加以特别说明:第一,这份主观题核心笔记的总结归纳用语相对简练、抽象,因此,建议大家在使用本书之前对核心教材和历年真题有一定的掌握,最好能够精读一遍核心教材并精做一遍历年真题,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本书的功效,在后期紧张的复习中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否则,没有一定复习基础直接使用本书可能会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理解困难,最终影响复习效果。第二,必须强调的是,本书中题目所提供的参考答案仅仅定位于答题要点和思路,如上所述,这是出于方便考生快速理解、记忆考虑,在正式的考试中,则必须使用规范的答题格式,特别是对于分析论述题,应该转换成用语通顺连贯、结构清晰的论文格式,而不能仅仅通过条条框框列明答题要点,这一点值得高度注意。以民法部分“共同危险行为与共同侵权行为的异同”一题为例,真正考试时答案应组织如下:“1共同危险行为是指共同危险行为是指数人同时或者相继为危险行为并造成损害结果,实际侵害行为人无法确定的侵权行为。共同侵权行为是指数人基于共同过错而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侵权行为。2两者的相同点:(1)构成要件。两者都要求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的客观存在。(2)责任基础。两者都按照过错责任原则归责。(3)法律效果。两者都要求侵权人承担连带责任。3两者的不同点:(1)行为人是否确定。共同危险行为人具有不确定性,可以是数人中的一人,也可以是多人;共同侵权行为的行为人是确定的。(2)因果关系的确定。共同危险行为中,只有部分行为与损害结果具有因果关系,但无从确定,行为人可以以其行为与损害结果欠缺因果关系为由主张免责;共同侵权行为与损害结果具有一般意义上的因果关系。(3)意思联络。共同危险行为的行为人之间无意思联络;共同侵权行为的行为人之间具有意思联络。” 最后,衷心地希望这本书对大家有所帮助,并预祝大家考研顺利、成功! 三公律博法学教育中心 2012年8月
|
书 评: |
|
其 它: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