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家艾涅斯库曾说过:“音乐是一种语言,它能确切地反映个人和人民的精神品质。”音乐有利于陶冶个人情操、促进社会和谐,在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中有不可替代、举足轻重的作用。
作为版权主管部门,做好音乐版权保护工作、促进音乐产业健康发展责无旁贷、任务繁重。版权主管部门已经认识到了音乐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并积极研究出台相关政策。近期,北京市版权局出台了《北京数字音乐版权收入倍增计划》,将通过一系列措施以护源头、疏渠道、断浊流、成大势,像保护母亲河一样做好数字音乐版权保护这一系统工程,切实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全面推进数字音乐产业健康、有序、快速发展。
“对症下药,方能药到病除”,针对数字音乐产业存在的问题,我们将推出一整套促其发展的“组合拳”。
护源头, 激发原创动力
“问渠哪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保护源头、激发音乐原创动力是促进音乐产业健康发展的首要任务。只有有效保护音乐人的创作积极性、鼓励音乐原创,才能确保音乐产业发展源头活水不断;如果没有了原创、没有了新歌,音乐产业将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发展也就无从谈起。为此,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加强宣传 提高版权保护意识
我们将组建由中央媒体和北京媒体记者组成的“数字音乐版权保护媒体团”,通过与报纸、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和网站、微博、手机等新兴媒体合作,建立全方位、多渠道的版权宣传报道体系。制定保护音乐版权分众宣传规划,组织开展音乐版权保护系列主题宣传活动,增强版权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全社会的版权保护意识,为保护音乐版权奠定良好的舆论基础。
2.鼓励原创 加大扶持奖励力度
坚持扶持优秀、鼓励原创的原则,鼓励音乐企业入驻中国出版产业基地,给予税收、租金等方面的优惠;利用北京市三大版权交易基地,推动音乐版权交易;利用文博会等相关展会,为音乐企业提供宣传展示平台;对数字音乐文化创意产业项目给予支持,增强音乐原创者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健全制度 完善版权保护机制
制定奖励数字音乐原创的政策,加大对音乐产业发展的政策扶持力度,将音乐产业发展纳入首都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健全并落实促进数字音乐产业健康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重点完善数字音乐版权公示声明制度、版权应知体系和统一的代理通知功能。加强与公安、检察、法院等司法部门的协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数字音乐版权行政执法联动机制。
疏渠道,创新运作模式
“大禹治水重在疏不在堵。”疏渠道、创新运作模式是促进数字音乐产业“水流畅通”的关键环节。唯有打通流通渠道,搭建发展平台,才能促使音乐产业发展的涓涓细流汇成汹涌大江。为此,我们将着力打通以下渠道:
1.组建联盟把行业统起来
指导建立首都版权产业联盟(音乐产业工作委员会)。有效整合数字音乐产业上下游企业资源,创新工作和组织机制,推进联盟成员间进行有效的沟通、协商与合作,在尊重法律基本原则基础上探索建立版权运营合理的商业模式,促进音乐行业的统一协调和有序整合。
2.创新模式把平台搭起来
支持版权联盟搭建音乐版权合作交易平台——版权财富网(音乐版权交易平台)。交易平台将为权利人和使用者提供交易信息的查询接口,方便权利人和使用者查询最新的版权交易信息,大幅度降低交易成本,鼓励建立正版音乐版权交易、发行主渠道,促进正版音乐广泛传播。支持合作建设正版音乐库。支持作者、唱片公司和版权代理公司与战略投资者进行版权合作,建设正版音乐曲库,为市场提供内容丰富、制作精良、权利清晰的优秀音乐作品。构建正版数字音乐公共服务平台。联合音乐版权创作者、唱片公司、音乐网站、发行企业,按照利益共享、合作共赢原则,打造正版、公正、公开、公平、诚信的音乐版权交易平台。
3.建章立制把秩序建起来
建立权利人举报投诉绿色通道,建立“侵权企业黑名单”曝光和“版权保护示范企业”评比表彰制度,规范重点网站的经营行为,推动建立行业版权经营规范,引导行业有序发展。开展音乐作品版权登记、版权交易合同备案、版权声明业务,对交易平台进行后台监管,确保交易全过程公开透明。
断浊流,营造良好环境
“疾风骤雨断浊流,多策并举护版权。”盗版侵权行为不仅重创了音乐人的创作积极性,也扰乱了数字音乐产业的市场秩序,使新兴的数字音乐产业发展举步维艰;有力截断盗版侵权之浊流、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是促进数字音乐产业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为此,我们将多管齐下、多策并举来有效保护数字音乐版权。
1.加大监测力度
积极利用社会力量,合作建立网络版权监测中心,加强网络环境下数字音乐版权的监管和保护。对合作交易平台运行进行全过程监督,使其在阳光下运行,确保作品授权、使用和收益分配信息公开透明。主动监管重点音乐网站,委托网络监测中心及专业技术机构对重点音乐网站的版权运营进行主动监测。
2.加大打击力度
组织开展打击数字音乐侵权盗版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侵权盗版行为。会同有关执法部门重点协调查处一批专门以营利为目的数字音乐侵权大案、要案。对于违规违法企业及个人,采取约谈、责令网站删除侵权内容、关闭网站、没收服务器、罚款、移送司法机关等行政处罚措施,严厉打击恶意侵权行为。
3.发挥整体效能
整合版权保护专业力量,形成整体合力,发挥整体效能。依托首都丰富的版权保护专家资源,建立由法学专家、互联网专家、版权代理人等资深人士组成的“数字音乐版权保护专家库”,为音乐人、唱片公司、音乐网站等提供专业咨询服务,指导其制定和实施版权保护战略,提高版权资产管理水平。建立由资深版权律师组成的“数字音乐版权保护律师团”,为音乐人、唱片公司、音乐网站等提供公益法律咨询、协助调查取证、代理维权诉讼等专业服务,组织开展集体维权行动,形成版权保护合力,有效维护版权权利人合法权益。
成大势,促进产业发展
坚持政府引导、行业指导、市场主导、企业主体的原则,把握利益的平衡性、保持发展的持续性、坚持社会的导向性,这是促进数字音乐产业发展的重要条件。唯有坚持这些原则和方向,方能推动数字音乐产业形成蓬勃发展之势。
1.把握利益的平衡性
利益平衡原则是著作权法的一个基本原则,数字音乐版权保护也要切实把握好利益平衡原则,有效平衡权利人、传播者和社会公众三者利益,谋求共赢。要加强对音乐产业各环节的行政监管,明确内容提供、接入服务等有关各方的反盗版责任,合理调节各方利益分配,协调建立互利共赢的数字音乐产业格局,探索数字音乐繁荣发展的新路径。
2.保持发展的持续性
设立数字音乐版权保护专项资金,定期评选和表彰奖励优秀的词曲作者、唱片公司、网络企业、版权代理机构、维权律师、版权经理人;鼓励音乐创作和出版,支持打造有国际影响力的音乐品牌;鼓励音乐产品和服务走出去,加强音乐文化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支持开发、应用数字版权保护技术,鼓励权利人组织(联盟)、社会版权保护机构开展维权活动以及提供社会化服务和公益援助,确保数字音乐产业发展的持续性。
3.坚持社会的导向性
坚持社会导向性,不断创新形式、深化主题,根据不同社会受众主体,有针对性地、有重点地开展数字音乐版权保护的相关教育和培训,大力提高权利人的自我维权意识、相关音乐企业尊重版权的法律道德意识,以及社会公众保护版权的公民法治意识,积极营造尊重和鼓励创造的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版权保护是知识产权保护的核心部分,推动版权工作全面发展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重要举措,而音乐版权保护又将成为未来一段时期内版权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
我们将围绕加强数字音乐版权保护,做好安排部署、采取有效措施,力争经过三年努力,初步建立数字音乐版权商业化新模式,使参加本计划的作者、唱片公司等权利人实现版权收入翻番,使《北京数字音乐版权收入倍增计划》落到实处、见到成效,为音乐人打造尊重原创的良好环境,为公众提供优质经典的音乐作品。
当前音乐产业面临四大困境
一是分配格局有待调整。由于音乐产业尚未建立起合理的利益分配格局,音乐创作者得不到应有的回报,造成了音乐原创动力严重不足,精品音乐匮乏。
二是产业转型有待加快。传统唱片业如何尽快适应新型的数字音乐产业的发展,实现产业转型升级是音乐产业需要认真研究和解决的问题。
三是版权意识有待提高。社会公众多年来培养的免费听歌习惯短期内难以改变,使其接受付费消费模式存在着诸多困难,版权保护意识有待提高。
四是维权困境有待改变。在互联网时代,由于数字音乐传播的便捷性、快速性等特性,使数字音乐“盗版易、维权难”的状况比较普遍。
(作者系北京市版权局副局长)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网2013-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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