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福建省信息化局制定的《福建省进一步推进动漫游戏产业发展实施细则》于近日公布实施。据悉,细则鼓励企业参加国内外具有重大影响力的行业大赛和评奖,对获奖的作品给予不超过 50万元的奖励。细则明确,对中国移动、电信、联通手机动漫平台等经省信息产业主管部门认可的新媒体平台上运营的动漫游戏产品,实际收入金额全省综合排名前 10名的作品,按实际收入金额的50%给予奖励,同一企业不超过50万元。 细则提出重点扶持厦门国际动漫节、全国动漫春节晚会、手机动漫英雄大赛、福州动漫体验馆等福建动漫游戏品牌,择优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扶持;鼓励动漫游戏企业参加国内外知名动漫游戏博览会、交易会、展览会和其他宣传推介活动,由省信息产业主管部门组织参加的展会,给予展位费补贴。同时,扶持动漫产业各类公共服务平台和动漫游戏研发创作中心。 来源:《新华书目报》201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