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处在市场发育初级阶段的大学教材市场,亟待科学、有效的社会评价机制予以规范,从而将低质的“柠檬产品”淘汰出局。凌成 晓风 摄 目前的大学教材市场中,教材的同质化和低水平重复问题所构成的危害最为严重。这些低质的大学教材可以称为“柠檬产品”,即次品。一个市场如果充斥着大量的“柠檬产品”,就会出现“劣币驱除良币”的现象,次品将优质品挤出市场,最终导致交易的无效率。 信息不对称 “柠檬”流入市场 以产品形态存在的大学教材是作者智力成果的外化,而单凭一本教材的外观并不能准确判断出其内在质量的高低。因此在教材的生产和消费环节中,存在着质量信息的不对称。 首先,在教材的生产过程中,出版者和作者以合作契约的形式达成质量约定。由于教材的内容具有很强的专业性,作者在稿件真实质量方面较之出版者要掌握更多的信息。合同达成后,作者如果有意欺瞒隐藏质量信息,如通过降低质量或抄袭达到省力的目的,通过转包或委派他人达到获利目的等,出版者则很难发觉。这种在签约后代理人有意隐匿信息造成的风险称为道德风险。如果对作者的上述行为不能形成有效制约,作者不会因此遭受名誉或经济方面的损失,那么就会有越来越多的作者有动机在编写教材时采取偷懒行为,降低质量标准,使原稿质量的整体水平普遍下滑。 其次,通过对书稿的编辑加工,出版者又比读者掌握了更多的质量信息。在图书进入消费市场后,如果出版者能够从隐匿信息中获益,就会明知质量低劣而继续出版或进行虚假宣传以获得销售利润。那么,就会有更多的“柠檬产品”流入市场,而优质的精品教材会由于成本高、周期长而被逐渐挤出市场。 建立机制保障 “柠檬”淘汰出局 由于我国的大学教材市场还处在市场发育的初级阶段,存在着市场、制度以及法律方面的诸多约束缺陷,要促进大学教材市场的良性发育,应结合我国大学教材市场的现状,探索建立大学教材评价机制的有效途径。 随着教材图书市场的开放,大学教材品种逐年攀升,政府所覆盖和控制的范围毕竟有限,因此以社会评价机制反映市场的选择,形成优胜劣汰之势应该成为大学教材的生存法则。 为保证大学教材社会评价机制评选结果的客观与公正,首先,其机构的设立应保证专业性、中立性和权威性;其次,评选过程应能够反映教材生产者和教材使用者的诉求,以消除信息失衡。这样才能通过对大学教材的评判,向社会传递优质产品信息,使优质教材得以选用;通过教材质量资料和数据的收集,为教师选用和编写教材提供必要的参考;通过评价的过程和意见的反馈,促进教材出版整体水平的提升;承担大学教材成果的评定和评审任务,提高大学教材的学术地位,并形成惩罚机制,消除道德风险动机。 第一,大学教材评价机构应是专业性的非行政的中介机构,并由一线教师和教育专家组成“教材评价委员会”,按学科分为若干组,委员由各高校教师和高等教育研究专家中推举产生。教材评价过程要经过立项、初审和终评三个阶段,评价机构也应该是一个常设机构。 第二,评价程序方面,专业教材评价机构并不是唯一的评价者。教材的编制者、设计者是教材的知情者,教材的使用者是教材的受益人,他们都有权对教材进行评价,专业教材评价机构人员应广泛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并建立教材复议制度。独立的专业教材评价机构与教材复议制度相结合,更有利于教材评价的科学性。 大学教材社会评价过程如下:由“教材评价委员会”向社会发布公告,宣布精品教材的竞标方法。出版社选送若干教材参加精品教材的评选。委员会召开会议,听取出版者的申报理由和情况介绍。将符合竞标教材交教材评价机构立项后进行初评。向社会公布初评结果,以听证会的形式征询教育管理部门、教师和学生代表的意见。将意见反馈给出版社,出版社据此进行教材的修订和修改。进行教材评定的复议,向社会特别是高校公布最终评定结果。 第三,大学教材评价的基本原则包括目的性、公开公正性、科学性和可行性。教材评价的理念、模型、方式、方法、程序、结果都应公之于众并做出详细的解释与说明,评价过程要避免教材编写人员的参与。评价的指标体系要科学有效,评价具有相对的独立性,以保证评价人员的态度客观。 当然,要消除大学教材市场的中的“柠檬产品”,仅靠社会评价机制还不够,应将社会评价机制与出版者内部的教材预评价机制和市场的筛选和反馈机制结合起来,从而不断向社会和使用者传递准确有效的信号,形成劣质产品的淘汰机制,从而走出大学教材低水平重复和同质化的困境。(作者单位: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200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