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广出办发〔2016〕4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宣传部、新闻出版广电局,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出版单位主管部门,中央各重点出版集团:
为做好2016年主题出版工作,中央宣传部办公厅和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于今年2月4日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2016年主题出版工作的通知》(中宣办发〔2016〕6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围绕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经济发展新常态和结构性改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和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五个方面,认真组织做好出版工作,推出一批重点出版物,为“十三五”时期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思想舆论支持。
《通知》下发后,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准备,共申报了符合参评条件的选题1791种(其中,图书1486种、音像电子出版物305种)。经过专家论证和相关部门审核,最终确定2016年主题出版重点出版物选题120种(其中,图书96种,音像电子出版物24种),现予以公布(名单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宣传部、新闻出版广电局和出版单位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2016年主题出版重点出版物出版工作,加强领导,明确任务,提供保障,确保重点出版物按时高质完成出版。
2.承担重点出版物出版任务的相关出版单位要切实抓好重点出版物的组稿、编辑加工、印制和发行等各环节工作,确保重点出版物出版质量,正式出版时,可在其封面上标注“2016年主题出版重点出版物”字样。
3.承担重点出版物出版任务的相关出版单位要把牢正确导向,严格遵守重大选题出版有关规定,严格按照主题出版的时间节点完成出版任务。其中,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相关重点出版物应在7月前完成出版,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相关重点出版物应在10月前完成出版,其他方面重点出版物出版工作要力争在今年内完成。
4.国家出版基金规划管理办公室将对此次入选的重点出版物给予专项支持,出版单位应按照国家出版基金规划管理办公室的要求做好申报工作。
5.中央宣传部和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将组织新闻媒体集中宣传报道2016年主题出版重点出版物,并组织开展集中展示展销活动。各地各部门要组织做好协调工作,同时组织好本地区本部门重点出版物的宣传和展示展销工作,充分发挥重点出版物的引领示范作用,在全社会形成唱响主旋律、传递正能量的浓厚文化氛围。
附件:[2016年主题出版重点出版物选题]
中央宣传部办公厅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 2016年5月18日
来源: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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