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印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立法修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规划》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着力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律法规的立改废释全过程,确保各项立法导向更加鲜明、要求更加明确、措施更加有力,力争经过5到10年时间,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融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筑牢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道德基础,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提供坚实制度保障。
《规划》提出六方面主要任务
《规划》指出,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入规,必须遵循的原则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价值引领,坚持立法为民,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统筹推进。
《规划》提出六个方面主要任务:一是以保护产权、维护契约、统一市场、平等交换、公平竞争等为基本导向,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二是坚持和巩固人民主体地位,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法治化;三是发挥先进文化育人化人作用,建立健全文化法律制度;四是着眼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快完善民生法律制度;五是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建立严格严密的生态文明法律制度;六是加强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立法,把一些基本道德要求及时上升为法律规范。
发挥先进文化育人化人作用
发挥先进文化育人化人作用,建立健全文化法律制度,有哪些具体安排?中央有关部门负责人在答记者问中说,提供优质文化服务和产品,培育积极人生追求、高尚思想境界和健康生活情趣,提高公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需要完善的公共文化服务和文化产业法律体系来保障。为此,《规划》提出,要研究制定文化产业促进相关法律,增强文化产业传播主流价值的社会责任。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推进法治宣传教育立法。研究在相关法律法规中增加促进国际文化交流的规定,推动中华文化更好地走出去。
《规划》强调,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源泉。要建立健全有利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的法律制度,在教育、科技、卫生、体育、城乡建设、互联网、交通、旅游、语言文字、古城古镇古村落保护、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方面相关法律法规中,研究增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内容,防止在城市建设中大拆大建,造成对历史文化遗产的损毁破坏。完善节假日立法,发挥重要节庆日传播社会主流价值的独特优势。健全相关法律制度,保障探亲探视权利,弘扬孝老爱亲美德善行,为“常回家看看”提供制度保证。针对一些地名存在的“大、洋、怪、重”乱象,健全相关法规制度,鲜明价值导向,彰显时代精神,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规划》强调,要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网上传播,完善互联网信息领域立法,促进形成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和改进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引导和规范网络文化产业健康发展,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庸俗低俗媚俗。推进网络诚信和网络公益文化建设。研究制定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
加强舆论引导 报道典型案例
《规划》强调,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法入规是一项艰巨繁重的任务,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组织实施,使法律法规更好体现国家的价值目标、社会的价值取向、公民的价值准则。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工作,支持立法机关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律法规。中央宣传部、中央政法委要统筹各方力量,加强督促检查,推动规划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要完善工作机制,深入分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立法需求,完善立法项目征集和论证制度,制定好立法规划计划,加快重点领域立法修法步伐。要加强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立法修法工作进展情况的宣传,及时对出台的法律法规进行宣讲阐释。要加强舆论引导,报道典型案例,弘扬法治精神,树立社会正气,鞭挞丑恶行为,引导人们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综合新华社消息)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201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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