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证监会联合发布《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 财政部 证监会令36号),将于今年7月1日起实施。该办法的出台强化了对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变动行为的规范,与2016年出台的《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共同构成了覆盖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和非上市公司国有产权的较为完整的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管制度体系。
据悉,该办法的内容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统一了制度和规则,将原分散在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中的相关规定进行整合集中,并对上市公司国有股权变动行为类型进行了补充完善。二是严格了国有资产的分级监管。地方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管理事项,将全部交由地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负责。三是合理设置了管理权限,将企业内部事项,以及一定比例货数量范围内的公开征集转让、发行证券等部分事项交由国家出资企业负责。四是调整完善了部分制度规则,保持和证券监管规则协调一致,减少重复规定。
来源:《中国出版传媒商报》2018年0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