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上海市文化创意产业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2019年度上海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在支持范围、支持方式、申报条件与申报资料、工作流程以及评估监督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组织开展项目申报工作。
上海市促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财政扶持资金支持范围为《上海市文化创意产业分类目录(2018)》中媒体业、艺术业、工业设计业、建筑设计业、时尚创意业、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业、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咨询服务业、广告及会展服务业、休闲娱乐业、文化装备制造业、文化创意投资运营、文化创意用品生产等所有行业。其中,在建扶持类项目重点支持兼具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具有良好发展前景、行业引领、导向意义、自主创新能力的文化创意产业项目。在对文创相关行业及重点领域进行在建项目扶持的同时,对演艺、动漫游戏、网络视听、艺术品、新闻出版和市级文创园区等进行成果资助。其中,新闻出版方面,支持主题和优秀原创图书出版、报刊出版转型,支持发行渠道和实体书店建设,支持印刷产业创新、数字出版融合创新,支持版权产业与国际传播。此外,文创资金还支持文化创意产业相关的产业研究、产业报告编制、发展规划制定等。
文创资金采取贷款贴息、无偿资助、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安排使用。根据项目的功能定位、服务方式和资金投入总量等来确定扶持资金资助额度。对在建扶持类项目采取贷款贴息、无偿资助方式。对成果资助类项目采取无偿资助方式。对产业研究类项目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全额资助。
来源:《中国出版传媒商报》2019年0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