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实务(高职高专法律系列教材;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十三五”规划教材) - 中国高校教材图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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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
律师实务(高职高专法律系列教材;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十三五”规划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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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 | 978-7-300-26865-1 |
条码: | |
作者: |
李正华 丁春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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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订: | 平装 |
印次: | 1-1 |
开本: | 16开 |
定价: |
¥29.00
折扣价:¥26.10
折扣:0.90
节省了2.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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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数: |
220千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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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
页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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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编号: | 268651 |
每包册数: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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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 |
2019-05-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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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
本教材重点阐述各项律师业务操作的步骤、方法、程序、技巧及律师开展各项业务所应当注意的问题。 “突出实用性、兼顾理论”,在理论和制度性介绍的基础上强化实训(每一章都设置有实训的内容),还可通过扫描二维码观看教学幻灯、考试样题四套(附参考答案)。主要特点为:(1)新:反映出最新的理论及立法动态和社会典型事例,体例、形式新颖。(2)实:突出实用性和实训锻炼。(3)活:文字通俗易懂而活泼。(4)全:律师理论、制度和具体的实务工作全方位包括在内。(5)简:观点简明扼要、方法简便可行。(6)精:全书内容精简、篇幅适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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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
李正华,法学博士,中山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法学院院长、教授。入选2007年国家知识产权局首届“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百名高级知识产权人才。自1988年开始兼职律师、2000年开始在中国广州、佛山、珠海、肇庆、梅州、惠州、汕头等多家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广东省司法厅律师职称评委。曾在在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了国家级规划教材《经济法》等,在武汉大学出版社出版了《律师与公证实务》等,发表学术论文多篇,主持省知识产权局科研项目多项,多次为律师学院的律师培训班授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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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目录: |
第一章律师制度概述 第一节律师及律师制度的起源与发展 第二节律师事务所的管理 第三节律师助理及其职责 第四节律师在法律职业共同体中的地位与作用 第二章律师的客户管理 第一节客户在律师业务中的地位 第二节会见客户的准备工作 第三节与客户谈话的要求及技巧 第四节客户关系管理 第三章律师咨询业务 第一节律师咨询及其范围 第二节律师咨询的收费标准 第三节律师咨询的要求 第四章律师代书业务 第一节律师代书及其作用 第二节律师代书的要求 第三节律师代书的种类 第五章律师事务所合同及公函 第一节律师事务所的业务合同 第二节授权委托书 第三节律师事务所的公函 第六章法律顾问业务 第一节个人日常法律顾问 第二节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 第三节党政机关法律顾问 第七章民事诉讼代理 第一节一审的民事诉讼代理 第二节二审的民事诉讼代理 第三节再审的民事诉讼代理 第四节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代理 律师实务目录第八章仲裁案件代理 第一节仲裁管辖及申请 第二节庭前准备 第三节参加庭审 第四节庭后工作 第九章民事执行代理 第一节民事执行及前提 第二节民事执行的时效 第三节民事执行的申请 第四节执行和解 第五节民事执行的中止与终结 第十章刑事案件代理与辩护 第一节侦查阶段的法律服务 第二节起诉后的辩护 第十一章行政诉讼代理 第一节行政相对人的代理 第二节一审行政诉讼的代理 第三节二审和再审行政诉讼的代理 第十二章律师调查与证据的运用 第一节律师调查 第二节举证规则 第三节质证活动 第四节证明责任 第十三章律师的辩论 第一节律师辩论及其作用 第二节律师开展辩论的原则 第三节律师开展辩论的具体要求 第十四章律师的专项业务 第一节项目可行性研究 第二节参与谈判与和解 第三节担当破产管理人 第四节其他非诉讼业务 第十五章律师见证业务 第一节律师见证与公证的区别 第二节律师见证的业务范围 第三节律师见证的注意事项 第四节律师见证的具体方法 第五节律师见证书 第十六章律师法律援助业务 第一节法律援助制度概述 第二节律师提供法律援助的范围 第三节律师提供法律援助的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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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片段: |
四、有关侵权关系的咨询(一)侵权的概念侵权,是指侵害他人权益的行为。尽管说侵权及合同都可能是产生责任的前因,但侵权行为与合同的违约两者之间有着根本性的区别。合同是双方合意的结果,且当事人对自己的违约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应有合理的预判;而侵权则是非合意的,受害者无法预知加害人是谁以及受害的结果。(二)侵权行为的种类侵权行为,可按不同的标准进行划分:1按构成要件划分一般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基于过错直接致人损害,适用民法上一般责任条款的侵权行为。特殊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虽无过错,但依民法特别责任条款或民事特别法的规定,应当承担责任的侵权行为。2按侵害对象划分侵害财产权的行为,是指侵害物权及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侵害财产的行为,一般承担的是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的责任。侵害人身权行为,是指侵害他人身体或人格的侵权行为。侵害人身的行为,除赔偿实际损害外,还要对精神损害予以补偿。3按致害人的人数划分单独侵权行为,是指致害人仅为一人的侵权行为。单独侵权行为由侵权人承担责任。共同侵权行为,是指致害人为二人成二人以上的侵权行为。共同侵权行为,由致害人承担连带的损害赔偿责任。4按行为性质划分积极侵权行为是指致害人以积极作为的形式致人损害的行为。消极侵权行为是指致害人以消极不作为的形式致人损害的行为。5按照责任领域划分除了一般侵权行为外,还有特殊领域的侵权所产生的责任,如产品责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医疗损害责任、环境污染责任、高度危险、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物件损害责任等。(三)侵权纠纷咨询中应注意的问题1了解事实侵权是一种行为,如果因该行为引发的结果和承担责任的问题而发生纠纷,就必须要回到引发纠纷的原点。因此,搞清楚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尤为关键。如果对事实的经过不清楚,仅凭一面之词就提出所谓的对策,这种做法是不可取的。无论是医疗纠纷还是交通事故纠纷,如果对患病者的病情和医疗方案不了解,对交通事故的原因不清楚,就无法作出准确的判断和想出下一步的对策。当前,假借医疗事故进行的“职业医闹”成为了一种产业,严重影响了社会的秩序和稳定,必须依法对其打击。律师应当为维权提供专业性的法律帮助,绝不能助纣为虐。2明确过错按过错责任原则,行为人在有过错的情况下,才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过错,就不承担民事责任。不同类型的纠纷案件,举证责任的承担有所区别,一般情况下采取的是“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责任正置”规则,在特殊情况下才适用“举证责任倒置”规则,而且只有法律明确类型化规定的情况下才适用“无过错”的究责。3分清责任通常而言,侵权责任的承担要有行为、过错、损害、因果关系四个要件。在因侵权受害事件中,是一人施害还是多人施害,受害者本身有无过错以及是否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是明确过错中需要搞清楚的问题。例如,路人在乡间道路横穿马路时受伤,就是行人和机动车驾驶员存在混合过错。4责任承担应当由谁承担、承担什么责任这是责任承担要解决的问题,而且要结合侵权行为所违反的法律以及所造成的损害结果来确定需要承担的侵权责任的形式。从大的方面看,法律责任包括了刑事法律责任、行政法律责任和民事法律责任,而与侵权有关的民事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的规定,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承担民事责任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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