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与法律——国际视角 - 中国高校教材图书网
|
内容简介: |
本文讨论了不同的法律体系和语言体系,提供了多种视角。作者既有语言学家也有法学家,他们是在职业生涯早期就闻名遐迩的英美法系或大陆法系学者和研究者。主要内容有:多语言主义、法律翻译与法律解释、法律话语与法庭话语、制定法解释、警察访谈、比较研究、商业名称的语言、法律语言学等。
|
作者简介: |
苏珊·布莱克威尔(Susan Blackwell)伯明翰大学的英语语言学讲师,研究兴趣与教学兴趣是儿童语言、语料库语言学和法律辩论语言学。最近撰写完成了关于英语和荷兰语人称代词的习得与用法方面的博士论文。她管理法律辩论语言学电子讨论清单。
卢西亚娜·卡瓦霍(Luciana Carvalho)合同法领域的律师。她在圣保罗大学获得语言学硕士学位,在巴西圣保罗天主教大学讲授法律翻译。作为法律语言问题的专家,她还里里外外地参与法庭工作。
程乐(Le Cheng)香港城市大学的博士候选人。他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在西南政法大学获得法学硕士学位,在浙江大学获得英语语言学硕士学位,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他的主要学术兴趣是法律文本的语言分析。
扬·霍瓦内茨(Jan Chovanec)布尔诺马萨里克大学英语与美国研究部英语语言学助理教授。他的主要兴趣包括媒体语言和法律语言,集中关注交往的人际方面、语言游戏, 以及言语方式与视觉方式(verbal and visual channels)的相互作用。
伯恩斯·库珀(Burns Cooper)1990年起在阿拉斯加菲尔班克斯(Bucharest)大学讲授语言学与英语。当前的研究兴趣包括法庭语言、作者分析和语音识别。他还研究语言诗歌学(linguistic poetics),出版相关著作《不可思议的音乐:旋律与自由的诗篇》(斯坦福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并且还研究声调与方言的关联。
伊万娜·科斯塔克(Ioana Costache) 2002年在布加勒斯特大学获得语言学学士,2003年继续在该校深造攻读应用语言学和英语教育(ELT)硕士学位,接着在牛津大学攻读一般语言学与比较文献学硕士学位(MSt)。2002~2006年在布加勒斯特大学讲授语言学概论,2006年10月返回牛津大学研究17世纪的罗马尼亚语。
理查德·L克里奇(Richard LCreech)一名律师,同时是一家总部位于华盛顿的法律翻译公司(LLC)环境症候问卷(ESQ)法律服务部门的主任。他在哈佛大学拿到学士学位,从西北大学法学院和乌特勒支(Utrecht)大学获得法学学位。他写了很多关于法律系统与语言系统互动的著作,例如《欧盟的法律与语言:“在多样中统一”的巴别塔悖论》(欧洲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
安格尼斯卡·多泽卡尔斯卡(Agnieszka Doczekalska)在罗兹大学获得翻译法律硕士(LLM)和学士学位(Diploma)。她还在斯特拉斯堡人文科学大学获得专业翻译学士学位。她现在是佛罗伦萨欧洲大学机构法律部的博士候选人,主要研究领域是法律多语言主义。
洛娜·法登(Lorna Fadden)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西蒙弗雷泽大学的博士候选人,研究领域是警察访谈的语言与韵律(prosody),以及加拿大土著居民的制度性话语。她的硕士论文研究的是美洲本土语言的不同语法形态属性(morphosyntactic properties)。他协助梅蒂斯民族(Métis Nation)保存米奇夫语(Michif)。
毛里齐奥·戈蒂(Maurizio Gotti)贝加莫大学的英语语言学教授,专业语言研究中心(CERLIS)主任。1999~2001年期间,他担任意大利英语研究协会的主席。2000~2004年期间,担任欧盟大学语言中心联盟的主席。主要研究领域是英语语法、词典编纂以及专业语言的特征和起源。
克里斯·赫弗(Chis Heffer)在伯明翰大学获得法律语言学博士学位,是加的夫大学法律语言学硕士学位的联合导师。他已经撰写和介绍了大量关于陪审团指令(jury instruction)和法庭法律工作者语言的著作,如《陪审团审判的语言:对法律外行语言的语料库分析》(帕尔格雷夫2005年版)。他还出版了文体、翻译、词典编纂和法律证据领域的著作。
乔治娜·海登(Georgina Heydon)莫纳什大学人文、交往和社会科学学院刑事司法领域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她已出版的研究著作大部分集中在对警察访谈参与者间互动的探讨,同时她还对更广阔领域的社会语言学、语言分析和叙述结构保持浓厚的研究兴趣。
堀田修吾(Sygo Hotta)日本立命馆大学法律系和语言教育与信息科学研究生学院的语言学副教授。他在美国芝加哥大学获得语言学博士学位,在加拿大约克大学奥斯古德霍尔(Osgoode Hall)法学院获得法律硕士学位。他的研究兴趣包括法律文本话语现象的模型理论(modeltheoretic)研究路径以及日语和英语的构词法。
安妮·利兹·基亚(Anne Lise Kjr)在哥本哈根经济学院获得法律语言博士学位。现在是哥本哈根大学法学院博士后研究人员。主要研究兴趣是法律与语言领域(法律语言与翻译、法律解释、多语言主义与欧洲法律统一)。讲授法律语言学的高级课程。
亚历山德拉·马图尔维斯卡(Aleksandra Matulewskan)在亚当-密茨凯维奇大学获得语言学博士学位,目前在该校任教。研究领域是专业翻译与法律语言。她发表了大量关于法律翻译的文章,出版了专著《翻译中的法律语言(Lingua Legis)》(彼得·郎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出版)。
威廉·梅斯(Willem Meijs)在阿姆斯特丹自由大学获得英语语言学博士学位,并在该校任教。之后到阿姆斯特丹大学研究计算语言学、语料库语言学和词汇学。他是现代英语国际电脑档案(ICAME)的创始人之一。1991年他搬到英国伯明翰,创立了一个小型公司——语言咨询服务台,专门从事翻译和语言建议。
鲁斯·莫里思(Ruth Morris)以色列巴依兰大学的讲师,会议翻译自由职业者。她在耶路撒冷希伯来大学获得交流学硕士学位,在兰开斯特大学获得博士学位。她的主要研究领域是法庭翻译,但她的研究兴趣包括社区翻译和语言政策。她和琼·科林(Joan Colin)合著《解释与法律程序》[水边(Waterside)出版社1996年版]一书。
维克托·M冈萨雷斯·鲁伊斯(Víctor MGonzález Ruiz)在西班牙加那利群岛拉斯帕尔马斯大学获得博士学位,目前在该校担任法律翻译方面的讲师。他的研究领域是(法律的和视听的)专业翻译、法律语言和文化研究。
杰斯·夏皮罗(Jess Shapero)从英国伍尔佛汉普理工学院(Wolverhampton Polytechnic)获得计算机科学学士学位[BSc(Hons)]。她还在伯明翰大学获得认知科学方面的理科硕士学位(MSc),并且以一篇研究标点符号的论文在该校获得英语哲学硕士学位。目前在伯明翰大学撰写关于遗书(suicide notes)的博士论文。
冼景炬(King Kui Sin)在南伊利诺斯州大学获得博士学位。现在是香港城市大学的副教授。他曾以法庭译者的身份在司法部门工作,1990~1997年期间为双语法律服务委员会服务。他的研究兴趣和出版著作集中在语言与法律的相关领域以及语言哲学。
戈弗雷·A斯蒂尔(Godfrey ASteele)特立尼达和多巴哥圣奥古斯丁西印度群岛大学交流及表达研究方面的高级讲师。他开创并讲授关于商务沟通、健康沟通和交流及表达研究等本科生课程。他近期正在开发语言与法律课程,研究证人证言的使用,并将交流和文化联系起来。
苏珊·萨瑟维可(Susan arcevic')克罗地亚里耶卡大学法学院教授,讲授法律德语、法律英语和欧盟法专业术语。她还在萨格勒布(Zagreb)讲授关于欧盟法律汇编翻译的研究生课程。她已经出版了大量关于法律翻译和法律词汇学的专著,在全球大会上做主题演讲。现在担任法律翻译和法律术语领域的一些国内项目和国际项目的合伙人。
安妮·瓦格纳(Anne Wagner)法国滨海大学专门用途语言高级讲师。《法律符号学国际期刊》和《法律符号学专著》新系列(底波拉·查尔斯出版社)的主编。担任法律符号学国际圆桌会议的主席。她的主要研究兴趣包括法律解释和法律语言、法律和文化以及法律符号学。
依沃娜·维茨扎克-皮力西尔卡(Iwona WitczakPlisiecka)在都柏林大学三一学院获得语言学哲学硕士学位,在罗兹大学获得英语研究博士学位。目前在罗兹大学从事教学与科研。她的主要学术兴趣是语言哲学、语义学与语用学,也包括语言相对主义、语言政策与政治、法律语言与翻译等问题。她是《罗兹实用主义论文集》的副编辑。
加洛斯罗·魏雷姆巴克(Jarosaw Wyrembak)在波兰华沙大学获得法学博士学位,目前在该校的刑事法研究所(Institute)任教。他的研究兴趣包括法律制定程序、刑事法律以及法律文书的语义解释和语用解释。他发表了大量该领域的著作。
黛安娜·扬科娃(Diana Yankova)语言学博士,在新保加利亚大学应用语言学系讲授法律英语和文化研究。研究兴趣包括语言与法律、话语分析和相似立法。著有《让法律语言变简单:英语和保加利亚语的法定条款》(顶点出版社2004年)。
|
章节目录: |
|
精彩片段: |
|
书 评: |
|
其 它: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