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总论 - 中国高校教材图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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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
刑法总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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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 | 978-7-5620-7308-6 |
条码: | |
作者: |
邵维国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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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订: | 平装 |
印次: | 1-1 |
开本: | 16开 |
定价: |
¥69.00
折扣价:¥6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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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省了6.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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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数: |
425千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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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
页数: |
44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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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编号: | |
每包册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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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 |
2017-0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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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
本书坚持“四标准六步骤的犯罪成立理论,认为“犯罪客观要件”和“法益侵害”是刑事违法性的评价标准;“犯罪主观要件”和“损人意志”是主观恶性的评价标准。生活行为在形式上符合犯罪客观要件,在实质上侵害法益,在前提上符合犯罪客观要件,就具有刑事违法性;行为人的心理态度在形式上符合犯罪主观要件,在实质上具有损人意志,在前提上符合犯罪主观要件,就具有主观恶性。司法者认定犯罪应当先进行刑事违法性的评价,后进行主观恶性的评价。生活行为被评价具有刑事违法性和主观恶性,就构成犯罪。司法者认定犯罪成立的思维路径,应严格按着六个步骤,循序进行。这六个步骤分别是:第一步为犯罪客观要件形式符合判断;第二步为犯罪客观要件实质符合判断;第三步为犯罪客观要件前提符合判断;第四步为犯罪主观要件形式符合判断;第五步为犯罪主观要件实质符合判断;第六步为犯罪主观要件前提符合判断。前三个步骤是刑事违法性的判断过程;后三个步骤是主观恶性的判断过程。但是,认定犯罪不成立的思考,可以不受上述步骤顺序的限定。另外,本书对犯罪停止型态、共同犯罪、一罪类型、刑罚根据等重大问题,都提出了与前述犯罪成立理论相呼应的一系列新观点,并进行了既具逻辑自洽性又合评价规则的全面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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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
邵维国(1964,9),男,吉林省白山市人。2001年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学院,获刑法专业法学博士学位。1994年10月至2001年10月于北华大学管理学院任副教授,担任城市管理法学系副主任;2001年10月至2007年1月于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任教授,担任硕士研究生导师、基础法学系主任;2007年1月至今,于广州大学法学院任教授,担任刑法方向研究生导师、副院长、院长。任广东省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被评为2010~2011年度广州市优秀教师。出版《罚金刑论》、《刑法分则疑难案例解析》、《犯罪论体系——司法评价犯罪的标准、步骤和方法》、《犯罪判断学》、《刑法(总论)教学案例》等著作5部;在《中国史研究》、《法商研究》、《法制与社会发展》、《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当代法学》等重要刊物发表学术论文55篇;主持省社科规划基金等多项研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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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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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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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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