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学(第二版)(新编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 - 中国高校教材图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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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
犯罪学(第二版)(新编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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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 | 978-7-300-23991-0 |
条码: | |
作者: |
张小虎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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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订: | 平装 |
印次: | 2-1 |
开本: | 16开 |
定价: |
¥32.00
折扣价:¥28.80
折扣:0.90
节省了3.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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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数: |
356千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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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
页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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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编号: | 2016D1465 |
每包册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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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 |
2017-1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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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
犯罪学是法学院校系重点选修课程,本教材针对犯罪学的产生和发展,详细论述了犯罪的现象、犯罪的本质、犯罪行为的特点、犯罪的原因、犯罪的预防措施等,反映了我国犯罪学研究的现状和发展趋势,有助于法学专业学生更好地掌握犯罪学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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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
张小虎,男,1962年生,江苏人。北京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北京大学社会学系博士后。现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暨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中国犯罪学会副会长。曾从事司法实际工作9年。主要教学研究领域:刑法学、犯罪学。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社会学研究》等国内外期刊上,独立发表法学学术论文百余篇;独立出版学术著作:《刑法学》《刑法的基本观念》《犯罪论的比较与建构》(第一版、第二版)、《刑罚论的比较与建构》(上卷、下卷)、《罪刑分析》(上册、下册)、《刑事法律关系的构造与价值》《犯罪学》《当代中国社会结构与犯罪》《转型期中国社会犯罪原因探析》等;主编“十五”“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犯罪学》;主编或合作出版其他学术著作十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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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目录: |
目 录 上篇 犯罪学总论 序论 我国犯罪学研究的回顾与展望 3 第一章 犯罪学的基础知识 17 第一节 犯罪学的概念 17 第二节 犯罪学与相邻学科的关系 24 第三节 犯罪学的理论体系 32 第四节 犯罪学的研究方法 35 第二章 犯罪的本质与现象 45 第一节 犯罪本质的基本层次 45 第二节 犯罪本质的犯罪学界定 48 第三节 犯罪现象的表现与测量 54 第四节 我国犯罪率的波动状况 68 第三章 犯罪原因机制 100 第一节 犯罪原因的典型学说 100 第二节 犯罪原因的基本观念 109 第三节 犯罪原因的社会因素 121 第四节 当代中国社会罪因机制 132 第四章 犯罪对策 137 第一节 犯罪对策的知识构成 137 第二节 犯罪预防与控制的理念 139 第三节 应对犯罪的刑事政策思想 150 第四节 应对犯罪的刑事处置措施 180 下篇 犯罪学分论 第五章 无差别杀人犯罪 193 第一节 无差别杀人犯罪的犯罪学界说 193 第二节 无差别杀人犯罪的类型性界分 204 第三节 无差别杀人犯罪的罪因机制 208 第六章 有组织犯罪 212 第一节 有组织犯罪的犯罪学界说 212 第二节 有组织犯罪的类型性界分 219 第三节 有组织犯罪的罪因机制 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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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片段: |
再版前言 1764年,意大利学者刑事古典学派的创始人贝卡利亚发表了《论犯罪与刑罚》一书,标志着现代意义上刑法学的形成。1876年,意大利学者刑事近代学派的鼻祖龙勃罗梭出版了《犯罪人论》,由此开辟了现代犯罪学的领域。尽管犯罪学与刑法学一脉相承,然而两者在研究视角、研究重心、研究方法等方面却各有特色,也正因为此,构成了犯罪学学科的体系特征。 19世纪,犯罪学研究的学术中心在欧洲;20世纪,犯罪学研究的学术中心逐渐由欧洲转移到了美国。而在我国,犯罪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得以实质性地发展,只是近年伴随着改革开放的进程而逐步推进。美国犯罪学理论与实践的兴起与繁荣,一开始就受到社会学沃土的滋润,并在严谨与求实的学术氛围中,构成了一定的思想整合,形成了丰富的理论流派。与此不同,我国的犯罪学并未受到社会学的有力支持,并受过度“创新”与“跨越”氛围的影响,虽有重大发展但专业特征薄弱。 犯罪学是刑事法学的基础,也是遏制犯罪的核心学科。犯罪学的思想理念推动着最好刑事政策的奠定,而最好刑事政策又引导着合理刑法规范的构建;刑法学基于事后合理的刑法处置遏制犯罪,而犯罪学基于事前罪因机制的明晰直接针对犯罪预防与控制。在我国目前犯罪率阶位攀高与居高不下的犯罪态势下,加强与彰显犯罪学研究尤为必要。 本书旨在简洁、系统、准确介绍犯罪学的基本知识,力求做到:(1)体系完整:全面勾勒犯罪学的知识体系,统揽犯罪学的全貌。(2)重点突出:择取知识体系的核心内容,把握理论与实践的关键。(3)界说准确:着力疏理基本概念与基本原理,基于知识的对比而予精准与明确的阐释。(4)简洁清晰:语言表述精练,逻辑线索清晰,层次结构简约。(5)资料翔实:广泛搜集中外相关的理论成果,把握同类研究的思想前沿。 本次再版,在保持原书写作思路的基础上,力求进一步把握犯罪学研究的典型性与时代性。为此,对分论犯罪学的类型性介绍作了全面更替,着力展示“无差别杀人犯罪”与“有组织犯罪”这两大典型而独特类型的“景观”,并对总论中有关犯罪现象的数据作了更新;同时,增加了序论的内容,对我国犯罪学研究的基本状况以及犯罪学研究的一些核心思想与议题,作了系统阐释。 无差别杀人犯罪是个人犯罪的极致类型,而有组织犯罪则是集团组织犯罪的极致类型。这两类犯罪不仅表现形态各具特色,而且在罪因机制上也各显独特风格,可谓是犯罪学之犯罪类型园地中的两大显著的对比性“景观”。同时,无差别杀人犯罪也是与现代社会的反常状态更具密切关联的一种犯罪,而有组织犯罪则是长期困扰着人类社会的来自人类自身的灾难性的一种犯罪。 事实上,世间万物总是相对存在的,“天”与“地”、“阴”与“阳”、“生”与“死”、“罪”与“刑”、“旧派”与“新派”、“存在论哲学观”与“观念论哲学观”、“主观主义”与“客观主义”、“报应刑”与“目的刑”、“犯罪外在征表”与“犯罪内在原因”、“犯罪行为客观危害”与“犯罪人人身危险性”、“社会结构理论”与“社会化过程理论”等等,无不如此。由此,本书在基本概念、基本原理、理论体系的展开上,均自觉遵循事物的这一规律,在对具体内容的阐释中至为注重相对意义的揭示与对比表述,力求使概念、原理、核心知识要点在对照中清晰明确。诸如,在坚持犯罪学知识重心与核心内容的主线下,辅以规范刑法学的对照说明;注重罪因机制中微观与宏观的对比分析;既阐明应对犯罪的刑事政策思想这一内在精神,又展示应对犯罪的刑事处置措施这一外在形态。 本书试图建构一种“概念犯罪学”的知识源流,由此也是对“概念刑法学”理念的倡导。这是以对立统一的概念、原理、体系表述的一种知识体系与价值思想。在概念犯罪学或概念刑法学中,客观反映犯罪学或刑法学之规律性的概念,是犯罪学或刑法学理论与实践应当信奉与遵循的准则;精准而又规范的犯罪学或刑法学的体系性的概念,既是犯罪学或刑法学知识的基奠,又是思想与行动的准则,还是一种知识建构。在此,主流社会文化是终结标准,操作技术规则是必要界域;刑法典等制度规范不是“圣经”,而是人造的“经典”;在终结意义上,不可动摇的不是有关法典与制度规范,而是凝聚着犯罪学与刑法学之客观规律的概念与规则;在“射程”内的论理解释固然是法典贯彻的常态,但在不能解释时法典应予修正,法典的增删补是动态社会的必然。 张小虎 2017年9月20日 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明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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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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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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