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30日,北京大学法学院与北京大学出版社共同主办的“博雅大学堂——2015年全国高校民事诉讼法教学暨《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前沿问题高级师资研修班”在北京胜利饭店成功举办。会议邀请到中国民事诉讼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李浩教授,中国民事诉讼法学会副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潘剑锋教授,第七届全国十大中青年法学家之一、《法学家》编辑、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肖建国教授以及《中外法学》编辑、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傅郁林教授四位民诉法学科领军人物担任此次主讲嘉宾,共有来自中国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国家检察官学院等全国各地高校一线教学老师以及部分法官、律师,共计130余人参加了此次研修班,会议由北京大学出版社蒋浩副总编主持,潘剑锋教授代表北京大学法学院在开班仪式上致开幕辞。 此次研修班的举办恰逢我国新《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生效实施,因此,本次研修班课程的主线除了分享、交流民事诉讼法教学经验之外,还包括如何理解、适用新《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为此,在为期两天四个单元的课程中,四位嘉宾分别围绕“民事诉讼证明责任与证据运用”、“《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前沿问题”、“民事公益诉讼与第三人撤销之诉”和“民事诉讼程序的设计与运行”进行了既富有前瞻性又具有针对性的专题讲授。 1 民事诉讼证明责任与证据运用 在我国民事诉讼中,证据制度无疑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以至于一直以来都有一种说法,“打官司即打证据”。证据制度涉及两个基本问题,即依靠什么去证明案件事实和通过什么样的程序或方式去证明案件事实,前者与民事诉讼中的证明对象概念相连,后者与民事诉讼中的证明标准概念相连,而勾连二者的即是证明责任,也因此,证明责任被称为民事诉讼法的“脊梁”。作为一名对此领域有着颇深研究且有着多年教学经验的学者,潘剑锋教授结合最新理论研究成果分别从证明责任的多维解读、民事诉讼证明程序、民事证据规则和民事证据制度的发展与优化四个方面,对该专题做了既具有知识性又具有前瞻性的讲授。讲授过程中,潘老师结合司法实践中大量鲜活的案例娓娓道来,既活跃了课堂的气氛又增强了说服力,给与会人员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2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前沿问题 2015年2月,被称为史上条文最多、适用范围最广、参与人员和部门最多、最接地气的《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开始生效实施,修改后的条文多达552条,为了帮助高校教师尽快熟悉、理解该部司法解释的最新规定内容,本次研修班特别设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前沿问题”单元。考虑到此次司法解释内容多而课程时间又很有限,即“时间紧而任务重”的现实,有着多年教学经验且娴熟掌握司法解释内容的肖建国教授,分两个阶段做了专题讲授。第一阶段,肖建国教授将新《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与业已被废止的1992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在条文内容变化上做了一番梳理,总结归纳出新《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新增了6章,废除了72个条文、新增了304个条文、留下了37个条文的具体内容。通过梳理,参会老师对新《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有了一个总体概括性认识。肖老师认为,本次新《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体现出了“三新”特点:新制度、新规则和新需求。第二阶段,肖建国教授结合新《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中的重点条文,从五个不同的维度对司法解释呈现的特点逐一做了阐述,即“协调了民事诉讼法与民法的关系”、“协调了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的关系”、“协调了当事人之间的实体利益与程序利益关系”、“协调了当事人与案外第三人的实体利益与程序利益关系”和“强化了诉权对审判权的制约关系”。 3 民事公益诉讼与第三人撤销之诉 2012年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增加了不少新的制度,其中引起学界、实务界诸多关注和争议的要数第三人撤销之诉和民事公益诉讼了,这也给教学一线的教师和实务工作人员带来了巨大困扰。为此,本次研修班专门就该两大制度邀请了对民事实体法与民事程序法均颇为精通的李浩教授前来讲授。对于民事公益诉讼,李浩教授在分析了公益诉讼的概念、特征、类型和我国的立法后,重点讲授了民事公益诉讼特有的9类程序问题;对于第三人撤销之诉,李浩教授分别从第三人撤销之诉概述、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原告、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条件、第三人撤销之诉的程序以及第三人撤销之诉与申请再审、执行异议的关系六个方面做了全方位的阐述。李浩教授这种抽丝剥茧式的讲解,让与会老师听来颇为解渴,也从根本上起到了正本清源的效果。 4 民事诉讼程序的设计与运行 我国民事诉讼法学科,不仅研究诉讼程序,还涉及非讼程序、执行程序,而由于三者基于不同的程序原理,尽管都包含在我国民事诉讼法学科中,却有着天壤区别。但不管是在民诉法学科教学还是我国司法实践中,却并没有很好地理清三者之间的根本不同,尤其是与民事调解制度结合在一起时,往往会愈加混乱。为了帮助与会人员真正理解、掌握我国的民事诉讼程序及其运行实践,本次研修班专门邀请了既有着丰富审判实务经验又长期关注我国司法改革实践内容的傅郁林教授,对该专题做系统的讲授。在该单元中,傅老师分两个部分做了讲授,第一部分中,傅老师分享了她关于民事诉讼程序设计的核心理念内容,即民事诉讼程序以解决“争议”为目标,以围绕争议的对抗和辩论为基本架构,形成当事人与法院之间“权限配置”的基本格局和一切诉讼程序制度的基础,并从而区别于非讼程序和执行程序。第二部分中,傅老师结合最高人民法院的立案登记制改革、案例指导制度以及上诉制度等,阐明了该核心理念对我国民事诉讼制度的影响,从而进一步阐释了民事程序制度的基本原理。 研修班课程结束后,北京大学出版社的蒋浩副总编代表北京大学出版社做了热情洋溢的总结,向主讲嘉宾和参会人员表达了真挚的感谢;同时,也期望参会人员能够奉献出更多优秀的法学作品,与北京大学出版社携手共同推动我国的法学教育事业。与会人员纷纷表示,此次研修班适逢新《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刚刚颁布实施,可谓恰逢其时,不管是对任课老师还是从事实务工作的人员,都可谓是雪中送炭。同时,与会老师也给我们提出了许多宝贵的建议,也衷心祝福我们的博雅大学堂能够继续举办高水准的研修班,为中国的法学教育建设添砖加瓦!文 | 李铎(北大出版社编辑) 来源:北大出版社2015-0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