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边谈判僵局:成因与对策》主编:[英]阿姆里塔·纳利卡 译者:王鹏,胡玲玲,金飞艳 译(Amrita Narlikar)
谈判是人类社会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谈”即沟通,“判”即决策,为开展合作、解决争端和化解冲突,人们需要谈判。在个人、组织、团体之间,谈判一直在发生,无时不有、无处不在。
尽管谈判如此平常又如此重要,目前我们对谈判的理性认知却仍有限。人们对谈判的理解多是感性和片面的,或认为谈判事属庙堂、事不关己,或认为谈判不过种种套路、勾心斗角。即便在学术界,专业的研究和学术共同体的形成也只有近四十年的历史。但受益于现代管理学、经济学、心理学、语言学、传媒学、伦理学乃至大数据等学科领域的前沿理论影响,西方学界对谈判采取了跨学科、多领域、多维度的研究,业已建构起多元的理论体系,出版了丰富的学术成果,可谓成就斐然。与之相比,国内的谈判教学和研究则滞后一些,不过前景同样广阔。本丛书聚焦谈判、法律与争端解决,目的就是推动我国在相关领域的研究和专业建设。他山之石,可以攻玉。这项工作虽然不易,却是非常必要、非常有益的。
在传统学科框架下,谈判主要是工商管理和国际关系的研究领域。但就其本质特征而言,谈判与法学的联系其实更为紧密。所有合同都是谈判的产物,合同法中的“要约”“反要约”与“承诺”,其实就是谈判中的讨价还价。在一定意义上,法律是集体谈判的产物。所有国际谈判都是在国际法的框架下进行,国际谈判的最终成果往往会形成新的国际法律文件。立法过程,就是不断地磋商、辩论和协调利益关系的过程,是通过协商进行集体决策的过程,其本质就是谈判。另外,所谓的调解、仲裁、调停等手段,在谈判学视野下,不外乎第三方介入下的特殊谈判形式。可见,法律文本、立法过程和法律事务都与谈判息息相关。在法学领域推动谈判研究,不但关乎学科体系的完整性,也具有非常重大的现实意义。
本丛书名“惟睦”:“惟”者,惟精惟一;“睦”者,主敬主和。谈判之大义无他,惟睦而已。人贵和睦,事贵合力,和合系争端解决之要旨。本丛书秉承天地交感、万物泰安的儒家传统,探求和合之道,践行和合之德,追求不同文化、种族和人群的和合共生,是所谓“惟道惟德,和合生生”。愿本丛书的出版能融汇东西方文明的智慧,推动个人、组织乃至国家之间的沟通、对话与合作,为当今社会的和平、和谐与繁荣贡献绵薄之力。
是为序。
侯佳儒
2019年12月于北京一杯书斋
来源: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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