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此存照:高尚挪用资金案侧记(增补版) - 中国高校教材图书网
|
书名: |
立此存照:高尚挪用资金案侧记(增补版)
|
ISBN: | 978-7-301-31971-0 |
条码: | 9787301319710 |
作者: |
陈兴良
相关图书
|
装订: | 0 |
印次: | 2-1 |
开本: | 16开 |
定价: |
¥39.00
折扣价:¥37.05
折扣:0.95
节省了1.95元
|
字数: |
255千字
|
出版社: |
北京大学出版社 |
页数: |
292页
|
发行编号: | 7301 |
每包册数: |
|
出版日期: |
2021-03-24 |
|
内容简介: |
本书是2014年作者出版的《立此存照:高尚挪用资金案侧记》的增补版,以时间为维度,记述了发生在安徽省淮北市的一起挪用资金案,本案可以说是征表我国司法体制弊病的一个难得的标本。为案件获得公正处理,本案当事人高尚历经一审判决无罪、二审改判有罪,然后是从中级法院到高级法院,再到最高法院的艰难申诉。在最高法院驳回申诉以后,高尚又向最高检察院提出申诉。本书以司法文书为中心线索,勾勒了高尚挪用资金案诉讼和申诉过程,以及本案公诉人孟宪君在退休以后,向最高检察院检举自己办错案而进入媒体视野的戏剧性变化。本书以翔实的司法资料和生动的媒体报道为材料,还原了高尚挪用资金案的法律面目和公众形象,并引述专家意见书等材料对高尚挪用资金案从法理上进行了深刻的分析。本书最后部分收录了作者的《无冤——司法的最高境界》一文,对佘祥林等四起获得平反的冤案进行点评,点出来我们不仅应当关注冤案,而且还要关注错案的主题。以一个司法真实案例为题材,反映我国司法现实状态,是本书的最大看点。 本书为陈兴良法学文集之一,增补版重新设计编排整理,在原版的基础上,增加了再版序言、二审辩护词和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可以完整地展示本案的最终司法裁判结果。
|
作者简介: |
陈兴良,男,1957年3月21日出生,浙江义乌人。1982年1月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学系,获法学学士学位;1984年12月和1987年12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刑法专业,分别获法学硕士和法学博士学位。1984年12月至1997年12月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任教。1998年1月至今,在北京大学法学院任教。现任北京大学博雅讲席教授,博士生导师,系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
章节目录: |
“陈兴良作品集”总序 增补版前言 序 Ⅰ引言:一步一步走向洞穴深处 Ⅱ梗概:高尚挪用资金案案情简介以及评析 Ⅲ进程:相关法律文书以及评析 2005年5月13日淮北市公安局提请批准逮捕书 2005年7月18日淮北市公安局起诉意见书 2006年3月21日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 2006年6月12日一审辩护词 2006年9月8日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书 2006年9月13日淮北市相山区人民检察院抗诉书 2006年10月16日二审辩护词 2006年12月11日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2008年3月25日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申诉通知书之一 2009年7月30日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申诉通知书之二 2011年2月23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通知书 2012年11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立案一庭通知书 2013年1月19日专家法律意见书之一 2013年3月8日高尚向最高人民检察院递交的刑事申诉状 2013年10月14日高尚案两审公诉人给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报告 Ⅳ众议:媒体报道、评论以及对评论的评论 2013年11月22日《中国青年报》:安徽退休检察官向最高检举报自己办错案 2013年11月25日《法制日报》:安徽省检察院回应“退休检察官自检办错案” 2013年11月下旬媒体及自媒体上对高尚案的评论四则 2013年12月媒体对公诉人孟宪君的访谈两则Ⅴ回音:舆论聚光灯下的程序再启以及评析 2013年12月4日专家论证意见书之二 2014年2月26日正义网:安徽淮北退休检察官坚持举报错案自己反遭调查 2014年4月8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通知书 2014年11月20日高尚挪用资金案再审辩护词 2014年12月8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Ⅵ感言:如何尽可能地避免错案 Ⅶ附录:无冤——司法的最高境界
|
精彩片段: |
增补版前言 《立此存照:高尚挪用资金案侧记》出版以后,高尚挪用资金案又有了一些进展,本书第一版末尾就提及本案已经被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再审。为此,高尚精心准备参加再审。再审的辩护人是邬明安,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的副教授。据说,再审的庭审效果还不错,但判决结果并不尽如人意。再审判决只是核减了部分挪用数额,但仍然维持了原先的量刑结果。收入本书的再审辩护词和再审判决书,可以完整地展示本案的最终司法裁判结果。对于我来说,再审的判决结果是在预料之中的,其中的内情亦有所知悉。尽管这仍然是一个有罪判决,但对于当事人高尚来说,这已经是所能争取到的最好结果。 已经好长时间没有高尚的消息了,前不久从与高尚关系较为密切的一位朋友那里得到消息,高尚又“进去”了,第二次吃官司。不知道这个消息是否确切,也不知道这次“进去”和本书所记述的挪用资金案有没有关系。在中国,不知道的事情还很多。也许有一天,高尚还会站在我的面前,向我叙说他第二次“进去”的遭遇。于是,我又能知道他第二个案件的各种信息。不过,本书不可能再有第三版了。所以,我还是希望把高尚给忘了,就当我从来没有遇见过这么一个人。当然,本书还是会长久地存世,也算是为了忘却的纪念吧。 谨识于北京海淀锦秋知春寓所 2020年7月12日
|
书 评: |
|
其 它: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