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互通和接入法律问题研究 - 中国高校教材图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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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
互联互通和接入法律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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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 | 978-7-5635-4405-9 |
条码: | 9787563544059 |
作者: |
娄耀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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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订: | 0 |
印次: | 1-1 |
开本: | 16开 |
定价: |
¥35.00
折扣价:¥23.45
折扣:0.67
节省了11.5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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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数: |
260千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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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
北京邮电大学出版社 |
页数: |
20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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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编号: | |
每包册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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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 |
2015-08-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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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
面向问题的电信法学研究 我国的电信法学研究严重滞后,这与电信技术的日新月异和电信市场的井喷式增长,形成了鲜明对比。没有学术探讨也能发展的行业,通常是计划经济下高度垄断的行业。开放竞争后,电信市场管制、竞争、救济等一系列问题的核心在于:剥离出可以竞争的业务(增值电信业务),将其交给市场;然后,对于剩下的天然不适合竞争的自然垄断业务(基础电信业务),通过建立激励政策,模拟竞争的效果。目前,电信业夕阳西下,边际效益日渐明显,但电信法学的研究逐渐升温,科技法以外的其他法学学者开始关注这一领域。比如,竞争法学者已经注意到电信竞争的特殊性,规制经济学学者越来越多地涉足电信法领域。 电信法学研究需要避免三个倾向。其一,研究方法混同与规制经济学,让人不明白写的是电信法论文,还是经济学论文。电信法中很多制度源于规制经济学的激励政策,故而,谈电信法,不能不谈为了在自然垄断行业模拟竞争效果而设计的激励措施。但过分陷入其中、脱离了法理分析和多元价值的利益平衡,就使得论文看起来像是经济学的。其二,将研究客体混同与网络法、传播法、信息法、知识产权法。这是因为很多电信法研究者找不到法律问题,只能咀嚼其他应用法学的研究客体,再将其包装成“电信法”。比如,他们把电信诈骗(使用电信工具的普通刑事犯罪)和电信服务合同纠纷(标的为电信服务的一般合同纠纷)也纳入到电信法的研究范围。其三,空谈经济法理论,无病呻吟,试图建构宏大的电信法律体系,而不研究具体法律问题。要避免这三个倾向,就要发掘电信法律问题。电信法是一门实用性很强的应用法学,研究的目地就是为了解决实际问题。因此,电信法是问题导向,应当采用实证主义的研究方法,摒弃空谈法律架构和理论体系的形而上倾向。 发掘法学问题,是“问题导向型”研究的起点,也是其难点。在电信技术的推动下,电信法问题层出不穷,为了回应这些问题,电信法沿着“技术—问题—应对—制度”的方向不断推进,旧问题解决了,新问题随着技术的推新又出现了。 那么,电信技术是如何引发法律问题的呢?从以下几个实例可以看出,电信技术通过建构信息空间、改变传统概念和规范,以及对原有管制政策提出挑战等形式,引发了法律问题。可以说,只要电信技术没有停止前进的脚步,电信法律问题就会出现。正是这些问题把电信法学带向更广阔的领域。 一、 电信技术建构了一个新时空——信息空间,规则真空无法定纷止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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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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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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