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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经济学》导论 - 精品书摘 - 中国高校教材图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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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书摘
《公共经济学》导论
2002-12-05 15:48:09 来源:
1.1公共经济学
从最广义的解释上说,公共经济学是研究经济政策的学问,尤其强调税收问题。因而,这一学科涉及的问题非常广泛,既有针对外部效应导致的市场失灵采取的对策,也有最优社会保障决策等各种政策。这一特征反映了公共经济学范围已从最初强调政府收入的征集与分配扩展到关注政府经济干预的各个方面。本书的目的是对公共经济学的广泛内容提供一个导引,重点放在未来据以进行研究的基础理论上。
公共经济学作为经济学的一个分支有着悠久的历史,许多杰出的经济学家都有这方面的研究成果。例如,李嘉图(Ricardo,1817)讨论过公债的效应;古诺(Cournot,1838)分析过不完全竞争市场中的税收归宿;埃奇沃斯(Edgeworth,1925)考察过税收对生产多种产品企业的影响;帕累托(Pareto,1909)建立了社会决策的理论基础:他们之所以对公共经济学感兴趣,无疑是因为政策分析与政策应用之间存在紧密联系,而这正是大多数经济学家主要的分析动机所在。将理论体系应用于政策分析也可以凸显理论的价值,并可对其正确性进行检验。不过同样正确的是,在设计出良好的政策之前,先要有适当的理论。公共经济学面临的挑战之一是本学科的大部分领域仍处于发展初期,相当多的研究任务有待完成。
虽然可以采用多种方法将公共经济学这一课题划分为便于研究的多个部分,但最有用的划分是各种政策的效应确定和最优政策的确定。这一分类法体现了实证经济分析与规范经济分析间的差别。实证分析要计算政策带来的均衡状态的变化;规范分析要评价政策在福利方面的后果。为了达到第一个目标,要求理论能够描绘出经济主体如何作出行为选择以及这些行为如何受到政策变化的影响。然后,单个经济主体组合在一起,形成一个经济体系,再为此种经济体系提出一种均衡理论。政策评价以及最优政策选择必须为政策制定者明确指定一个目标,此前则应能根据每一种政策产生的均衡的相关特征测算每种政策的绩效。这个评价过程代表的是规范经济学的应用。公共经济学的成功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这些方法的系统应用。
后面各章描述的理论主要是在1970年以后发展起来的,它建立在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一般均衡理论和博弈论发展的基础上。它的特征之一是运用对偶论技术对问题使用易于求解的方式加以描述。这些技术可使优化过程用自然选择变量表示。在将这些方法引进公共经济学的过程中,戴蒙德和莫里斯(Diamond and Mirrlees,1971)起了根本性的作用。对偶论的运用也使许多问题的研究具有广泛的意义,常常不需要施加严格的假设。本书第二个特征是它前后一贯地运用一般均衡理论为政策分析提供严密的理论基础。对政策作一般均衡分析既考察了政策的直接效应,也考察了其间接效应。由于后者往往可能大于前者,不作一般均衡分析便不可能使政策分析具有说服力。对偶论和一般均衡论的这些基本方法使那些乍一看似乎是一大堆无关的问题有机结合起来了。
公共经济学日益显现的一个趋势是使用数量方法。这些方法既采取经济模拟方法检验经济行为,也运用经验数据评价政策建议。后一种技术代表着理论与应用之间前景广阔的融合,显然是本学科继续发展的方向。尽管本书主要是作为一本公共经济学理论的教科书,但也着重地提供了数量分析结论,因为其重要性是很明显的。
公共经济学分析所处的主要背景是混合经济,个人决策受到尊重,但政府的干预会影响个人作出的选择。政策设计因而就可理解为通过选择政策参数对个人选择进行管理,以达到某种均衡,而此种均衡比没有政策时实现的均衡更为可取。这使得研究结果可应用于大多数发达国家,且与目前占支配地位的经济组织形式相一致。为了提供一种标准以判断各种政策的经济后果,常常要采用一种由万能计划者加以完全控制的指令经济假定。诚然,采用指令经济假定并不是说这种完全控制是可能做到的,甚至也不是说它是合意的。
1.2动机
研究公共经济学的动机自然是因为人们注意到没有政府调节的经济活动不会导致社会最优结果。从最一般的角度来说,如果没有契约法,则不会有顺利的交易,经济社会就不能有效运行。而且,尽管无契约情况下出现的无政府主义均衡可能处于经济的核心地位,但未必特别稳定(Bush and Mayer,1974)。因而必须承认,没有法律的实施,经济就不能运行。要进行有组织的经济活动,就必须明确制定并贯彻整套契约法。这些法律的执行不是没有成本的。同样,还有必要实施更一般的刑法以及提供国防手段,这些都要付出昂贵的代价。
因而,即使是满足实施契约法、刑法和提供国防手段的最低需要,也要求征集收入以筹措必要资金。无论是由国家还是由私人部门提供这些服务,情况均是如此。因此,在任何希望其发展水平高于最低要求的经济社会里,为确保经济活动的有效运行,收入筹措与服务提供相协调,自然是中央政府的职责。此外,这一推论也说明,为了取得经济活动哪怕是最低程度的效率和组织,也需要取得一些必不可少的收入,需要筹集资金。
在明确了经济活动的组织必然产生收入上的需求后,公共经济学的重要作用之一就是确定这种收入如何以最低的经济成本来筹措。尽管最低成本概念可有几种解释,包括实证性和规范性解释,但不管是哪种解释,经济政策设计的目标均是要找到最有效的收入筹措方法。这种设计涉及到如何从各种可能的政策中判断出可行的政策工具、从可行的政策工具中选择可以实行的工具,并计算每种工具的最优水平。政策设计中的效率问题永远是公共经济学的核心主题。
国家干预是有组织的经济活动的基本要求。除此之外,在其他一些情况下还可以说明国家干预也可以增进福利。但与满足基本收入需要这一点不同,国家出于其他动机而对经济加以进一步干预总会引起一些争论。国家有理由加以干预的场合可分为两类:存在市场失灵的场合和不存在市场失灵的场合。存在市场失灵时,考察政府干预是否有益于经济是很必要的。例如,如果经济行为产生了外部性,从而私人成本与社会成本出现差异,竞争的结果缺乏效率,人们可感觉到国家有必要加以干预以控制无效率的状况。后一点还可延伸到其他市场失灵的场合,如存在共用品和不完全竞争的场合。
当没有发生市场失灵时,国家干预的动机可能是因为出现了下列情况:尽管某种均衡状态是有效率的,但根据国家福利标准未必是最优的。例如,经济虽然处于均衡状态,但贫困蔓延,收入分配不公现象普遍,就会出现此种情况。在这些情况下,国家认为可以通过收入再分配计划来提高福利水平。类似的理由可以运用于公办教育、社会保障计划和强制性养老金制度的提供等。应该强调,福利水平是否提高需要对福利进行规范性估价,而经济效率概念则以实证标准为基础。
在对付市场失灵和改进福利的政策中,政策干预涉及的问题不仅仅是有效地筹措收入。必须明确经济社会为什么不能实现最优结果,并要设计出相应的对策。还必须认识到,国家的行为以及它能够选择的可行政策受到经济中某些因素的制约,而这些因素同时也就是导致竞争结果无效率的那些因素。在每一种情形下,只有证明国家真正能改进市场状况时,才有理由进行政策干预。我们不要以为这不成问题。公共经济学的研究领域扩展到对这类问题的解决,大大拓宽了公共经济学的视野。
1.3要效率还是要公平
国家在经济政策实施过程中,一般会遇到两个相互矛盾的目标。一方面,政策的实施力求社会损失最小。由于实施过程中要使用资源,所以政策的运用会引起损失,而且政策也会引起经济行为的扭曲。政策设计的效率问题就是使这些损失最小化。另一方面,政府为了更加公平地分配经济资源而认为应该对经济加以干预,同时往往对经济活动总水平的关注程度下降。这种干预动机代表了政策设计的公平方面。
由于公平与效率本质上存在差异,因而这两个目标不可避免地经常发生冲突。提高效率的政策往往是高度不公平的,而促进公平的政策则往往会在经济中造成很大扭曲和产生抑制作用。这样,最优政策的设计过程可被看做是在公平与效率目标间实现正确权衡取舍的过程。这种最优的权衡取舍取决于在政策制定者的目标中对公平的关注程度。在对政策问题的诸多分析中,公平与效率间的权衡取舍成为最终实施何种政策的决定因素,因为政策中既有促进公平的方面,也有增进效率的方面。公平与效率间的差异常常成为一种考虑最优问题及其答案的有用方法。值得强调的是,公平与效率何时冲突未必总会出现。例如,在某些不确定性问题中,如第7章讨论的社会保险的提供中,效率与公平的两大目标就不具有对立性。
为了对这种讨论加以说明,可以从最优商品课税中找到公平与效率间冲突的简单例子。在以后要陈述的假定条件下,对于低需求弹性商品课税是有效率的,正如著名的反弹性法则所说明的那样。因为这样课税对需求结构引起的扭曲程度最小。不过,低需求弹性商品往往是生活水平较低的家庭大量消费的生活必需品,对这些商品课征重税会引起贫困家庭福利水平相应下降更大的比例,这种税制建议因而很不公平,因为公平标准要求将税收转移至高收入群体消费的商品上。第4章给出的戴蒙德—莫里斯生产效率辅助定理说明了如何解决效率与公平之间的冲突。
最后,有必要再对建模技术作说明。本书大多数情况下所采用的标准简化都是假定一个消费者的经济或者假定经济是由相同消费者组成的。在这种经济中,没有再分配问题,从而所产生的政策建议完全基于效率方面的考虑。这样得出的结论比同时考虑公平问题时得出的结论一般要清晰得多,也准确得多。在第一次对某个问题进行分析时,这样做是非常有帮助的。在考察这些结论的实际价值时,必须要想到引入公平因素产生的影响。
1.4信息
信息在公共经济学中起核心作用。私人经济主体能否获得充分信息决定着无政策干预情况下均衡的性质,而政府的信息状况则决定着可行的政策工具。如果信息不足(特别是经济主体间的不对称信息)导致市场无效率,那么,只有当政府没有这种信息不足的局限时,才可以对市场的结果加以改进。
第2章阐明,如果政府依据经济主体的所有相关经济特征课征一次总付税,则可以继续维持最优结果。当然,这些特性中有些是个人信息,政府不能直接观测到。如果政府不能无代价地诱导经济主体真实地表露这些特征,则保持最优结果的一次总付税制也就无法实施。政策设计因而涉及到如何最佳地利用可得到的信息。取得的结果必定是次优的。这个简单例子说明了信息约束造成的重要影响,也体现了全书的主题。
还可以很容易地找到一些例子。就商品课税而言,信息的有限性使得商品税不能区别对待各个消费者。有限信息也造成只对家庭观察到的收入征收所得税,而不是对家庭的观察不到的挣钱潜能征收能力税。此外,由于政府不能观察到消费者对共用品的支付意愿,所以也不可能得到共用品的最优供给。在这些情况中,每一种情况的最终结果将在有关各章一一阐述。
尽管信息不对称是后面大部分分析的核心问题,但其性质很少得以明确表述。相反,信息的性质隐含在一些假定中。这些假定描述了所使用经济的结构,以及对可行的政策工具的种种限制。在考察下面所推导出来的结论时,反映有关信息约束本身的性质,以及放宽或强化这些约束所产生的后果总是有益的。
1.5方法论
本书采用的分析方法总是在对经济的一般均衡表述中考察政策问题。在本书的第1篇至第3篇,基础性的分析框架是阿罗—德布鲁经济(Arrow-Debreu economy)及其扩展。第4篇使用的代际重叠经济是对一般公式做特别的无限期修正。无论是否可行,我们都从一般均衡视角进行分析。该目标不一定总能实现,因为有时在现有文献中只能找到局部均衡分析,有时一般均衡分析只会使主要问题变得模糊不清。
由于一般均衡论是分析政策全部影响的惟一手段,它无疑是最合适的分析框架。相比之下,只进行局部均衡分析就会忽略政策的重要影响,当市场中存在重要的调整,而这些调整又不是分析的重点时,尤其如此。不过,局部均衡分析常司作为一种有用手段对问题作初步分析,但其局限性绝不要低估。尽管文献的注意力集中在竞争经济上,但现在越来越广泛地使用有市场缺陷的经济,并进行此种经济条件下的政策分析。
在一般均衡分析框架中,政策变动或各种替代性的政策被认为可以导致经济的不同均衡状态。为了分析政策选择中的优化问题,要通过某种福利测算对不同政策形成的均衡加以对比。最优政策的定义也就是产生最大福利水平的可行政策。由于帕累托最优提供的状态排序方法远不完全,不能作为有用的政策指南,因而通常使用的福利标准是伯格森—萨缪尔森(Bergson—Samuelson)社会福利函数。这一过程自然会产生个人效用的可比性和福利水平如何计算的问题。本书使用的分析工具一般很简单,使用的数学的难度很少超过约束最大化和比较统计分析,不过也有一些例外,如第2章和第9章使用了分离理论(separation arguments),第5章和第15章运用了最大化原理,第7章运用了择一性定理,第13章涉及了非线性动态系统,第15章使用了动态规划。由于第2章一般均衡分析和福利经济学内容已自成一体,本书所用到的、但没有另外加以介绍的经济学内容,应该说已经在微观经济学的本科生高级教程和研究生教程中讲授过了,并且涉及的主要是生产者和消费者理论中的标准对偶论(duality results)。有关这方面极具价值的参考资料见瓦里安(Varian,1992)的论著。
1.6内容简介
在讨论了本书将使用的研究方法后,显然有必要回顾一下竞争性一般均衡经济和福利经济学的标准结论,它们构成第2章的内容。这一章引入了经济主体并描述了经济均衡的特征。它还从一种有用的视角去考察瓦尔拉斯法则(Walras’law),并将政策变动模型化的方法予以正式化。重点放在作为竞争性均衡经济基础的制度假定,因为之所以有动机去研究公共经济学问题,是因为对竞争市场均衡感觉不满意,或者制度假定集中有一个假定或多个假定不能满足。这一章证明了福利经济学的两大定理,对定理的适用范围和正确性作了批评性的分析。这自然引起了对社会福利测度方法的讨论并对基数效用的人际可比性与序数效用的人际可比性的含义进行比较。
实践中,如果经济学家们关心公平问题,则有必要找到一种尺度去衡量福利分配的各个方面。第3章考察了人们一直非常感兴趣的三个问题。构造等价尺度的各种不同方法可被看做是提出不同分配手段的前奏。通过对贫困和不公平的衡量来说明公理性的衡量方法和统计方法。前者描述了一项指数应具有什么样的性质,然后设计具有这些性质的指数;后者直接利用现有公式。这三章内容是导论性的,构成本书第1篇。
第2篇是关于竞争经济条件下五个公共经济学基本问题的分析。第4章和第5章考察的分别是最适商品税和所得税的特征。这两章均说明了政策设计中如何决定公平与效率间的权衡取舍,并说明了政府信息约束产生的后果。除了理论分析,也考察了模拟结果和将该方法应用于实际资料的结果。由于理论分析只是对最适税作了定性分析而未有明确答案,故其数据结论是很有用的。第6章的研究主题是政策改革,分析了改进式改革的存在与非最优性间的联系,还考察了改革途径中的生产效率问题。第7章考察了风险的公共经济学问题。第8章分析了公司税的效应和税收设计中需要考虑的因素。
第3篇讨论的焦点问题是放宽竞争性经济的某些基础性制度假定所产生的影响。第9章将共用品引入经济中,并将私人供应共用品所实现均衡中的配置状况与最优配置加以对比;考察了共用品的融资方法,所作的分析与商品课税一章的分析基本上是平行对应的;还考察了私人供应与偏好表露问题。第10章关于外部性的论述放宽了另一个制度假设,揭示了为什么会发生市场失效,评价了用于效率改进的替代性政策方案。第11章的主题是不完全竞争和它对商品税产生的影响。这一章讨论了如何测算福利损失,提出了不完全竞争条件下的一般均衡经济;重点研究了税收归宿和最适税的确定;考察了从量税和从价税效应之间的区别。第3篇以第12章关于逃税的内容作为结尾,分析估计了地下经济规模,对逃税决策建立了模型,确定了逃税对最适税产生的效应。
第4篇集中讨论公共经济学中的跨时问题。该篇第一章即第13章描述了各代重叠的经济社会,它是本篇的主要分析工具。它强调代际重叠经济与阿罗—德布鲁经济之间的联系,正如两种经济间存在很大的效率差异一样。本章对于从事生产和进行资本积累的经济引入了黄金法则概念。这一章也涉及到了经济的动态调整过程。第14章分析了社会保障政策,并把这种政策与竞争均衡的潜在非最优性联系起来;考察了社会保障计划的动机和福利水平的确定。第15章的主题是债务与税收的相互关系。这一章考察了政府债务的效应和债务中性问题;将李嘉图等价论与赠与问题联系起来作了考察;分析了所得税与支出税间的选择问题。
摘自《
公共经济学
》
本版责编:孟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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