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广出发〔2015〕8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广电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广电局,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新闻出版局,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委、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出版单位主管部门,中国出版集团公司,中国教育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科技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弘扬,进一步做好传统文化题材图书的普及和推广工作,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组织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普及图书推荐活动,并于2015年6月23日印发《关于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普及图书推荐活动的通知》(新广出发〔2015〕33号)。通知下发后,各省级新闻出版广电局、中央出版单位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上级主管部门”)和全国出版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申报,共有312家出版单位报送图书1072种。经专家论证遴选,确定首届向全国推荐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普及图书86种(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宣传推广工作。出版单位上级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推荐图书的宣传推介力度,积极组织新闻媒体开辟专题、专栏进行介绍。要结合本地区的传统文化习俗和出版特点,通过多种渠道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阅读推广活动,推动优秀传统文化题材图书深入校园、深入社区、深入农村、深入基层,形成浓郁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阅读氛围。
二、做好出版发行工作。出版单位上级主管部门要组织有关出版发行单位做好推荐图书的重印、再版、供货等工作。推荐图书在重印或再版时,可以在封面、腰封或其他适当位置标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首届向全国推荐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普及图书”字样。要充分利用中华传统节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做好相关展示展销工作,满足群众的阅读需求。要发挥推荐图书的引导和示范作用,指导有关出版单位进一步加强选题策划、编辑出版能力,切实做好传统文化题材图书出版工作。
三、做好总结交流工作。出版单位上级主管部门要积极组织有关出版单位围绕推荐图书开展学习、交流活动,总结编辑出版、宣传推广等方面的经验和做法。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将召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普及图书出版座谈会,进一步加强总结交流工作,推动此项活动持续走向深入。
附件:首届向全国推荐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普及图书名单
来源: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