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号: 密码:
中国大学出版社协会 | 首页 | 宏观指导 | 出版社天地 | 图书代办站 | 教材图书信息 | 教材图书评论 | 在线订购 | 教材征订
搜索 新闻 图书 ISBN 作者 音像 出版社 代办站 教材征订
购书 请登录 免费注册 客服电话:010-62510665 62510769
公共图书馆不得从事与其服务无关的商业活动 - 代办站经营之道 - 中国高校教材图书网
主页 > 代办站经营之道
公共图书馆不得从事与其服务无关的商业活动
十九大后首部文化法《公共图书馆法》通过,明年元旦起正式实施
2017-11-06 10:01:17  来源:北京青年报 
 
    经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公共图书馆法》11月4日获得表决通过。从酝酿到出台历经十几年的这部法律,也是党的十九大之后出台的第一部文化方面的法律,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目前,国家、省、市、县四级公共图书馆系统已经基本建成,县级以上政府设立的公共图书馆达到3153个,馆藏总量达9亿多册件,年流通人数从2012年的4亿多增长到2016年的近7亿。

    《公共图书馆法》共六章55条,对公共图书馆的设立、运行、服务以及相关法律责任等分别做了详细规定。在上海图书馆原馆长吴建中看来,《公共图书馆法》开拓了图书馆创新和可持续发展的新空间。有不少新提法如“建立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文献信息共享平台”、“加强与学校图书馆、科研机构图书馆以及其他类型图书馆的交流与合作”,以及“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筹资金设立公共图书馆”等。“这些条款为图书馆利用现代技术武装自己、加强图书馆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和支持图书馆提供了可持续发展空间。”他说。

    该法第40条规定,“国家构建标准统一、互联互通的公共图书馆数字服务网络,支持数字阅读产品开发和数字资源保存技术研究,推动公共图书馆利用数字化、网络化技术向社会公众提供便捷服务。”这意味着,全国公共图书馆的数字服务网络将互联互通。此外,该法还强调了公共图书馆的公益属性,在要求公共图书馆免费对社会开放的同时,明确规定“公共图书馆的设施设备场地不得用于与其服务无关的商业经营活动”。 



    来源:北京青年报2017年11月06日 星期一
本版责编:姜舒

相关内容
  • 高校图书馆是否免费开放?赞成方称资源不能浪费 (2017.11.03 9:45:59)
  • 24小时图书馆首次落户医院 (2017.11.01 8:44:32)
  • 书香浸润边疆 首都图书馆和田分馆近日揭牌 (2017.10.30 16:55:30)
  • 关于编发《图书馆馆配书目专辑》的通知 (2017.10.11 14:30:48)
  • 清华大学:打造电子化图书馆 (2017.10.10 8:42:09)
  • 高校图书馆馆长共谋发展之道——记2017年数字出版与数字图书馆融合发展国际研讨会 (2017.09.13 10:30:14)
  • 常熟市图书馆:脚下流水潺潺 桌上书香阵阵 (2017.07.21 10:36:01)
  • 苏州园林图书馆:城市深处飘书香 (2017.07.21 10:31:52)
  • 辽宁“银行里的图书馆”开张了 (2017.07.05 9:43:37)
  • 公共图书馆法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2017.06.28 16:13:12)
  • 更多...
     
     
    相关评论 发表评论 发送新闻 打印新闻 上一条 下一条 关闭
    | 我的帐户 | 我的订单 | 购书指南|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敬告 | 友情链接 | 广告服务 |

    版权所有 © 2000-2002 中国高校教材图书网    京ICP备10054422号-7    京公网安备110108002480号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批字第版0234号
    经营许可证编号:京ICP证130369号    技术支持:云因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