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防治法制体系建设研究 - 中国高校教材图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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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
传染病防治法制体系建设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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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 | 9787564379391 |
条码: | |
作者: |
胡伟力
相关图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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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订: | 0 |
印次: | 1-1 |
开本: | 16开 |
定价: |
¥78.00
折扣价:¥74.10
折扣:0.95
节省了3.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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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数: |
202千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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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
西南交通大学出版社 |
页数: |
20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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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编号: | |
每包册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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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 |
2020-1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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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
从古至今,人类对于肉体的关注与思考,绝不亚于对灵魂的探寻。人类发展的历史,在某种程度上可以归结为一部与疾病抗争的历史,而对人类社会影响非常大、持续非常长、危害非常广的疾病,无疑是传染性疾病,盖因人类社会主要的生产生活方式是基于集体劳作、集体聚居的模式。传染病非常大的特点在于其具有极强的传染性,易于在人与人之间、动物与人之间快速传播,进而感染聚居在一起的人群,造成大规模伤亡。历史上多次严重的传染病,给人类文明带来的巨大危害常常超过自然灾害(天灾)或者战乱(人祸)。传染病危害极大,已成为人类文明非常重大的威胁之一。随着对传染病认识的不断深化,人们已普遍意识到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比单纯的治疗更为重要。传染病救治对象仅局限于个体,且是在已经造成极大损失之后的举措,可谓“治标”而已;而传染病的预防及控制工作则是针对全体人群,且是事先的、有目的、有计划的措施,意在防止传染病的发生,或在发生后阻断其向更大范围扩展流行,可谓“治本”之举。预防控制传染病,需要对民众的生产生活方式、习惯、文化、环境,乃至经济、政治进行有效调控,要达到此等效果,唯有建立完善的传染病防治法制体系。传染病防治与法律制度的紧密联系,实有其内在必然性。 中国作为四大文明古国之一,拥有辉煌灿烂的历史,在漫长的文明史之中,饱受传染病的危害。因此,对我国近现代尤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传染病防治法制史进行深入研究,总结传染病防治法制建设的历史经验,为当前我国传染病防治法制建设提供参考,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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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
胡伟力,厦门大学高等教育学博士后,重庆大学法学博士,四川广安人。现为西南医科大学健康发展与人才培养研究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西南医科大学人文与管理学院卫生事业管理教研室副主任、硕士生导师、创新创业导师。主要讲授“公共管理科研方法”等研究生、本科生课程。主要研究领域为卫生法、卫生健康事业管理、学位与研究生教育。 近年作为首作者发表GSSCI等中英文论文30余篇。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并完成省部级重点项目2项。获得省部级成果二等奖、三等奖2项。兼任美国Higher Education Research杂志审稿人,中国法学会、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中国教育学会、中国医药教育协会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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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目录: |
绪论 第一节 研究背景 一、研究意义 二、学术史回顾 第二节 传染病防治法律规范的国际考察 一、古代医学与宗教、法律的联系 二、古罗马传染病防治相关法律规范的勃兴 三、传染病防治相关法律规范的继承和发展 四、现代传染病防治的国际立法 第一章 传染病防治法制体系建设研究的基本范畴及历史回顾 第一节 传染病防治法制体系建设研究的基本范畴 一、概念界定 二、我国传染病防治法制体系的基本构成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制建设分期 第二节 我国传染病防治及其法制建设的历史回顾 一、我国古代的传染病防治及其制度建设 二、清末传染病的治理及其建章立制 三、民国时期传染病防治及其法制建设概况_ 四、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时期传染病防治及其法制建设概况 五、我国近现代传染病防治法制的主要特点及其局限 第二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传染病防治法制建设(1949-1965) 第一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传染病防治法律规范的形成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传染病暴发流行严重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预防控制传染病的具体举措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构建传染病防治法律规范的基础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形成的传染病防治法律规范 第二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传染病防治法制建设的成就与启示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传染病防治法制建设的巨大成就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传染病防治法制建设的经验启示 第三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制建设的恢复与发展(1966-1988) 第一节 20世纪六七十年代传染病防治法制建设的停滞 一、20世纪六七十年代我国传染病防治法制体系的曲折发展 二、20世纪六七十年代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维持 第二节 传染病防治法制体系的恢复与发展 一、传染病防治法制体系的恢复与重建 二、传染病防治法制建设的快速发展 …… 第四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部《传染病防治法》的诞生及实施(1989-2003) 第五章 我国传染病防治法制体系的充实与完善(2004年至今) 第六章 我国传染病防治法制体系建设的历史启示与未来展望 结语 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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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片段: |
从古至今,人类对于肉体的关注与思考,绝不亚于对灵魂的探寻。人类发展的历史,在某种程度上可以归结为一部与疾病抗争的历史,而对人类社会影响最大、持续最长、危害最广的疾病,无疑是传染性疾病,盖因人类社会主要的生产生活方式是基于集体劳作、集体聚居的模式。传染病最大的特点在于其具有极强的传染性,易于在人与人之间、动物与人之间快速传播,进而感染聚居在一起的人群,造成大规模伤亡。历史上多次严重的传染病,给人类文明带来的巨大危害常常超过自然灾害(天灾)或者战乱(人祸)。传染病危害极大,已成为人类文明最为重大的威胁之一。随着对传染病认识的不断深化,人们已普遍意识到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比单纯的治疗更为重要。传染病救治对象仅局限于个体,且是在已经造成极大损失之后的举措,可谓“治标”而已;而传染病的预防及控制工作则是针对全体人群,且是事先的、有目的、有计划的措施,意在防止传染病的发生,或在发生后阻断其向更大范围扩展流行,可谓“治本”之举。预防控制传染病,需要对民众的生产生活方式、习惯、文化、环境,乃至经济、政治进行有效调控,要达到此等效果,唯有建立完善的传染病防治法制体系。传染病防治与法律制度的紧密联系,实有其内在必然性。 中国作为四大文明古国之一,拥有辉煌灿烂的历史,在漫长的文明史之中,饱受传染病的危害。因此,对我国近现代尤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传染病防治法制史进行深入研究,总结传染病防治法制建设的历史经验,为当前我国传染病防治法制建设提供参考,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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