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号: 密码:
中国大学出版社协会 | 首页 | 宏观指导 | 出版社天地 | 图书代办站 | 教材图书信息 | 教材图书评论 | 在线订购 | 教材征订
搜索 新闻 图书 ISBN 作者 音像 出版社 代办站 教材征订
购书 请登录 免费注册 客服电话:010-62510665 62510769
图书查询索引 版别索引 分类索引 中图法分类 专业分类 用途分类 制品类型 读者对象 自分类 最新 畅销 推荐 特价 教材征订
综合查询
价值论——一种主体性的研究(第3版) - 中国高校教材图书网
书名: 价值论——一种主体性的研究(第3版)
ISBN:978-7-300-33821-7 条码:
作者: 李德顺  相关图书 装订:
印次:1-1 开本:异16
定价: ¥199.00  折扣价:¥179.10
折扣:0.90 节省了19.9元
字数: 361千字
出版社: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页数: 452页
发行编号:338217 每包册数: 4
出版日期: 2025-04-15
小团购 订购 咨询 推荐 打印 放入存书架

内容简介:
哲学价值论是正式形成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与存在论、意识论相并列的哲学基础知识理论分支,一向由西方哲学家特别是新康德主义、实证主义、实用主义等所探讨,长期缺少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系统阐述。本书属于中国马克思主义学者自主创新的一项成果。
本书运用马克思的立场、观点和方法,立足于学科的高度,就价值现象的本质、发生和存在的基础,价值意识表现形式和显示实践形态等问题,进行了系统的梳理和探讨,并经过分析论证,对价值的本质和特性、价值分类及其方法、各种具体的价值类型、价值意识与价值观念、评价与评价标准、社会评价科学化的可能性与方法论原则、价值与真理的关系等一系列基本概念和原理,以及当代价值观念变革和文明冲突等重大问题,做出了自己的理论表述,使之具有较清晰的面貌和逻辑,从而确立了一个有当代中国特色的价值哲学研究框架。

作者简介:
李德顺,哲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1992年被国务院授予有特殊贡献专家称号。现任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人文学院名誉院长。主要研究领域: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体系改革和发展、价值和价值观念、当代文化、法治文化等。著有:《伟大的认识工具》《价值论》《选择的自我》《立言录》《话语的圈套》《新价值论》《道德价值论》《人的家园--新文化论》《邓小平人民主体价值观思想研究》《与改革同行》《我们时代的人文精神》《深思浅喻》《思变集》《法治文化论》等。主编有:《价值论译从》《价值学大词典》《人生价值丛书》《实践价值丛书》《哲学概论》《法治文化系列丛书》等。部分著作曾获北京市和教育部优秀社科成果奖、全国“五个一工程”奖国家图书奖、吴玉章人文社会科学奖等部分著作已被译成英、日等外文,在国外出版发行。

章节目录:
 
精彩片段:
正如大家所了解的,近年来国内学术界越来越多地谈论起价值问题和主体性问题。对于这种情况,人们有各种不同的看法。经过反复思考,我认为出现这种趋势不是偶然的,它有着深刻的现实根据和科学根据。我还认为,在价值问题和主体性问题之间有着高度的内在一致性。这种一致性简单说来就是:在理论上,价值问题是主体性问题的一个最典型的形式,而主体性问题则是价值论研究中的一个关键问题。一般来说,如果不从主体性方面入手,如果不以对主体性的深入把握为基础,价值论的研究不可能在现有的水平上取得突破。
“价值”这种现象的一个显著特点是,价值的性质和程度如何,主要取决于价值关系主体的情况,而不是由客体所决定的。犹如 “水火无情”,它们既不一定利人,也不一定害人,本性向来如此。而水火的价值究竟如何,是利是害,归根到底在于人自己如何,人怎样同水火发生关系。这种特点,至今已为大多数研究价值的人所公认。然而,由此做出的判断却不同。有人叫它 “价值的主观性”,而我则叫它 “价值的主体性”。一个 “主观性”,一个 “主体性”,二者只有一字之差,随之得出的一系列观点和结论,却是大相径庭的。在价值的主观论者那里,价值的客观性、科学对象性等,都成为最大的疑问,或者干脆被否定,因此使价值问题成了与科学规范无缘的领域。而在我这里,却正是从作为主体的人的社会存在本质中,指出了价值的客观性、评价标准的客观基础、人的价值意识的反映论本质,以及建立科学的价值论的可能性等。因而可以骄傲地说,价值论这个新兴的重要哲学领域,可以在马克思哲学体系中得到独具特色的、科学化的开掘和拓展。
从马克思的哲学立场出发,区分 “主体性”和 “主观性”概念并不是一件困难的事。因为 “主观性”仅仅是指主体人的精神特性;而主体人作为对象性关系中的行为者,首先必须是完整的、现实的人,即首先是作为客观的社会存在者,而不是也不能归结为孤立的精神、意识和主观。因此,“主体性”概念恰恰是首先同人的社会存在性质 (客观性)相联系的,决不应把它与 “主观性”彼此等同。在汉语中,这里的 “一字之差”能够恰当地体现出马克思主义对于 “人”的见解不同于其他学说的根本差别。
从理论上重视并理解主体性问题的性质、地位和意义,才能给 “主体性”概念赋予独立的形式和地位。这一点是我们过去做得不够的地方。当然,确立 “主体性”概念并不是问题的结束,而是问题的开始。国内关于主体性问题的文章不少,其中对问题本身及其意义的理解显然并不一致。从我研究价值论的体会来说,我认为主体性问题的确立和展开,在理论上起着某种改变思维模式和改进思维方法的重要作用。这是指它冲击着一种长期习惯了的思维方式而言的。长期以来,我们许多人习惯于把唯物主义当作一种类似 “唯客体主义”的模式来思考问题,即把 “物质第一性”当作 “客体第一性”,把客观性、物质的根源性、规律的决定作用等,统统归结于对象即客体本身,却忽视或回避了人作为主体的地位和作用。这种思维方式不能解释迄今所发现的许多科学事实 (如量子的测不准效应、互补原则、相对性原理等),更不能解释复杂多变的价值现象。例如,这种思维方式不能接受 “价值因人 (主体)而易”的事实,总是想用客体的属性来一劳永逸地解释价值。否则,它就会以为走向了主观主义、唯心主义或多元论。而突破这种 “唯客体主义”思维方式的束缚,我所得到的结论恰恰相反。这是我研究价值问题所取得的重要收获。

书  评:
 
其  它:
 



| 我的帐户 | 我的订单 | 购书指南|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敬告 | 友情链接 | 广告服务 |

版权所有 © 2000-2002 中国高校教材图书网    京ICP备10054422号-7    京公网安备110108002480号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批字第版0234号
经营许可证编号:京ICP证130369号    技术支持:云因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