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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民法基本概念——从案例出发的德国私法体系导论(第 17 版)(外国法学精品译丛) - 中国高校教材图书网
书名: 德国民法基本概念——从案例出发的德国私法体系导论(第 17 版)(外国法学精品译丛)
ISBN:978-7-300-33992-4 条码:
作者: [德]哈里·韦斯特曼[德]哈尔姆·彼得·韦斯  相关图书 装订:
印次:1-1 开本:16
定价: ¥78.00  折扣价:¥70.20
折扣:0.90 节省了7.8元
字数: 230千字
出版社: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页数:
发行编号:339924 每包册数: 9
出版日期: 2025-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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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本书概述了《德国民法典》规定的私人法律关系制度,从简单的案例入手,以解答案例引起的思考为依托,详细阐释了一些重要的民法制度和法律条文,并以此为基础清晰地展示了不同法律规定间的相互联系;以此为方法,重点阐述了《德国民法典》前三编中的财产法,也介绍了家庭法和继承法中的重点法律问题。 本书密切关注德国民法的最新发展,特别是欧盟指令以及德国联邦最高法院判例等对德国民法的影响,例如欧盟消费者货物买卖指令等在本书中均有体现。

作者简介:
作者简介:
哈里·韦斯特曼(Harry Westermann,1909—1986),德国著名法学家,其研究领域广泛,包括民法、经济法、合作社法、公司法和能源法等。生前一直任教于德国明斯特大学,曾于1952年至1953年任该校法学院院长,于1953年至1954年任明斯特大学校长。他逝世后,明斯特大学专门设立哈里·韦斯特曼奖以纪念他,并以此奖励法学博士论文。哈里·韦斯特曼著作等身,在民法领域影响较大的著作除本书外,还包括《物权法》和《民法总论》等。其中,《物权法》和本书一直由其子哈尔姆·彼得·韦斯特曼持续增订出版。  
 
哈尔姆·彼得·韦斯特曼 (Harm Peter Westermann,1938— ),德国著名法学家哈里·韦斯特曼之子。曾先后任教于德国比勒菲尔德大学、柏林自由大学和图宾根大学,期间还拒绝了瑞士洛桑大学和德国明斯特大学的任教邀请。主要研究领域是民法和公司法。其著作等身,除修订续写由哈里·韦斯特曼创立的几部民法著作外,还著有《债法总论》和《个人合伙法》等。
译者简介:
张定军,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湖北潜江人。1992年9月至1996年7月就读于华中理工大学政治与法律系 ,获法学学士学位,同年留校任教至今。2000年9月至2003年7月就读于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2003年10月至2004年9月赴德国拜罗伊特大学访学。2006年9月至2009年7月就读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获民商法学博士学位。2011年5月至2012年4月,在德国马普学会国际私法与比较法研究所(汉堡)做访问学者。著有专著《连带债务研究——以德国法为主要考察对象》,在《法学研究》《中外法学》《环球法律评论》等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数篇。

雷巍巍,男,畲族,浙江大学法学学士、民商法硕士,德国慕尼黑大学法学博士,中国计量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讲师,硕士研究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民商法、家庭法、继承法。在德国出版专著一部,出版译著《德国家庭法》(第6版)(独译)、《私法的体系与原则》(合译),在《财经法学》《中德法学论坛》等期刊上发表论文、译文若干。

李方,女,德国慕尼黑大学文化与认知语言学硕士,留学期间曾获德国拜仁州优秀国际留学生奖学金,多次参与德国公证翻译和国际展会翻译。2023年通过中国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现任教于中国计量大学人文与外语学院英语系,主要从事大学德语、法律德语基础的教学和认知语言学方向的研究。

章节目录:
 
精彩片段:
第12版序言
在第1版的序言中,已经阐释过这样的尝试,即借助法条和简单的案例向读者呈现对包罗万象的日常生活事件进行规范的合理法律制度;在这样一本书的每个新版本中,都必须以独立的方式进行这个尝试。这特别适用于,当新的修订者以一个被证明有效的构想为基础,并使用这个已经卓有成效的教义学方法,以阐释已被修改的法律条文、实践应用的重点,以及最重要的是人们对社会问题和法律问题态度的转变以及因此法律工作者对这些问题看法的转变。与本书早先版本和最初构想的时间间隔以及作者的代际更替这些事实总是会促使重新修订。在修订时,本书全方位地关注了以下这些问题:当今《德国民法典》的基本概念有哪些,应该如何介绍这些基本概念以及在应用中最容易产生哪些实践问题——此亦为法典编纂所考虑和要解决的可能性和困难。因此,与本书之前版本的结构相比,在新版本中,一些章节的比重——比如债法和物权法的比重、动产物权法和土地法的比重,以及一些新规定的特别领域的比重——与先前的结构安排相比,部分地得到调整。书中各处都增加了新的案例。然而,最重要的是本书用于教学的目的未曾改变。鉴于教学的实践经验,这一追求对新版本的作者产生了重大影响,这并不比本书创始人受到的影响小。同样,一如既往地欢迎各位读者就本书的基本设想或者文本中的具体部分向作者提出建议和意见。


第1版序言
(序言,不仅仅要阅读,还务必牢记于心。)
创作本书的原因在于,我在教学过程中发现:一般的初学者往往不能领悟抽象的法律条文,遑论过后能够记住它们;案例则可以激发他们的兴趣,并使他们过后能够再次记起。然而,法律和法学并非来自对案例分析解答的堆砌。案例在很多情况下只是通向理解抽象法律条文的桥梁;然而,从另一方面而言,这些法律条文本身也不应被视为目的,而是用来帮助理解对包罗万象的日常生活事件进行规范的合理法律制度。
首要的原则在于,读者必须尝试自己解决案例,但并非依赖自己的善良之心或者法律直觉以求解答。读者必须拿着法律条文,尝试寻找和应用适当的条文。读者亦必须阅读和仔细思索文中所引用的每个条文。因此,每位意图仔细钻研本书的读者都必须准备一本《德国民法典》以及相关特别法规范的文本,并且经常使用它们。
书中案例的解答仅仅是范例性地应用法律条文和法学方法,并通过这些方法发现法律、应用法律和分析法律。显而易见,这样的一本著作适合于初学者。因而,应该在钻研系统化的著作之前阅读这本书;当然,本书也无意替代这类系统化的书籍,而是应作为对其有益的预读文献。本书每章的结尾均提供小结和其他可供参考的教科书,在其中,勤奋的读者可以发现各式各样的用来解决特定问题而必须的特别文献。这本用于引领入门的书籍亦会有助于将来的复习。
本书资料的选择符合教学的目的,并以人们在研究《德国民法典》时必须理解的基本概念为准。因此,在第一学期仍在与总则的难点作斗争的读者们,如果也能够借此通读本书的债法和物权法部分,则是最好不过了。如果读者已经了解民法典第二编和第三编中的基本概念,那么总则部分的抽象条文会变得生动活泼。
本书并不探讨有争议的问题。本书通过对基本概念的阐述,致力于使理解和自主解决这些争议问题成为可能。

书  评:
 
其  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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