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第十版) - 中国高校教材图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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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
民法(第十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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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SBN: | 978-7-300-34677-9 |
责任编辑: | |
| 作者: |
杨立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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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订: | 平 |
| 印次: | 10-1 |
开本: | 16 |
| 定价: |
¥59.00
折扣价:¥53.10
折扣:0.90
节省了5.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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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数: |
350千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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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版社: |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
页数: |
35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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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版日期: |
2026-01-01 |
每包册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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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规划教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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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部级规划教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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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入选重点出版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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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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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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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是在第九版的基础上进行的修订。此次修订,更新了大多数的“本章引例”和“参考案例”,并将第九版出版之后出台的新的司法解释,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解释(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等的主要内容纳入本书中。同时,对文字表述进行了全面修订,更正了不准确的表述,对冗长、重复和语病等进行了订正,保证本书行文流畅和表述精当,用简短的文字表达民法学精深的含义,力求做到内容紧扣实践、重点突出、简洁明确,案例更具有实效性。另外,根据读者提出的书中的一些规则表述过于简略,不易理解的问题,由于教材篇幅所限,不能详加解释,作者将自己的相关论文以二维码的形式呈现在教材中,可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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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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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立新,天津大学法学院卓越教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研究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立法专家委员会立法专家,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咨询专家。原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二级教授,曾任吉林省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审判员、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厅长。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出版专著、教材数十部,发表法学论文600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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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章节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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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精彩片段: |
第 一 编 总则 第一章 民法及其基本原则 【本章引例】 原告何某与被告县国土局签订了一份《采矿权有偿出让合同》,原告取得白溪河道A采矿区范围普通建筑用砂的开采权,期限一年,颁发了采矿许可证,载明有效期限为翌年12月31日。翌年10月23日,被告与水利局、镇政府联合告知原告采矿权已到期,即日起应停止开采和加工,逾期予以强制拆除和清理。12月15日,被告组织人员将原告的采(制)砂设备强行拆毁。原告提起民事诉讼,主张被告承担损失赔偿80万元的违约责任。 【本章学习目标】 通过学习本章,你应该能够: 1.掌握民法的性质和调整对象; 2.了解民法的结构,掌握民法体系的要点; 3.掌握民法的适用范围和适用方法; 4.掌握民法的基本原则及其在实践中的适用方法。 第一节 民法的概念和适用 一、民法的概念、调整对象和调整方法 (一)民法的概念 民法的概念源于古罗马法的市民法,与万民法相对应。前者演变为现在的民法,后者演变为现在的国际私法。在近代,日本在新旧法律体系交替之际,引进民法的概念。中国在清代末期维新变法,在建立近代民法制度时依照日本习惯制定民法草案,并将其称为“民法”(民律),直至今日。在古代,民法在罗马法中产生,是罗马社会初期商品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在欧洲文艺复兴时期,罗马法得到复兴,为后世的民法发展奠定了基础。1804年诞生的《法国民法典》,确立了适应资本主义商品经济发展的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原则、契约自由原则和过错责任原则“三大民法原则”,为发展资本主义经济开拓了道路。1900年实施的《德国民法典》,进一步巩固、发展了传统民法,适应了自由资本主义时期的商品经济发展,为大陆法系民法的形成和发展奠定了基础。 中国古代封建立法民刑不分,诸法合体,法典的主体内容是刑法法规,其中也有丰富的民法内容,尤其是在物权法、契约法、侵权法和婚姻家庭法等方面,有较为完善的内容。清末变法,制定了《大清民律草案》;1925年北洋政府制定了《民国民律草案》;国民政府在1929年至1930年制定了《中华民国民法》,中国第一次有了现代意义的民法典。从1954年开始起草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民法典起草走过了一个曲折复杂的过程。1980年至2009年间,制定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为统领的八部单行民法,构成了我国的类法典化民法。2015年开始编纂《民法典》,2017年3月15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2020年5月28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结束了我国类法典化民法时期,进入了民法典时代。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 规范总称。《民法典》第2条规定:“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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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 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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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 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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