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第三版) - 中国高校教材图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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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
民法(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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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 | 978-7-5615-2053-6/D·201 |
条码: | |
作者: |
柳经纬 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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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订: | 平装 |
印次: | 3-1 |
开本: | 大32开 |
定价: |
¥45.00
折扣价:¥42.75
折扣:0.95
节省了2.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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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数: |
632千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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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
厦门大学出版社 |
页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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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编号: | |
每包册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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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 |
2008-0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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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
本书包括民法总论、物权、债权三部分,共20章,分别为民法概述、民事法律关系、自然人、法人、物、民事法律行为、代理、诉讼时效、期日和期间、物权通论、所有权、共有与相邻关系、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占有、债权通论、合同通论、几种主要的有名合同、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侵权行为。本书根据我国民事立法和司法实践的最新发展以及民法学研究的最新成果,增加了较多新内容,以使读者了解更多的民法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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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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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目录: |
第一章民法概述(1) 第一节民法的概念、对象和内容(1) 第二节民法的本质和基本原则(7) 第三节民法的渊源、效力和适用(15) 第四节民法的历史发展(21) 第五节我国民法的发展(28) 第二章民事法律关系(35) 第一节民事法律关系概述(35) 第二节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38) 第三节民事法律事实(42) 第四节民事权利(44) 第五节民事责任(56) 第三章自然人(63) 第一节自然人概述(63) 第二节自然人的民事能力(64) 第三节户籍与住所(72) 第四节监护(74) 第五节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79) 第六节个体工商户与农村承包经营户(83) 第七节自然人的人身权(86) 第四章法人(96) 第一节法人概述(96) 第二节法人的分类(101) 第三节法人的民事能力(105) 第四节法人的成立、变更和终止(109) 第五节法人的机关与住所(119) 第六节法人的人身权(122) 第七节非法人组织(126) 第五章物(134) 第一节物的概念(134) 第二节物的分类(139) 第三节货币和有价证券(145) 第六章民事法律行为(150) 第一节民事法律行为概述(150) 第二节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153) 第三节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157) 第四节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160) 第五节民事行为的无效与撤销(168) 第六节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和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180) 第七章代理(187) 第一节代理概述(187) 第二节代理的分类(193) 第三节代理权(199) 第四节无权代理(204) 第五节表见代理(208) 第六节代理的终止(211) 第八章诉讼时效(214) 第一节时效概述(214) 第二节诉讼时效的分类(223) 第三节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226) 第四节诉讼时效的效力(232) 第九章期日和期间(235) 第一节期日和期间的概念(235) 第二节期日和期间的分类(237) 第三节期间的计算(238) 第十章物权通论(241) 第一节物权的概念(241) 第二节物权的本质(245) 第三节物权的客体(248) 第四节物权的种类(252) 第五节物权的效力(258) 第六节物权的变动(265) 第七节物权行为的理论问题(272) 第十一章所有权(282) 第一节所有权的概念(282) 第二节所有权的内容(284) 第三节所有权的类型(289) 第四节所有权的取得与消灭(295) 第五节所有权的保护(304) 第六节建筑物区分所有权(308) 第十二章共有与相邻关系(318) 第一节共有(318) 第二节相邻关系(330) 第十三章用益物权(338) 第一节土地使用权(338) 第二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346) 第三节地役权(356) 第四节典权(362) 第十四章担保物权(370) 第一节抵押权(370) 第二节质押权(384) 第三节留置权(392) 第十五章占有(399) 第一节占有概述(399) 第二节占有的分类(402) 第三节占有的取得、变更与消灭(407) 第四节占有的效力(411) 第十六章债权通论(417) 第一节债的概念(417) 第二节债的分类(422) 第三节债的发生、移转、变更与消灭(427) 第四节债的效力(441) 第五节债的担保(457) 第十七章合同通论(474) 第一节合同的概念(474) 第二节合同的分类(476) 第三节合同的订立(479) 第四节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491) 第五节合同的解释(496) 第六节合同的解除(500) 第十八章几种主要的有名合同(508) 第一节转移所有权的合同(508) 第二节转移使用权的合同(524) 第三节资金融通合同(537) 第四节完成工作成果的合同(541) 第五节提供服务的合同(554) 第六节技术合同(578) 第十九章不当得利和无因管理(588) 第一节不当得利(588) 第二节无因管理(598) 第二十章侵权行为(607) 第一节侵权行为概述(607) 第二节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条件(614) 第三节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630) 第四节特殊侵权行为(639) 第五节侵权责任的承担(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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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片段: |
编写说明 厦门大学法律系近年来一直致力于民商法学的课程与教材建设。首先,根据教育部关于本科专业调整的精神,通过修订法学专业本科教学计划,将民法课程进行了适当的调整,分别设置为“民法总论”、“物权法”、“债权法”、“知识产权法”、“婚姻家庭与继承法”课程;将商法课程调整为“商法学”(内容包括商法总论和公司法)和“票据法”、“保险法”、“海商法”、“信托法”、“证券法”等课程,加大了民商法学课程在本科教学中的分量,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法学本科教育的需要,并且也使得民法课程的设置更趋于科学和合理。其次,为配合上述课程建设,先后组织编写了《民法总论》、《物权法》、《债权法》、《知识产权法》、《婚姻家庭与继承法》、《商法》(上、下册)(均由厦门大学出版社出版)。此外,为了满足非法学专业本科学生学习民商法的需要,我们组织编写了《民商法教程》(由科学出版社出版)。本书的出版也属于厦门大学法律系民商法学教材建设的组成部分,目的是为一般读者学习民法最为基本的理论知识提供一本参考书。为此,我们在已有的教材建设基础上,将民法总论、物权、债权三部分汇集起来,对原有内容进行了适当的调整,同时根据我国民事立法和司法实践的最新发展以及民法学研究的最新成果,增加了一些新的内容,以便更好地满足读者的要求。 本书内容包括民法总论、物权、债权三部分,共20章,分别为民法概述、民事法律关系、自然人、法人、物、民事法律行为、代理、诉讼时效、期日和期间、物权通论、所有权、共有与相邻关系、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占有、债权通论、合同通论、几种主要的有名合同、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侵权行为。 本书由柳经纬主编、朱炎生副主编,参加编写的有柳经纬、丁丽瑛、朱炎生、郭俊秀、黄健雄、何丽新、朱泉鹰。全书由柳经纬、朱炎生统稿。 本书的编写和出版得到厦门大学出版社的大力支持和鼓励,在此表示感谢。 柳经纬200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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