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论监督法治化研究 - 中国高校教材图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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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
舆论监督法治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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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 | 978-7-81113-213-7 |
条码: | |
作者: |
唐光怀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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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订: | 平装 |
印次: | 1-1 |
开本: | 大32开 |
定价: |
¥22.00
折扣价:¥20.90
折扣:0.95
节省了1.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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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数: |
360千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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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
湖南大学出版社 |
页数: |
40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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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编号: | |
每包册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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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 |
2007-08-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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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
本书运用马克思主义新闻法制观的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揭示了舆论监督法的本质、作用、价值以及舆论监督法律关系,论述了舆论监督法治化的法理依据、现实基础、目标体系、正确路径、基本原则、法律渊源、伦理维度、国外经验以及舆论监督法在党的领导与新闻政策中的科学定位,并从理论与实践的双重层面,探究了舆论监督中侵权纠纷处理的几个重大问题,构建了我国舆论监督法治化的理论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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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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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目录: |
目次 第一章舆论监督法的本质、作用与价值1 第一节关于舆论监督的理论1 第二节舆论监督法的本质、特点与作用6 第三节舆论监督法的价值15 第二章舆论监督法治化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25 第一节和谐舆论建设的法哲学视野26 第二节舆论监督法治化与和谐社会建设的关联性34 第三节舆论监督法的和谐价值与和谐社会的价值目标44 第三章我国舆论监督法治化目标体系的构建及路径选择53 第一节我国舆论监督法治化的目标体系53 第二节我国舆论监督法治化的难点69 第三节制定我国舆论监督法的法理依据与现实基础75 第四节我国舆论监督法治化的路径选择92 第四章我国舆论监督法律关系96 第一节我国舆论监督法律关系的内涵与特质96 第二节我国舆论监督法律关系的主体101 第三节我国舆论监督法律关系的客体106 第四节我国舆论监督法律关系的内容108 第五章我国舆论监督法的基本原则及其渊源131 第一节我国舆论监督法的基本原则131 第二节我国舆论监督法的主要渊源146 第六章舆论监督法治化的伦理维度154 第一节社会主义新闻伦理学的基本理论154 第二节新闻法规与新闻职业道德的三维关联性166 第三节舆论监督法治化语境下新闻自律的三重向度174 第七章舆论监督法治化与党的领导187 第一节党管媒体原则是舆论监督的基本原则187 第二节舆论监督法治化与党的领导方式法治化197 第八章舆论监督法与新闻政策225 第一节新闻政策的内涵、地位与功能225 第二节舆论监督法与新闻政策的辩证法232 第三节舆论监督法与新闻政策的正确定位242 第九章中西方舆论监督法比较分析246 第一节中西方舆论监督法律性质比较248 第二节中西方舆论监督法基本原则比较253 第三节中西方舆论监督立法现状比较264 第十章舆论监督的法律保护与法律限制283 第一节我国舆论监督的法律保护283 第二节我国舆论监督的法律限制299 第三节隐性采访的法律界限313 第十一章舆论监督中的侵权纠纷处理(上)322 第一节舆论监督侵害名誉权及其构成要件322 第二节舆论监督侵害隐私权及其构成要件344 第十二章舆论监督中的侵权纠纷处理(下)353 第一节舆论监督侵权的法律责任353 第二节新闻媒体在舆论监督侵权诉讼中的抗辩权367 参考文献384 后记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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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片段: |
序言:舆论监督与监督舆论
选举制度与监督制度是现代民主政治的两大支柱。而在监督制度系统中,舆论监督是我党在倡导政治文明的今天加强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和重大任务。诚如李元授教授所言:“对于舆论监督能力的强弱,是衡量民主政治建设程度的标志之一;公众运用传媒表达要求和呼声的经验是社会民主化的尺度。”据此,我们可以说,舆论监督法治化是现代政治文明与新闻事业健康发展的集中体现与内在要求。
近年来,对舆论监督立法的呼声日渐高涨,理论界对此也作出了反应,但从总体上看,其研究尚停留在起步阶段,有关舆论监督法治化的理论研究成果目前尚未形成系统。
唐光怀同志早在2000年攻读湖南师范大学法学硕士研究生的时候,就已将自己的研究目标锁定在舆论监督法治化领域,在导师蒋先福同志的指导下,发表了几篇有反响的学术论文,完成了硕士学位论文《关于制定我国〈舆论监督法〉的法理思考》的写作,并于2003年4月顺利通过论文答辩。初步尝试的成果,使光怀同志信心百倍,其拓荒的勇气也随之勃发,从此便埋头于这一领域的深入钻研之中。2005年10月至2006年6月,光怀同志又成了湖南省社会科学院首位访问学者,因为指导教师是我,故我们多了在一起阅读、思考、讨论和研究的机会。光怀同志潜心向学故而谦虚好学,思维活跃故而反应敏捷,其研究潜力和研究能力在舆论监督法治化的理论领域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几年来,光怀同志在这一领域先后获得2个省级课题立项与资助,2个市级重点课题立项。取得了邵阳市社科成果奖和“五个一工程”奖各一项,在《求索》、《湖南师范大学学报》、《东岳论丛》、《学术论坛》等刊物上发表相关系列论文20余篇,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呈现在各位读者面前的这本学术专著。
在该领域系统理论尚未建构的今天,光怀同志系统地论述了舆论监督法的本质、作用、价值以及舆论监督法律关系,较为详尽地阐述了舆论监督法治化的重要意义、现实基础、目标体系、正确路径、基本原则、法律渊源、伦理维度、国外经验、科学定位以及舆论监督中侵权纠纷处理等重大法律问题,为构建我国舆论监督法治化的理论体系提供了探索性的理论框架,这对于推动新闻媒体进行舆论监督和舆论监督法治化建设将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事物发展的客观辩证法启示我们:当我们循着马克思主义指引的方向前行时,每一个历史阶段标示着前进方向的部署、措施、方案和方法本身却引出了一些干扰前进目标得以实现的现象。当我党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而倡导政治文明、加强民主建设、重视舆论监督时,却有人为了一己之利或其他不可告人的目的而利用“舆论监督”的舆论来制造假新闻。当我们在艰难地冲破传统观念的束缚而思考、研究、倡导和推行政治文明、民主建设和舆论监督及其立法时,我们绝不能忘记:在倡导舆论监督的同时必须注重监督舆论!
这,是重塑时代法治理性所需!
这,是增强党的执政能力使然!
对此,光怀同志在本书的“伦理维度”、“正确路径”等“节”与“目”中均有涉及和阐述,但作为必须随发展着的现实而发展的理论系统,仍有发展的空间。
不必讳言,从推动历史前进的视角来看和从注重工作方略方法的视角来看,对同一事物及其内生的矛盾现象容易使人们产生工作上的矛盾以致无所适从的心理和境况。人类的理性和党的经验告诉我们,必须抓住主要矛盾!
从我党推动历史前进这一历史使命的维度思考,显然,倡导政治文明、加强民主建设、重视舆论监督是当前我们面对的“主要矛盾”,因而也是我们必须花大力气、下硬功夫去做的主要工作。
或许,正是这样,我们才进一步了解光怀同志这一选题的现实意义和具体论述的深刻含义。
光怀同志年轻有为,学术潜力大,希望他乘风破浪,再接再厉,在舆论监督法治化理论领域写出更多更有创意的论著来,为实现我国舆论监督的法治化做出更大的理论贡献。
朱有志
2007年5月16日
于浏阳河畔德雅村
(作者系湖南省社会科学院院长、党组书记,研究员、教授,博士生导师)
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我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所谓法治国家,也称法治国,是指法律的权威至高无上的现代国家。在法治国家,法律不但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而且法律本身在内容上应当具有维护人类尊严的正当性。正如亚里士多德所言:“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定的良好的法律。”亚里士多德:《政治学》,商务印书馆1965年版,第199页。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形式要件有:法律体系完备、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司法机关司法独立、权力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党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实质要求有:人民主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权力制约原则、有效监督原则、法律平等原则、法律至上原则、司法独立原则、程序公正原则。这些原则就是我们加强舆论监督法治化的重要依据。舆论监督守护正义、瞭望航程、守望环境、监测社会,为社会提供利益诉求机制、舆论表达机制和监测预警机制,成为法治社会的一个有效屏障。可以说,舆论监督法治化是法治社会走向成熟的一个表征。
在法治社会中,监督机制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就法治本身的结构与运作过程看,完善的监督机制是实现法治价值的重要条件。法治首先指依法治权,即权力的设定、运作过程及其程序受宪法和法律的制约,权力行使者受权力主体的严格监督。从理论层面看,有关监督的思想与观念是法治社会形成的依据之一,即在健全的监督环境中法治才能保持其真实意义。从实践层面看,依法治权、保障人权,把社会公仆置于社会主人监督之下是法治赖以存在的社会基础。建立严格的监督机制是法治社会存在的标志之一。因此,“谈法治,谈依法治国理论模式或实践功能时,我们必须把监督机制问题纳入到依法治国的价值体系之中,确保法治与监督之间价值观念的统一。法治社会的存在如果离开了监督功能,就会变为形式意义上的法治,不可能实现实质意义上的法治”。韩大元:《依法治国与完善监督机制的基本思路》,载《法学论坛》2000年第5期。
监督意味着政务公开,体现政治文明和政治透明度,而公开性原则的确立有赖于舆论监督。在一个法治社会中,舆论的开放程度是评价监督体制效果的重要指标之一。通过监督功能所发挥的社会影响力是舆论开放的结果。因为传播媒体的功效在于及时揭露社会不公正现象,揭露腐败分子的行径,对权力行使者的心理产生很大的压力,使之不敢肆意妄为。舆论监督的法治化当然离不开新闻媒体职业化程度的提高,离不开良好的新闻职业道德,离不开党的领导和新闻政策,离不开对舆论监督法治化的法理分析,但更离不开舆论监督法制建设。在舆论监督方面的当务之急是,加快新闻立法的步伐,尽快制定新闻法、舆论监督法等法律,以实现舆论监督的法治化,强化舆论监督的积极功效,克服消极功效,形成健康、合理、合法的舆论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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