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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风雨铸辉煌 - 中国高校教材图书网
书名: 十年风雨铸辉煌
ISBN:978-7-5628-2454-1 条码:
作者: 彭念元  相关图书 装订:平装
印次:1-1 开本:16开
定价: ¥40.00  折扣价:¥36.00
折扣:0.90 节省了4元
字数: 392千字
出版社: 华东理工大学出版社 页数: 329页
发行编号: 每包册数:
出版日期: 2009-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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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本书收录了彭念元同志撰写的部分《上海律协简报》和发表于各种报刊的文章,反映了上海市律师协会在恢复重建之后从1998年以来在改革开放浪潮中蓬勃发展的辉煌历程,记载了上海市律协十年来经历的各种重大事件,以及在王文正、张凌、朱洪超、吕红兵四任会长领导下的四届理事会为加强行业管理、推动律师发展所推出的各种重要举措,刻画了众多先进律师事务所和优秀律师的辉煌业绩。本书旨在进一步总结近十年来上海律师业筚路蓝缕的艰苦奋斗和波澜壮阔的发展历程,而总结与回顾是为了激励和传承,广大律师以及热心于服务律师和致力于推动律师业健康发展的行业管理工作者们将从中得到借鉴、启迪和鼓舞,以更大的热情和更高的责任感去诚信服务、执业为民;以无私奉献的精神为维护律师权益、优化执业环境、拓展律师业务、提升社会形象贡献聪明才智;承先启后,继往开来,谱写新世纪、新阶段上海律师业发展新的辉煌篇章。92.5,MPS格式一、 关怀篇一、 关怀篇十年风雨铸辉煌习近平同志亲临市律协春光明媚,日丽风和。2007年4月26日上午,中共上海市委书记习近平来到上海市律师协会(简称市律协),亲切会见了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负责人和获首届“东方大律师”称号的律师。

陪同习近平书记视察的有: 中共上海市委副书记刘云耕,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吴志明,市委副秘书长陈旭,市委办公厅主任丁薛祥,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林化宾、吴军营。习近平书记一行在市司法局缪晓宝局长、张凌副局长、李继斌副书记、市律协吕红兵会长、朱洪超副会长陪同下,视察了市律协的图书资料室、会员活动室;观看了介绍市司法行政工作的电视录像片;在上海市律协历任会长韩学章、王文正、张凌、朱洪超的油画像前驻足流连,同陪同在身旁的缪晓宝、张凌、吕红兵、朱洪超亲切交谈。

习近平书记非常关注上海律师业发展情况,得知全市已拥有770多家律师事务所,律师人数达8800人,上海律师业发展一直走在全国前列时,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他非常关注律师协会运作情况,当听到上海律师拥有19个业务研究委员会,致力于打造学习型的协会、培养学者型的律师时,也深表赞赏;他非常关注律师形象问题,听取关于开展“东方大律师”评选宣传活动的汇报,为这项提升律师形象、弘扬法治精神的重要举措点头叫好。

迎候在会见大厅的十位“东方大律师”以热烈的掌声向习近平书记表示欢迎。缪晓宝局长和吕红兵会长向习书记一一介绍了十位“东方大律师”的情况,当习书记得知他们专业领域广泛、成绩令人认可时频频点头赞许。习书记同翟建、段祺华、鲍培伦、陶武平、钱丽萍、厉明、徐晓青、江宪、朱树英、游闽键等十位“东方大律师”逐一握手,亲切问候,并与他们合影留念。

市委书记来到市律协,这在上海律师发展史上尚属首次。习近平书记到上海履新仅一个多月,就于百忙之中来到律师协会看望律师,这是对全市律师的亲切关怀。习书记平易近人、亲民务实的作风,使在座的东方大律师们如沐春风。与会者深受鼓舞,纷纷表示要坚持执业为民、诚信服务的理念,以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为上海的长治久安和“四个中心”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为推进上海的法治化进程而不懈奋斗。

作者简介:
 
章节目录:
一、 关怀篇
习近平同志亲临市律协(2)
聘请维权顾问保障依法执业(3)
刘云耕同志关心上海律师业发展(5)
亲切的关怀殷切的期望
——刘云耕副书记视察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协会侧记(7)
亲切关怀情殷殷指导工作方向明
——记司法部领导视察上海市律协(9)
加强行业管理的新举措(11)
候庭室里笑声朗律师执业更从容(13)
笙歌度良宵管弦迎新春(14)
肯定·鼓励·期望
——全国律协领导视察上海市律协侧记(16)
东方风来满眼春
——刘云耕副书记视察市律协纪实(18)
社会工作党委书记来律协调研(21)
亲切座谈友好交流(22)
加强行业协会建设促进律师事业发展
——市人大常委会领导视察律师协会侧记(24)
发挥律师作用改善执业环境
——市政协领导视察市律师协会侧记(26)
创造沟通新机制共建职业共同体(29)
上海律师关注律师法修改(31)
检察官与律师交流(33)
新局长来到市律协(35)

二、 建设篇
大上海的“律师之家”(38)
上海律师跨世纪信息网站已建成(42)
律师业务培训的新尝试(44)
努力发展律师业昂首迈向新世纪
——市律协召开五届七次理事会(46)
加强继续教育改革培训方法(48)
律协网站春潮涌十万公众网上游(50)
律师收费应当市场化(52)
建立律师执业责任保险推动律师行业健康发展(54)
律师当家作主共商发展大计
——上海市第六届律师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侧记(55)
律师执业难维权路漫漫(58)
维护律师合法权益营造良好执业环境(63)
春风得意马蹄疾
——上海市律协第六届第三次代表大会侧记(65)
加强律协机关建设提高行业自律水平(68)
集思广益凝共识求真务实谋发展
——记上海市第六届第四次律师代表大会(70)
岗前培训结硕果春风荡漾野马浜(72)
加强事务所基础建设提高自律性管理水平(74)
国企改制新思路拓展业务新举措(76)
行业管理开新局队伍建设谋鸿篇
——上海市第七届律师代表大会侧记(78)
会长的思路和局长的期望(81)
规范建设年聚焦崇明岛(86)
律师执业环境仍须改善律师维权工作任重道远(88)
境外律所违法执业情况严重涉外法律服务市场亟待规范(91)
春风又绿江南岸今年大会“亮点”多(93)
新律师的心声(96)
研究社会热点注重法制完善
——上海市律协2006年业务研究工作亮点频出(98)
提升形象促发展民主议事建和谐
——上海市律师协会七届三次律师代表大会侧记(100)
关注青年律师成长扶持青年律师成才
——市律协为青年律师发展推出“组合拳”(103)
以人为本按需施教开展独具特色的律师培训(106)
围绕大局开展工作服务律师争创一流(110)
高举旗帜继往开来
——记上海市第八届律师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16)

三、 奉献篇
上海律师为支援灾区重建希望小学踊跃捐款五十余万元(120)
西部开发热潮涌法律服务已先行
——张凌会长一行赴大西北学习考察(121)
上海律师积极服务西部大开发(123)
在政协讲坛上(126)
律师参政议政推进法治建设(128)
维护被拆迁人合法权益履行执业律师社会责任(130)
在同一片法律的晴空下(132)
为党分忧为民解愁做好动拆迁法律服务工作(134)
社会责任重于山(136)
浦东律师服务世博动迁(138)
“希望之星”在上海(140)
法治春风进社区律师服务创和谐(142)
法律服务到身边和谐建设在社区
——“东方讲坛·律师谈”系列法治讲座侧记(146)
拓展业务搭平台服务经济谋发展(149)
维护职工权益携手共建和谐(151)
让更多人享受法律援助的阳光(153)
律协关注群体性案件(155)
情满甘孜路(157)
律师参与化解矛盾大有可为(160)
人代会上的“金牌代表”
——上海律师界5位十二届市人大代表5年履职回顾(163)
律师人大代表投身普法第一线(168)

四、 交流篇
博采众家之长探索发展新路
——上海市律协赴京学习考察报告(172)
开律师业新局向全球化迈进
——记第三届全球主要城市律师会会长会议(176)
服务西部谱新篇天山南北尽欢颜(179)
华东律师“上海论剑”(181)
三地律师交流合作前景广阔(183)
上海律师澳门行(185)
做“民间大使”促对外交流(187)
服务西部大开发业内和谐谱新篇(190)

五、 形象篇
迎战千年虫律师在行动(194)
纪念律师风雨路书面摄影寄深情(196)
拼搏精神诚可贵参与意识价更高
——第二届上海律师乒乓球赛侧记(197)
他山之石可攻玉奋起围歼千年虫
——记国外y2k法律问题报告会(199)
律师围棋奇双冠梅花三度笑春风(201)
服务广大律师提高整体素质
——上海市第六次律师代表大会侧记(203)
注重前沿法律研究开办知识产权论坛(207)
千里驱车泰山行(209)
以拓展和规范为主题靠自律与诚信谋发展
——记上海律师行业发展与行风建设新闻发布会(211)
新年推出新举措行风建设谱新篇(214)
推进法制建设完善法治环境(216)
光荣与梦想
——纪念中国律师制度恢复25周年(218)
前进中的上海市律师协会(221)
展巾帼风采创美好未来(230)
迎接行风测评加强队伍建设(232)
规范建设见成效加强管理结硕果(236)
上海律协换新楼嘉宾云集贺乔迁(239)
建设宣传阵地拓展服务功能(241)
上海启动首届“东方大律师”评选宣传活动(243)
“东方大律师”评委闪亮登场(245)
战地黄花分外香
——记上海市律协围棋队再次夺冠(248)
恪守职业道德真情回报社会
——记弘扬“东方大律师精神”座谈会(250)
今夜星光灿烂(253)
新风扑面旗正红(256)
新班子·新气象·新思路(259)

六、 人物篇
巍巍新华楼(266)
毅石所里访石毅(270)
律师匡扶正义市民讨还公道(276)
万紫千红才是春(279)
诚信服务的典范执业为民的楷模
——记上海律师中的劳动模范(281)
老律师播火传薪开拓者风范长存(284)
追求卓越创造一流(286)
维护百姓权益促进社会和谐
——徐晓青律师小记(289)
驰骋广阔舞台创造光明未来
——记上海市光明律师事务所(292)
辛辛苦苦为谁忙(296)
他在法律战线上辛勤耕耘
——记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主任朱树英(300)
认认真真做事踏踏实实做人
——记优秀女律师孙志祥(303)
自古英雄出少年
——记协力律师事务所主任游闽键(306)
中茂律师护航宏伟世博
——记盛雷鸣律师带领下的中茂世博法律服务团(309)
依法护股民铁肩担道义
——记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女律师宣伟华(311)
跨越半个世纪的律师情缘
——王文正律师执业精神座谈会小记(315)
上海党代会上的三位律师代表(317)
参与信访接待的模范维护社会稳定的精英
——记震旦律师事务所主任邵曙范律师(319)
服务能源战略推动国际合作
——段和段律师事务所吴坚律师小记(323)
深情系大漠爱心献敦煌
——范仲兴律师捐资援建西部希望学校(327)

后记(329)律师之光耀浦江十年风雨铸辉煌十年风雨铸辉煌
精彩片段:
境外律所违法执业情况严重

涉外法律服务市场亟待规范随着法律服务市场的对外开放,境外律师事务所驻沪代表处日渐增多,2005年已达98家,其中: 外国律师事务所82家、香港律师事务所16家。境外律师事务所的进入,为中国律师业带来先进的执业理念和管理经验,但毋庸讳言,境外所违规经营行为也日趋严重。

市律协贯彻执行司法部《关于对境外律师事务所驻华(内地)代表处执业活动开展调研的通知》精神,外事委员会就境外律师事务所代表处执业情况进行了评估和分析,提出了惩治违规经营、加大监管力度的建议;市律协于2005年12月在“东方律师网”上发布了第一号“法律服务风险提示”公告,向社会郑重申明: 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不得从事中国法律事务,任何机构违反国家规定提供中国法律服务均应被视为是违法和无效的行为。

国务院颁布的《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管理条例》(简称《条例》)以及司法部相关文件明确规定,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不得从事中国法律事务,而只能从事不包括中国法律事务的下列活动: 第一,向当事人提供该外国律师事务所律师已获准从事律师执业业务的国家法律的咨询,以及有关国际条约、国际惯例的咨询;第二,接受当事人或者中国律师事务所的委托,办理在该外国律师事务所律师已获准从事律师执业业务的国家的法律事务;第三,代表外国当事人,委托中国律师事务所办理中国法律事务;第四,通过订立合同与中国律师事务所保持长期的委托关系办理法律事务;第五,提供有关中国法律环境影响的信息,但不得就中国法律的适用提供具体意见或判断。同时,《条例》规定,外国律师事务所代表机构“不得聘用中国执业律师;聘用的辅助人员不得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

然而,外国律师事务所在中国的经营活动已经远远超出了中国法律允许的范围,其违法行为呈愈演愈烈的趋势,不仅严重阻碍了中国律师事务所健康公平的竞争发展,而且对我国的司法独立和经济安全已经逐渐构成威胁。上海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最前沿城市,更是首当其冲。

外国律师事务所在中国的违法经营活动概括起来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大量聘用具有中国律师资格甚至律师执照的“辅助人员”从事法律服务。外国律师事务所借用其资金优势,直接从中国律师事务所挖走人才,影响了中国律师事务所人才的长期培养与积累。第二,外国律师事务所公开地进行明显属于中国法律服务的非诉讼业务,包括适用中国法律的合同文本的起草、解释;通过书面、电子邮件、口头等方式提供中国法律的解释、意见和咨询;直接参加适用中国法律的相关投资、兼并等项目的谈判。第三,外国律师事务所向当事人提供在中国境内的项目调查、目标公司调查等服务。第四,外国律师事务所已经实际从事中国境内的诉讼和仲裁业务,实际控制诉讼的整个业务流程,如调查、取证、提供法律意见等,仅仅是在出庭的环节上不得不使用中国律师。第五,代表委托人向中国政府机关办理登记、变更、申请、备案手续以及其他手续。根据司法部的规定,此项服务已经被明确认定属于“中国法律事务”,外国律师事务所不得从事此项服务。第六,某些外国律师事务所或律师改头换面,通过设立或实际控制中国律师事务所,并以合伙人或顾问的身份从事中国法律服务。第七,外国律师事务所进行大量违反法律规定的误导性宣传,其核心是其可以从事中国法律服务,甚至自称是某项中国法律的专家。这些违法宣传的手段主要包括网络、名片、各种会议和讲座散发的资料和演讲、专业杂志的报道等。第八,由于外国律师事务所在华服务的大量收入来源于跨国公司,并借此将大量收入截流境外,从而逃避中国的税收和外汇管制。据2004年年度统计,84家驻沪境外所当年业务收入约6.73亿元人民币,而且逃税情况非常严重。

境外律师事务所驻沪机构违规执业行为已引起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重视和关注。在今年的上海“两会”上,参加小组讨论的中共上海市委副书记刘云耕两次向律师人大代表和律师政协委员询问境外律师事务所在沪执业情况,要求市律协提出处理意见;在3月17日视察律师协会时,刘云耕副书记又指示: 要对境外所问题进行调研,提出对策。

整顿、规范和净化上海涉外法律服务市场,不仅关系到作为现代服务业重要组成部分的上海律师业的发展,而且事关维护国家法律尊严、司法独立和经济安全之大局,实属刻不容缓之大事。市律协已向上海市司法局提交了《关于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严重违规从事法律服务活动的报告》,恳请司法行政机关采取坚定有力的措施,依照现行法律法规和WTO协议,并参照国际通行的惯例,对境外律师事务所的违规行为进行约束和规范,实施依法管理。市律协要求社会各界和广大律师参与监督,一旦发现涉嫌违规执业或违法提供涉外法律服务的机构和行为,可直接向上海市律师协会或上海市司法局举报,投诉电话专线为: (021)64180280。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积极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加强对境外律师事务所的有效管理,净化上海的涉外法律服务市场,改善上海律师的执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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