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利希:无主权的制序》 - 中国高校教材图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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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
《埃利希:无主权的制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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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BN: | 978-7-81129-279-4 |
条码: | |
作者: |
刘坤轮 著
相关图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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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订: | 平装 |
印次: | 1-1 |
开本: | 32开 |
定价: |
¥22.00
折扣价:¥20.90
折扣:0.95
节省了1.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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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数: |
175千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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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 |
黑龙江大学出版社 |
页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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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编号: | |
每包册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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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 |
2010-07-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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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
本书是《西方著名法哲学家丛书》之一,以埃利希法社会学思想为主旨进行展开,将埃利希的法社会学置于上个世纪之交迭宕起伏的世界格局之中予以理解。顺循埃利希为学、传教、辗转流落之生平,切入埃利希对欧洲当时居于主导地位的法学流派思想的反思。借莱布尼茨、普赫塔、萨维尼、马克思、耶林、祁克等思想之启迪,埃利希由制序(ordering)为基本特征定义法,从而展开了一整套法社会理论的基本架构。在勾勒这位社会学鼻祖之生平及影响之同时,本书还鲜活地再现出了埃利希对法概念的定义逻辑,对法与国家关系的理解,对法律命题形式与内容的分析,对法律发展逻辑的历史把握,对法学研究趋势与法学功能的辩解,对国家法运作逻辑的辨析,以及对法社会学基本方法的论断等方面的精要法哲学思想。 《西方著名法哲学家丛书》是一套以西方法哲学家为研究范围的丛书。作者来自全国知名院校及科研院所,汇聚了国内知名的法哲学研究专家,系统地梳理了足以影响当今世界法学发展的先哲及贤达人物,相信这套丛书能够成为法哲学研究高层次理论成果得以展现的一块阵地。 《西方著名法哲学家丛书》主编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吕世伦、副主编为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徐爱国,丛书作者为本套丛书的撰稿、出版等工作呕心沥血,黑龙江大学出版社从领导到责任编辑都为本套丛书而殚精竭虑,希望为中国法治进程做出贡献。 2010年,黑龙江大学出版社将奉献出该丛书的第二辑,将向读者展示的是北京大学陈皓的《卡多佐:司法传统的革新》、南京陆军指挥学院付池斌所著的《卢埃林:书本法不同于现实法》、北京大学王婧所著的《庞德: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中国人民大学王振东所著的《韦伯:社会法学理论》,中国政法大学刘坤轮的《埃利希:无主权地制序》几位作者以严谨的求真务实态度,向读者解析了这几位具有代表性法学家的作品,并对研究对象进行了系统综合的介绍,书中内容图文并茂,既有深邃的逻辑分析,也有活泼的精妙文章,寓学问于娓娓之中,会让您的阅读之旅身心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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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
刘坤轮,河南商水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讲师。主要关注领域为比较法、法律社会学、西方法理思想史。出版译著《史密斯和基南英国法》(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法学领域的客观性》(中国政法大学2007年版)等。另有专著《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衔接问题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法律科学文库2009年版),译著《新法律常识——法律、全球化与解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将近期面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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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目录: |
第一章 尤根.埃利希的影子 第一节 新法律现实主义与尤根.埃利希 第二节 埃利希生平及著述 第三节 制序(ordering)渴望之学 第二章 “法”的产生 第一节 制序(ordering)为特征的法概念 第二节 联合体与法 第三章 国家与法的关系 第一节 法所指向的事实 第二节 法律命题的产生与结构 第四章 法律命题:形式与内容 第一节 法律命题的产生 第二节 法律命题内容的正义性 第五章 法律发展的逻辑 第一节 罗马法 第二节 英格兰法学 第三节 古老的欧陆共同法 第六章 法学研究的历史化与法学的功能 第一节 欧陆法的历史化趋势 第二节 法学的功能 第七章 国家创制法的运行、法的成长 第一节 国家创制之法 第二节 法的成长 第三节 法典的建构 第八章 法社会方法论 第一节 法律史与法学 第二节 活法研究 第三节 影响:埃利希法哲学思想的前世今生 后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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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片段: |
● 规范(norms)都是社会属性的。因社会关系之故,到处都是规范,它在人类实践的所有领域都以同样的方式运作。而法律规范(legal norms)不过是其中的一种,并不构成更高层级别的社会规范。 ● 社会控制的工具意义和力量取决于社会组织个体成员之间的制度联合和安排,法律不过是这种内部秩序的正式表述。 ● 法律的工具意义取决于它使组织运作的表述方式,即法律可使日日正常更迭。法律是“和平”而非战争的秩序。 ● 组织的规范秩序(normative order)并非神秘的集体意志,也不是指组织成员之间的盲目一致。它是一种结构,这种结构的工具性可使组织自己解决其各个层面出现的各种问题,即便是内部有冲突之时,也能够如此。 ● 法律如何产生的问题可在法律作为作为社会规范的层面上进行理解,也就是说,经过裁判规范过渡,法律的最初产生可从早期的社会组织内部秩序中找到依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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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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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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