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法治的法家传统》
刘玄龙 著
武汉大学出版社
内容介绍
法治是人类追求的永恒目标,中国的法治则是我们进行研究的出发点。近年来,法治不必定于一尊的理念已成为学界普遍共识。但对于中国法治问题,尚有若干基本概念未完全厘清,以致对此问题的探究往往蜻蜓点水、点到即止。“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源泉”,界定法治概念和开展法治实践有赖于理论根基的固化完善。“两个结合”重大命题的提出和系统阐释,在这个探索进程中具有历史性意义——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必须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本书选取法家传统为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代表,通过梳理法家发展的历史脉络,剖析不同时期的法治概念,阐释中国法治与法家传统两者的内在逻辑。在此基础上,对法家传统进行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力求为推动法家传统契合新时代法治实践提供智识支撑。
作者简介
刘玄龙,男,湖南攸县人,中共党员,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国防科技大学教员,研究方向为法理学、马克思主义法学、法社会学。近五年,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项目2项,参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以及军队级、省部级项目多项。在《新华文摘》《社会科学战线》《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解放军报》等刊报发表理论文章20余篇,其中CSSCI来源等核心期刊9篇。
本书特色
本书以马克思主义法学基本原理为方法论指导,旨在开阔中国法治问题研究的视野,进一步廓清法家传统的地位。本书通过对与中国法治和法家传统相关概念进行全面梳理和全新界定,力求实现对旧理论的若干检视与超越。
第一,首次运用法治的面子到法治的里子这种渐进式思维来理解法治,从而更加完整地展开对中国法治问题的讨论。基于这种认识,肯定西方法治某些公式的存在,但否定西方法治模式具有“普世性”。
第二,首次聚焦法家内部合流现象,通过对晋法家与秦法家的合流,以及齐法家与秦法家的合流之系统阐释,为搞清法家流派的理论构成,进而为实现对法家传统的深度解读奠定基础。
第三,首次提出“法家发展论”的观点,对“新法家说”与当代兴起的“法家三期”等学说进行辩证评述,得出了“新法家说”的新裳与旧皮以及“法家三期”的分期与未分期等结论。
第四,首次阐释儒家传统的“大格局”与法家传统的“小适域”等问题,并基于新时代法治的现实需要,对法家传统进行创造性转化。
来源:武汉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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