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国家版权贸易基地日前在京举办第34期版权人沙龙,专家学者和企业代表围绕“文档分享平台的版权侵权责任界定”的主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平表示,文档分享平台作为一种不可阻挡的商业模式,需要合理的空间进行良性发展。要解决平台方和权利人之间的矛盾,在立法上进行改变往往费时费力,司法实践的作用显得更加重要,法官使用自由裁量权应该慎重,不应对平台方施加过重的审查义务。权利人也应该积极维权,行使通知删除的权利,尽量减少诉讼的发生。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金海军认为,判断平台方是否应知侵权行为的存在,现有的法律规定还存在着很多不明确和模糊之处,除了需要从立法上进行适当调整,法院判决应该既解决个案,也要具备一定的前瞻性。
华东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王迁认为,有充分的证据表明平台上的内容均为用户上传,是判断文档分享平台作为信息存储空间服务提供者的重要条件。平台应知侵权行为的存在,要求平台方承担一般的注意义务而非审查义务。
国家版权局原巡视员许超强调,不同的文档分享平台的运营模式有相同也有不同,而平台方规避法律风险的一个重要条件是未因为用户上传侵权文档而直接获取经济利益,这应该成为平台方设计运营模式的重要考量因素之一。
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副司长段玉萍在最后总结时表示,当司法判决或行政处理对某一种运营模式造成较大影响时,一定要特别慎重。同时,互联网企业也应该强化版权意识,主动尊重版权和维护公共利益。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网2014-0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