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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民法物权》出版
2023-03-13 13:50:32  来源: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系列教材

民法物权》(订购

刘家安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23年3月出版

内容简介

  中国政法大学刘家安教授继《物权法论》 精品教材后,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为主要依据及重点阐述对象,编写了这本全新的物权法教科书——《民法物权》。本书分为导论、物、物权通论、物权变动、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占有八章,对物权法学领域的基本概念、基本规范、基本知识进行阐述,同时也对其他法源及重要的物权法理论问题做出讨论。

作者简介

  刘家安 祖籍山东省莒县,1971年11月生于福建省顺昌县。在中国政法大学先后取得法学学士、硕士、博士学位,1996年留校任教,现任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民法研究所所长,兼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北京市物权法研究会副会长等学术职务。1999年至2000年曾赴意大利罗马第二大学访问学习,研修罗马法、意大利民法,通晓英语、意大利语。主要研究方向为物权法、债法、罗马法等。出版专著《买卖的法律结构》《物权法论》,译著《买卖契约——学说汇纂(第18卷)》,参与民法、商法、罗马法等方面多部教材的写作。获评“北京市教学名师”(2021年),多次荣获“中国政法大学最受本科生欢迎的十位教师”等称号。

前  言

  本书作者曾于2009年独著出版《物权法论》,并于2015年将该教材更新至第二版。该教材简明扼要,尽管覆盖物权法体系的全部内容,但仅有20余万字。薄薄的一本,显得不太厚重。出版之初,作者也自感该教材还有很多不足。令作者始料不及的是,该教材得到了广大读者的高度认同,全国高校众多法学院均将该书作为指定教材和推荐教材,它成为诸多法学教材推荐榜上的常客。其实,作者深知,《物权法论》并没有那么好,其受到的超预期欢迎,其实折射出一个并不令人愉悦的事实:经过多年的“教材建设”,法学教材的品类和数量已给人以过于泛滥的感觉,但是,真正适合法学专业学生阅读的简明教科书实际上乏善可陈。或许只是因为其简明的行文风格和相对清晰的说理方式,《物权法论》才具有了较强的可读性,从而获得了读者一定程度的认可。

  《物权法论》第二版出版以来,物权法方面的学术研究、司法实践,乃至于民事立法,均获得了长足的发展。2021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生效。客观地说,《民法典》物权编并未对先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做出重大的修正,而是在总体上忠实地承继了后者的体系、规范风格和具体条文。尽管如此,民法典时代的来临还是使各种民法教科书都有了更新的必要性。另外,作者深感《物权法论》这本教科书可能也过于简明,在论述对象的广度与深度方面,有实质性提升的需要。过去几年,作者也不断被同仁和读者问及,《物权法论》何时更新至第三版?考虑到内容方面所做调整的幅度,作者不再出《物权法论》的新版,而是写作一本全新的物权法教科书,并将书名确定为《民法物权》。

  《民法物权》是面向法学专业学生编写的一本教科书。它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为主要依据及重点阐述对象,同时也对其他法源及重要的物权法理论问题做出讨论。

  在内容、方法及体例上,本教科书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作者仍将本教科书定位为简明物权法教科书。物权法体系庞大、理论精深、实践丰富,相关著作容易写得繁杂冗长,从而影响初学者的阅读体验和对基础知识的掌握。在不牺牲讨论对象广度和深度的同时,本书作者致力于简化全书结构,不设编,仅设章、节,并以精炼的语言阐明相关问题,行文尽可能不拖泥带水。

  第二,倡导我国本土法学意识。改革开放以来的民法学,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以民事立法的推进和完善为主要任务。由于民事立法本身的不完备,包括教科书在内的法学作品一方面习惯于诉诸比较法的知识,通过介绍域外法经验(实际往往肤浅且有失准确),尝试提出我国立法的设计;另一方面,对于法律规则本身也时常只能以“传统民法理论认为”等语焉不详的方式加以表达。《民法通则》以来的立法和其他法源的发展,尤其是《民法典》的出台,终于使我国的民法学基本具备了转型为法律解释学的条件。在写作本书时,作者时刻提醒自己,这本教科书应以阐明现行中国物权法律制度为基本宗旨,因此,除非为我国现行法的解释提供可能的方案,或者为偶尔评点制度得失的目的,本书一般不单独阐释比较法的知识。当然,对于一些我国法源未涉及的物权法问题,本书也只能借助在我国民法学上已取得相当共识的理论来加以阐明。

  第三,倡导“问题意识”,致力于培养读者的民法学思维能力。传统上,我国的民法学教科书往往仅注重知识体系的完整表达,教科书写作往往表现为理论与知识的平铺直叙,使用此种教科书的学生往往也习惯于囫囵吞枣式的抽象识记。作者以为,民法学教科书在提供一个完整知识框架的同时,更应引导读者思考每一个概念范畴、每一项规则何以呈现为现时的语言表达,思考某种表达或说法到底具有何种规范意义。另外,从具体的生活事实出发提出问题并寻求法律规范层面的回答,这种方法能够引导读者理解抽象规则的实践意义,从而也真正理解规则本身。为此,本教科书不仅在通篇写作中贯彻与读者交流思想的写作风格,而且在许多章节中也刻意增加了“问题”或“导入性问题”的设计,希望读者带着问题阅读,并自己在阅读中发现问题的答案。这一设计的主要目的并非在于教授解题之道,而是引发读者的问题意识,同时也旨在增强读者的阅读兴趣。

  第四,作者意识到,物权法上的许多问题,甚至是一些基本概念范畴,都存在很大争议。而相对于其他体裁的学术性作品而言,教科书的读者往往更加希望获得相对确定的答案。法学具有很强的思辨性,诸多问题并不存在唯一“正确”的答案,层出不穷的各种学术观点可能均有其合理的成分。如果本教科书致力于展示各种学说,不仅会导致内容的繁杂、冗长,从而偏离本书简明教科书的基本定位,而且,此种看似严谨周全的行文风格其实会降低读者的阅读兴趣和阅读感受。在本书写作过程中,作者并不追求全面呈现迄今为止我国物权法学研究的现状,对于基本已达致“通说”的一些学术观点,作者原则上不做脚注(本书引注性脚注不多)。不过,在现阶段,很难说我国的物权法学已发展出了一套被广为接受的“通说”,而且,在作者看来,一些相当流行的学说甚至缺乏基本的合理性。有鉴于此,本书当然也体现作者相当多的个人思考。作者以为,一本用心书写的教科书,在学术性方面丝毫不应低于学术专著与论文,而其在观点的明晰和语言文字的精炼等方面则有着更高的要求。本书写作中,对于诸多争议问题,作者依赖理性的指引,以法律的外在形式逻辑与内在蕴含的价值判断为基础,简明扼要地作出相关论证。作者期待,这本教科书能够在生成我国物权法学的通说方面做出一点微薄的贡献。

  第五,分层阅读的设计。本教科书首先预设的读者人群,是初习物权法学的法学专业本科生。为此,本书立足于对基本概念、基本规范、基本知识的阐明。作者相信,一般读者通过阅读教科书的主体部分即能较好地掌握物权法的基本知识。同时,作者并不想仅将本教科书定位于初级教科书,而是希望其也能满足更高层次的阅读需要。为此,针对学术性较强且通常也较有难度的问题,本教科书在行文上做了两项设计:其一,正文中随时插入一些更具思辨性专题的讨论,并以不同的编辑字体显示,以示区分;其二,较多地使用说明性脚注,对于正文中不便展开的一些内容做补充性说明(如此可保持正文部分阅读的流畅性)。在作者看来,这部分学术性较强的内容更适合进阶读者,初学者在首次阅读本书时,可以考虑先跳过这些较有难度的内容。

  第六,增加可读性的其他考虑。作者认为,教科书写作应追求可读性,要能激发读者的阅读兴趣。为此,作者除认真推敲每一段文字外,还做了其他一些设计。例如,写作过程中,作者特别注重例示的作用,不仅以一些简明的事例辅助说清法律逻辑,同时也以举例方式揭示物权制度的社会经济机能。作者很期待,书中对地役权的社会经济功能等所做的描述能够深深吸引读者,让大家有读下去的冲动。

  即使有先前的《物权法论》为基础,但本书的写作仍历时数年才完成。尽管已付出了不少努力,但作者深知,本教科书仍有很多不足。本书出版后,作者会继续自己在物权法学上的思考,也特别期待能听到广大同仁和读者的意见和批评,以便未来再版时能进一步提升本教科书的品质。

作者

2023年1月6日

来源: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本版责编:金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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