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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法理论与制度研究》(订购)
翟继光 著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2023年10月出版
作者简介

翟继光 北京大学哲学学士、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兼任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常务副秘书长,入选财政部法律人才库。在《中国税务》《税务研究》《涉外税务》《西南政法大学学报》等刊物发表论文200余篇。主持或参与国家级、省部级课题30余项。在全国各地讲授法律、税务、企业管理等相关课程400余场。授课对象包括政府机关、国有企业、银行、保险公司等。主要讲授纳税筹划、企业合理避税等课程。曾参与《民法典》《预算法》《政府采购法》《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契税法》《税收征收管理法》《增值税法(草案)》等20余部法律的起草和修订工作,曾接受中央电视台等多家中央媒体采访,曾受邀赴中南海作报告。
内容简介
财税法研究的初期重点关注基础理论体系的构建,发展阶段的财税法则更加关注国计民生。本书分为上下两编,上编为财政法基础理论,下编为财政法基本制度。上编论述了政府与纳税人的基本关系、财政公平原则与财政效率原则、 财政立宪的源流、财政立宪的经济基础、财政立宪的文化传统、财政立宪的基本要素、财政立宪的基本路径。下编论述了财政法的体系、财政收入的法律规制、财政收支划分制度、财政预算制度、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法律规制、政府采购制度、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彩票管理制度、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以及国库管理制度。
前 言
以人为本,推进财税法研究
中国财税法研究经过20多年的发展已经积累了比较丰富的研究成果,研究人员的队伍逐渐壮大,立法机关对财税法的重视程度也与日俱增,财税法迎来快速发展的大好时机。
财税法是一个涉及国家生死存亡、百姓安居乐业的重要法律部门,如何推进财税法研究,特别是推进财税法研究朝着有利于国计民生的方向发展是值得学界进一步深入研究的课题。财税法研究的初期应当将重点放在基础理论体系的构建上,而发展阶段的财税法则应当更加关注国计民生,应当按照以人为本的原则来研究一些现实的课题和具体的问题,以充分发挥财税法在国家建设和提高人民福祉中的作用。
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逐渐深入,中国综合国力不断提升,以人为本中的“人”应该更多转向个体的人、社会底层的人以及具有特殊困难的人。不论是在那个社会整体贫困的时代,还是在当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时代,都应从国家的整体利益出发,从民族发展的大局出发,对全体国民实行最低生活水平关怀。
财税法提供了国家履行职责的经济基础,也是国家履行职责的指针,这是因为国家所履行的大部分职责都会反映在财政支出上。目前,我国的财税法还是定位于国家的整体利益,对具体纳税人的生存关怀还有欠缺。因此,我国财税法的研究应当更多偏向于对具体纳税人,特别是社会底层的人和处于特殊困难状态的纳税人的生存关怀。当然,关心具体纳税人并不是要否定国家的整体利益,因为二者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国家整体利益最终要体现在每个纳税人的具体生存状态上,每个纳税人的个人利益最终必须通过国家整体利益来实现。如果把国家类比为一个家庭,整体利益就是这个家庭要挣更多的钱,而个体利益就是家庭中的每个成员都要得到大体公平的生活保障,让每个人都能吃上饭、看上病。
我国财税法研究中已经有了一些关注民生、关注具体纳税人生存状态的成果,但还远远不够,特别是主流财税法研究尚未转向具体民生,将关注的重点全部放在了大民生,也即整体利益上。从另一个角度来看,研究成果比较原则化、抽象化,无法直接指导现实制度的改革,导致大量研究成果仅作为研究成果而存在,创作者本身根本并未思考其成果的价值问题。
以人为本推进财税法研究需要我们自己深入基层,了解纳税人的生存状态,比如多研究身边的小事,挤一次公交车,与社会基层人民共同生活一天,到政府机构去办一件事……
如果研究者自身已经满足于社会为其提供的生存状态,对他人的痛苦没有感同身受,失去了探索真理的信心和勇气,财税法研究是不可能真正以人为本的,更不可能出现长期繁荣的景象。
本书与已经出版的《税法学原理——税法理论的反思与重构》是姊妹篇,是作者多年来研究财税法的学术成果和心得体会,其中很多论述都贯彻了以人为本的思想,都是作者追求为全体国民实行最低生活水平关怀的体现。
学者的研究成果必须深入社会,为社会所接受和理解。因此,本书除定位于学术专著以外,也立足于本科生和研究生的教材,为此,本书也论述了现行最新的财政法制度,并结合作者的理论观点提出了完善具体财政法制度的基本构想。
……
翟继光
2023年9月1日
来源: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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