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公司法(上)》 [韩]崔埈璿 著 译者:王延川、崔嫦燕 ISBN:978-7-5620-7476-2 定价:159元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20年6月
 
作为迅速反映最新商事活动交易动向的“活的法律”,商法可谓是“法律发展的开拓者”。作为商法一部分的公司法则是助企业健康运营的法律,它既保障企业创立的简便快捷,又保障企业不会被轻易解散。本书按照韩国公司法体系编排,分为股份公司章、合名公司章、合资公司章、有限责任公司章、有限公司章、外国公司章,最后以罚则收尾,在内容上一方面对公司法律规范进行注解,另一方面对公司法基本概念进行理论拓展,其内容深厚,说理性强,力图引导读者吃透公司法规范和理论。书中引用大量典型案例,用以佐证理论观点,同时展现各理论观点在实践中的应用与发展。本书不仅可以作为了解韩国公司法的窗口,还可以作为了解中国公司法的有效工具。
作者简介

崔埈璿,1951年生,成均馆大学法学院学士,成均馆大学法学硕士,成均馆大学法学博士,德国马堡大学法学博士。
历任韩国企业法学会会长,韩国商事法学会会长,韩国国际贸易法学会会长,韩国海商法学会会长,韩国航空宇宙政策法学会会长,成均馆大学法学专门大学院教授,法务部商事法特别委员会委员长,法务部商法公司编(M&A法制)修订特别委员会委员长,法务部复合运输法制定委员会委员长,法务部航空运输法制定委员会委员长,法务部部长咨询委员。
现任成均馆大学法学专门大学院名誉教授,社团法人韩国企业法研究所理事长。
译者简介

王延川,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学博士,韩国国立忠北大学商法学博士(课程修了),西北工业大学教授,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理事,社团法人韩国企业法学会理事,代表著作:《现代商法的生成:交易易模型与价值结构》,法律出版社2015年版。研究方向:公司法、商法、人工智能与法律、区块链与国家治理、算法决策与社会公正。

崔嫦燕,2009年毕业于渤海大学政法系,2009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19年毕业于韩国成均馆大学法学专门大学院商法专业,2016-2019年工作于韩国法务法人(有)元,从事中韩业务,现留学日本研修日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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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公司法既借鉴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公司法制度,又注重从本土资源中发掘经验并凝练成法律条文,韩国学者在几十年的时间内持续对这些渊源进行融合,消除其中的不和谐之处,并从中提炼中独具一格的韩国公司法制,阅读崔埈璿教授的著作可以体会这条务实的思路,这也是我们可以借鉴的一条思路。 ——赵旭东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 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会长
韩国公司法最初继受美、日公司法而来,然而,近十年来韩国学者已不甘心再做别国的“学生”,力图走出自己的公司法“路子”,表现出“超越”美、日公司法的姿态,从崔埈璿教授的著作来看,他们的愿望正在慢慢实现。 ——王文宇 台湾大学法律学院教授 比较法研究中心主任
崔埈璿教授的《韩国公司法》一书代表了韩国公司法理论的最新成果,其翻译出版必将对我国公司法研究起到推动作用,也能为我国目前已经启动的公司法修改工作提供重要借鉴。 ——朱慈蕴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 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
《韩国公司法》一书内容非常丰富,除了列举和解释各派学术观点,追加和评议典型判例,还有作者对于公司法本质的独特见解,可以说是公司法理论和实务的小百科全书,从中可以了解韩国公司法的全貌。 ——叶林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韩国公司法》除了详释公司法理论,还注重规则的实务分析,书中引用的大量典型判例可以管窥韩国公司法在司法实践中的鲜活运用,体现了从“书本中公司法”向“行动中公司法”的转变理路,其中判例修正公司法规范并演变为理论通说的做法值得我们借鉴。 ——冯果 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院长 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目 录 第一章 总论/ 001 第一节 公司制度的经济性功能/ 001 第二节 公司法的概念/ 012 第三节 公司法的法源/ 013 第四节 公司法的历史与各国公司法/ 016 第二章 公司法通则/ 025 第一节 公司的意义/ 025 第二节 公司的种类与特色/ 041 第三节 公司能力/ 051 第四节 公司的设立/ 059 第五节 事实上的公司/ 066 第六节 公司组织变更/ 069 第七节 公司的解散命令与解散判决/ 072 第八节 公司回生/ 076 第三章 股份公司/ 082 第一节 总说/ 082 第二节 股份公司的设立/ 092 第三节 股份与股东/ 154 第四节 股份公司的机关/ 274 略语表/ 523
中文版序言 本书是我在大学执教三十余年的过程中编写而成,其中包含有关韩国公司法的丰富理论与大量判例。今天《公司法》第15版(2020年)得以翻译成中文在中国出版实属不易。特别要感谢为本书的翻译付出不懈努力的西北工业大学法学系王延川教授和崔嫦燕律师,两位在长达五年的翻译过程中付出了宝贵的时间与精力。作为原作者,能通过译本与中国的读者见面,不得不说是我莫大的荣幸与喜悦。 韩国法律分为公法与私法,公法包括国际法、宪法、行政法、经济法与诉讼法,而私法则包括民法、商法、票据法、支票法等。《韩国商法》共六编,分别为总则、商行为、公司、保险、海商、航空运输,其中公司法为商法的重中之重,因为公司法是关于企业的组织运营的法律。从企业的组织与活动层面上看,商法以企业的维持、强化与保护交易安全为其理念。企业使国家富强,而为国民提供工作岗位的也是企业。国家与政府的作用是不断刺激作为富国源泉的企业,激发自由竞争,从而使企业家焕发光彩。通过不断的竞争,技术会革新,能够以最低的成本满足消费者需求的产品与服务也会出现,生活会更加丰富、健康、安全。企业人是改变世界、丰富生活的真正的英雄。得益于企业,我们的生活比过去的君王帝后更加安乐、丰富。可以说公司法是助企业健康运营的法律。为了企业的维持与强化,商法保障企业创立的简便快捷与存续,同时保障企业不会被轻易地解散。同时,商法以公示主义、尊重外观主义、严格责任主义、迅速终了主义、尊重既存状态主义等理念保护着交易安全。商法是不断发展的法律,相较于其他法律,其修订比较频繁。作为迅速反映最新商事交易动向的“活的法律”(lebendes Recht),商法可谓是“法律发展的开拓者”(Vorreiter der Entwicklung des Gesetzes)。从空间层面上看,商法也是全世界普遍的、统一的法律。 商法是以经济合理主义为基调的技术性法律。一项合理的制度在世界任何地方都有可能被采纳,被各国迅速吸收,从而制定内容相似的商法。因此,在作为商法一部分的公司法中,关于外国公司法的比较研究显得尤为重要,通过了解外国公司法能够更好地了解本国公司法。从这种意义上看,本书不仅可以作为了解韩国公司法的窗口,还可作为了解中国公司法的有效工具。 最后,感谢对本书出版给予支持的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的刘知函主任和雷猛编辑。 崔埈璿2020年于首尔
来源: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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