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肩水金关汉简法律资料辑录与研究》(订购)
丁义娟 著
燕山大学出版社
肩水金关是西汉时期张掖郡肩水都尉下辖的一处关城,是当时进出河西的必经关口,与玉门关、阳关并称河西三关。在丝绸之路上,肩水金关作为交通卡口,在经济、政治、文化、军事上发挥了重要作用。

▲现存肩水金关遗址
20世纪30年代,该遗址曾出土汉简850余枚,包含在居延汉简之中;70年代,又出土汉简11000余枚。经整理有《肩水金关汉简》五册出版。《肩水金关汉简法律资料辑录与研究》将这些零散汉简中的法律资料全面梳理和辑录,并分类进行研究,为读者了解汉代法律提供了极大便利。本文推出该书的前言,以飨读者。
“肩水金关汉简法律资料辑录”是我2015年10月博士后进站后进行的课题,2019年出站后我进一步将研究扩展成“肩水金关汉简法律资料辑录与研究”。辑录汉简法律数据的想法则出现得更早。我博士阶段时,闫晓君师在进行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系列研究。追随老师的研究,我主要利用《二年律令》以及睡虎地秦简等较集中的法律资料。对西北汉简等,苦于其零散浩繁,一直仅零星使用。心底里发愿有一天要全面梳理零散汉简中的法律资料。因此,肩水金关汉简法律数据辑录正是这一心愿的施行。

▲肩水金关出土的居延汉简
肩水金关遗址位于今甘肃省金塔县北部,是汉代张掖郡肩水都尉所辖肩水金关所在地。该遗址共出土两批汉简,包括20世纪30年代该遗址出土汉简八百五十余枚,及70年代该遗址出土汉简一万一千余枚,前者包含在“居延汉简”(即“居延旧简”)之中,后者以《肩水金关汉简(壹—伍)》出版公布。原计划将30年代该遗址出土简牍一并收入,怎奈到目前这项工作并未完成,只得以后再对居延旧简中肩水金关遗址所处汉简法律资料单独整理。
肩水金关遗址在汉代是多机关聚合之地,包括肩水金关、骍北亭,在一定时期为肩水候官所在地,所出汉简内容包含关隘管理、候望、邮书传递、日常吏卒事务管理等,其中有丰富的汉代法律相关内容。本书包括法律数据辑录和法律数据研究两方面内容。
一、法律资料辑录
本研究首要目标是从一万一千余枚汉简中全面辑录法律资料,为研究者提供方便。辑录可展示肩水金关汉简法律资料全貌,也有助于改善目前汉简研究因资料零散造成的碎片化局面。
(一)法律资料界定
何为“法律资料”较难清晰界定。典型的、核心的法律数据较容易辨别,指以各种形式存在的法律规范以及法律实施过程中形成的各种材料。界定法律资料主要有两个难题。一是一般性制度与法律的区别。比如一些行政管理制度是否是法律,不能一概而论,随着秦汉律令的大量发现,我们知道了原来认为是行政管理规章制度的其实在当时是以法律形式存在的。因此我们只能根据现有基于简牍的最新认识加以辨别,是否属于法律资料有时只能酌情取舍,其中定会有不当之处或诸家不同认识的情形。二是法律资料与日常用语的界限。有些资料自身内容不是在说法律问题,但其中涉及的词语对解读相关法律制度有重要意义,如“婴”字的含义、“大女”“小女”“使女”“未使女”等。对此类词语本书仅选择了一些表示身份的名词词条加以辑录,这部分数据本身不是直接的法律数据,属于与法律相关的资料。
法律数据可从不同角度界定。从法律部门的角度来看,法律调整刑事、民事、行政、经济、军事等方面的社会关系。从法律存在形态角度看,法律包括静态的法律形式,主要包括具规范性、不针对特定人与事的诏书,以及律、令、品约、式、地方法令等,也包括动态的法律运行环节,主要包括法律的制定与修改、法律的公布、法律实施中司法者、司法指导思想、职业中的法律技能要求等方面内容。
(二)关于辑录体例
已有西北汉简数据的汇集研究,代表性的有从文书形式角度出发进行的整理。就专门的法律资料内容整理而言,有对单批简小规模律令辑佚考析,李均明、刘军《汉代屯戍遗简法律志》(1994)则是对西北简中律令、债券、司法文书等全面梳理的代表性成果。当然,该书出版于1994年,之后又新公布了不少西北汉简资料。下面结合已有整理成果,重点就整理体例来予以讨论。
在整理中,如何把数据归类并系统呈现最费思量。已有汉律数据的分类辑录大致有两种方式。一是根据汉律的原本律令名进行整理。如依照盗律、贼律、捕律、具律等律篇,将辑录出的资料归入相应篇章。如沈家本《汉律摭遗》主要依据律、令篇名,篇下设置条目,辑录资料。这一方法的优点是体现汉律原有体系。但目前实施困难重重。汉律篇目所知有限(新进有大的长进,但多仅知篇名,细节有限),资料归属多难确定。同时,按律令篇目归类会使有些数据无法收入。如刑罚资料,沈家本《汉律摭遗》中虽在《具律》中列有刑名,但实际并没有辑录相关数据,因为刑罚数据很多,沈家本是将刑罚资料另由《历代刑法考》收录。又如债务等有关资料也不好收录。李均明、刘军辑录汉简法律资料的《汉代屯戍遗简法律志》,是按照律令科品等篇目辑录汉简数据的,但对应篇目下仅辑录律令科品佚文,大量的相关数据则是按照其他方式辑录,一部分以附录形式编入“坐罪与刑罚”,一部分编入第二编“司法文书”,主要是举劾审讯文书,而“债务”等相关内容又是以附录的形式编入“债”。该书另外用第三编编入与法律有关的其他文书。总体来说,该书辑录数据比较全面,但分类方式还是比较杂乱,很多重要内容只能以附录形式编入。以上情况是由于我们对汉律体系及具体内容了解还很有限的原因造成的。
另一种整理方式是按照现代理论体系,从不同的法律部门,如刑法、民法等,以及各部门法中各自内在的理论结构来进行整理。这也是一种汉律研究常用的方法。如《中国法制通史·战国秦汉卷》在论述汉代法制时,分别有“两汉时期的行政组织法”“两汉时期的官吏管理法”“两汉时期的民事与经济法律”“两汉时期的刑罚体系与刑法原则”“两汉时期的司法组织”“两汉时期的诉讼程序”等,基本可以与现代法律部门划分相对应。
应该说,两种做法各有利弊。辑录中本人经历了左右摇摆的过程。博士后出站报告按照刑事、民事、行政及其他分类。在博士后出站报告会上评审专家即指出,这种分类有以现代理论肢解历史现象之嫌,所言极是。因此在出站后的后续研究与修订中一度想改用上述第一种方式辑录,但试行后感觉按汉律原本律令名整理目前还不具备实现条件。虽有了关于汉律结构的很多新数据,但还不足以揭示汉律的基本体系构成,这一基本问题不清楚,更别说将其作为归类的依据了。此外,西北汉简编连散乱,又往往残断,有时是过关文书中含一个刑徒名称,有时残简中有某种刑罚名称,这种情况下,很难将这些数据归入哪种律令名中,将会导致不少数据无法归类。相比之下,如果根据现代法律理论体系进行分类,可将全部法律数据分别归入刑事、民事、行政等法律资料中。虽传统法律结构与现代法律体系有很大不同,但就内在成分来说仍存共通之处,刑事、民事、行政体系内部的法律制度、法律关系在汉代法律中均有体现,可以实现数据分类的对接。当然还是要根据汉代法律资料的特点,安排具体分类类别。如在行政法律数据中,根据涉及的事项,分有烽火法律制度、行书法律制度、行塞法律制度、功劳法律制度等专题。
本书依刑事、民事、行政等划分法律数据类别,同时本书也试图在体现汉律原有律篇体系方面作一些努力,在关键词“题解”部分一般会对沈家本《汉律摭遗》中此类资料的篇章所属略作说明。资料篇章归属研究是日后汉律复原工作的基础。
(三)关于辑录词条
以词条为线索对西北汉简进行整理的方式以往研究已多有采用。如京都大学人文科学研究所简牍研究班《汉简语汇 中国古代木简辞典》,收录约1600字、5400词,是字词典的性质,分述字词的多个不同意项,每一项下说明含义,一般列举典籍、简牍各1例用例。该书以解读汉简字词涵义为主,而不是对同一字、词的相关汉简资料的汇集。被称为该书姊妹篇的冨谷至编《汉简语汇考证》,其中第三部分为“语汇考证”,是列出部分字、词条,主要是对其含义、相关制度等进行考证,也不是相关数据的汇集。沈刚的《居延汉简语词汇释》以词条为纲,该书专注于集释,在汉简词条下汇集相关研究对该词语的各种解释,也不是汉简资料的汇集。
本书以汉简法律数据原文中关键词语作为词条,包括表征罪名、刑罚、诉讼环节、法律关系、法规形式等的词语,词条下辑录同类数据内容,数据全面而集中,便于查找。
二、法律资料研究
原有计划将全书分为数据辑录和数据研究两部分。因时间紧迫,研究部分独立成章的设想未实现,目前采辑录与研究混编方式。在每一词条下辑录原始资料,在“题解”和“注”中载明研究心得,内容包括释文校正、词语释义、制度考证等。其中简文注释方面,仅选取少量词语加以注释,不是全面的简文词语注解和集释,读者可进一步查阅相关研究予以参考。有些词语或制度的考证内容可能稍多了一些,与别的词条的注解在比例上可能会显得略有失衡。
需特别说明一点,肩水金关汉简中各种过关文书,有些是文书原件,有些是关吏在核验时抄写或登记形成的文件。在对简文分析时,本书一般不去区分是抄件还是原件,径称为过关文书。但读者在使用时,如进行文书的功能等的分析时,应注意到其中的差别有时是实际存在的。
在目录部分我们显示了所有辑录词条,以方便读者查找使用。
总之,本书的主要目标是实现分散汉简法律数据的集中与系统化呈现,使读者不仅能查阅资料细节,也能了解汉简法律资料整体情况,为研究者提供便利。
因学力有限,错误、纰漏之处肯定很多,敬请批评指教。
来源:燕山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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