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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资本和自由:走读美东三城》(订购) 聂锦芳 著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26年9月出版
精彩试读
自由的可贵与进化
要克服自由的异化,并非要放弃自由,而是要深化与重构对自由的理解。这要求我们从孤立的、消极的自由观,转向一种嵌入社会关系的、积极的自由观。这种转变的核心在于认识到,真正的自由并非前社会的原子式存在状态,而是通过社会关系得以实现和丰富的人类能力。
首先,自由需要社会身份的锚定与共同善的视野。人的“自我”并非凭空生成,而是在与“他者”的对话中、在特定的文化传统下与语言共同体中逐渐形成的。我们的自由选择,总是在一系列我们并未完全选择却赋予我们生命初始方向与意义的背景框架内进行。承认这一点,并非否定自由,而是为其提供内容与深度。因此,自由不仅是个体权利,也意味着参与那些塑造我们的共同体的生活的权利。这种自由观要求我们将视野从纯粹的私人利益,扩展至对共同善——那些使所有共同体成员(包括我们自己)的生活变得更美好的社会条件,如公正的制度、健康的环境、互助的文化——的关切。在此意义上,自由是与社会成员身份和公民责任内在地联系在一起的。
其次,自由内在地蕴含着责任的维度。以赛亚·伯林在区分“消极自由”与“积极自由”时曾警告后者可能导致强制,但恰当理解的积极自由—成为自己主人的能力——必然要求自我立法、自我约束。这意味着,真正的自由人,是能够理性地为自己设定目标并能够为了实现这些目标而管理自身冲动的人。将这种个体层面的自律推及社会层面,则意味着认识到个体的自由的边界,在于尊重他人同等的自由,在于承担维护使自由成为可能的社会框架的责任。例如,真实的言论自由,不能只要求免于政府审查,也要承担参与培育理性、尊重的公共对话文化的责任;经济自由,不仅意味着创业的权利,也意味着对公平竞争规则与劳动者尊严的尊重。没有责任感的自由,终将因冲突而自我毁灭。
最后,自由在人际关系与合作中得到实现与升华。人类本质上是社会性存在。我们最深层的一些需求——爱、认可、成就、意义——都只有在与他人的互动和合作中才能得到满足。将自由理解为孤立的自我满足,无异于切断了自我实现的源泉。正是在家庭、友谊、团队、社区等各种形式的联合与承诺中,我们超越了狭隘的自我,发现了更丰富的可能性,并体验到了那种在共同事业中失去“小我”却获得更大“自我”的解放感。合作非但不是对自由的限制,反而是对其的扩展;牺牲非但不是对自由的否定,在某些情境下(如为所爱之人或崇高理想)正是自由最深刻、最有力的表达。一种健全的自由观,必须能够容纳奉献、忠诚与团结的价值。
自由,这颗人类精神的北极星,不应因被误解为放纵(license)而黯淡无光。真正的自由,是那艘既能在个体意志的海洋中破浪前行,又深知其航向与归宿始终与人类共同体的大陆相连的船只。它既要求抵御外在不正当干预的勇气,也要求内在自我立法的智慧,更要求走向他者、在合作与奉献中实现自我超越的胸怀。在美国社会面临深刻分裂与意义迷茫的当下,重拾这样一种整全的、社会性的自由观,或许正是照亮前路、重建一个既尊重个体尊严又充满团结与生机的未来的关键。自由不是问题的终结,而是更高意义上人类责任的开始。
再思“我们是我们所等待的人”
在被权力和资本支配的时代,几乎所有观念和行为都成为“一种事事都要加以盘算的制度的一个因素”[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载《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2009,第273页]。这种情势下,即便是世界著名大学,人文学科也在衰落,处于不被人们关注、更不会受到追崇的沉寂状态。遗憾的是,本人就是一个在这一领域厮混并借此安身立命的人。那么,我该如何自我理解和反思与时代的这种错位呢?
又一次来到波士顿大学。在这所沿查尔斯河畔布展开来的校园内,兴建于1962年的法学院大楼、悬挂着“万国旗”的商学院,以及以华裔段氏家族命名、风格奇崛的计算机学院大厦,宽敞、豪华而气派,格外引人注目。相形之下,包括英语、历史、哲学等学科在内的文理学院和神学院的办公设施却显得老旧、局促和灰暗,砖墙斑驳,走廊狭窄,给人一种沉寂、迟暮之感。自然,较之前者,我自己宁愿在这些古朴的建筑前多驻足一会儿。再次看到英语系楼前悬挂着的“我们是我们所等待的人”的条幅,心里便泛起对于在夹缝中生存的人文学科的处境、人文学者的创作以及生命个体命运的沉思和慨叹。
在我看来,琼·乔丹这句名言的启示,首先在于为我们戳破了“等待”的幻觉。人文学科之所以“衰落”,部分原因正在于它长期被置于一种“等待”的姿态——等待技术给出答案,等待市场赋予价值,等待共同体重新承认其“有用性”。这句话直接将外在的救赎转换为人文学科作为主体自我“复兴”的蓬勃姿态,也就意味着,它存在的合法性及其效应不需要任何外部的授权。其次,这句话把人文学者的“创作”从传统的观念和衡量标准中解放出来。这种创作不是为了生产可被评估的成果,诸如我们这些体制内的学者整日念兹在兹的所谓论文、专著、项目、荣誉之类,而是为了维系和强化一种不被资本与权力完全收编的思考方式、自由而全面发展的价值追求,乃至多元化的审美趣味。最后,这句话也重新定义了“命运”的内涵。在被强大的社会力量主宰的体系和环境下,个体的命运不应该只是被动地承受,更应该赋予每一个生命独立思考和行动的权利。不一定非得上升为诸如“为自然立法”“改变世界”那般宏大的气魄和志向,而是在当下的生活中不把判断权让渡给世俗的排行榜、影响因子或社会热度,相反,在喧嚣中保持一份沉着、耐心,展开不受外在驱动和支配的选择、涵育与创造。
本文选自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权力、资本和自由:走读美东三城》。
来源: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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