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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德为什么反对自杀?---《生命伦理学基础》北大出版社 - 书评园地 - 中国高校教材图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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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评园地
康德为什么反对自杀?---《生命伦理学基础》北大出版社
2006-09-11 16:32:43 来源: 北大出版社网站2006-08-28
浪漫主义和古典主义艺术经常会把自杀和审美联系在一起,不动声色地抹煞了自杀的道德性质。
自杀或许是美丽的,不论是安提戈涅在绞索上纤长的身姿,还是宫本五藏落满樱花的饮血的武士刀,可是自杀是道德的吗?
在现代男女们还不知道古典哲学对这一问题的思考之前,后现代主义以及其形形色色的盗版理论已经把自杀的权力抛洒给了人民。
自杀甚至可以用“我选择,我喜欢”做辩护。
诚然,人对自己的身体有着“完全”的权力,法律可以禁止吃辣椒或者吸烟比赛,以免参赛者为了获得胜利而戕害自己的身体。但是对那些不为任何外在目的而自虐的人,法律又能怎样呢?
人有权力自虐吗?自杀是自虐的极端形式,人有权力自杀吗?
我们不在法律的意义上使用“权力”,我们说的是道德上的约束力。
在此处,我们回顾一下古典哲学家们的思考,这些思想现在看起来似乎有些迂远,但这种感觉很可能不是由于这种理论陈旧了,而仅仅是由于我们陌生了。
康德能给我们带来惊喜吗?
康德有六个理由发对自杀:
1.人生来都有义务,尤其是对自己要有义务,这是成为人的一个条件。对自己的义务之一就是保护自己的生命。自杀就是无视对自己的义务。
2.自杀是对自己的轻蔑。自杀者把自己看成了一个东西,自己可以随便处置。因而别人也就可以随便处置,所以自杀把人性降低成动物的等级。
3.自杀毁灭了生命,因而破坏了履行义务的条件。
4.自杀同时也说明自杀者弃绝了他所处的道德共同体。他弃绝了一切与他相关的所有社会关系,和这些关系维护的道德。自杀等同于不承认这个共同体的任何道德。
5.自杀实际上包含着一种情感矛盾:自杀者自杀是为了一了百了,让自己“解脱”。可是解脱,这个希望本身是对一个有生命的人才有意义的。没有生命的人无所谓解脱不解脱,因为对于死人而言,生活没有所谓的更好或更糟。所以所谓自杀,潜意识里还是想“活得更好”,可是他的选择却是消灭了生命本身。
6.自杀等同于自我谋杀。一个人完全无视任何权威,一个会自杀的人,并没有理性的保证不去谋杀别人,如果他能左自己生命的主宰,他就会成为别人生命的主宰。
义务这个词让现在的人听起来很不适应,尽管我们的时代实际上比康德的时代更重视义务。尽管我们并不了解道德在康德整个哲学体系里的位置。但仅仅从字面上,我们仍然能感受到这位葛尼斯堡的大师是何等质朴有力。
《生命伦理学基础》恩格尔哈特著、范瑞平译,定价:42.00来源:北大出版在线(信息中心)2006-08-28
来源:北大出版社网站2006-08-28
本版责编:姜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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