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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拓先路的遗传资源法学力作---评武大出版《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的法律问题研究》 - 书评园地 - 中国高校教材图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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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评园地
开拓先路的遗传资源法学力作---评武大出版《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的法律问题研究》
钱静
2006-12-07 16:41:04 来源: 武大出版网2006年10月16日
“遗传资源”这一语词看似深奥,实则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从日常生活的衣食住行,到农业、工商业、医药、能源供应等所需的原料,均需要遗传资源生物直接或者间接地供给。近年来,随着遗传科学和生物技术的快速发展,遗传资源本身所蕴含的巨大科学和经济价值,越来越多地为世界各国所认识。各国竞相开始进行大规模的遗传资源商业利用与开发。
我国是世界上十二个生物多样性最为丰富的国家之一,遗传资源非常丰富。由于生物开发水平和应用水平上的差距,我国基本上仍处于遗传资源提供者的地位。西方发达国家的医药和生物技术公司每年从我国掠取大量的遗传资源,并由此获得巨额利润,而我国却几乎没有获得任何合理的回报。面对遗传资源大量无偿流失的状况,我国现有的遗传资源法律制度却显得应对乏力。目前,在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法律领域,我国虽然初步形成了一个管制框架,但从总体上看还较为粗糙,还不能完全适应现实的需要。制度构建的完善需要理论研究先行以提供坚实的科学基础。然而不无遗憾的是,我国环境法学界虽有学者涉足这一领域,但尚无系统、全面研究的专著问世。面对制度的欠缺、理论研究的匮乏,秦天宝副教授敢为人先,选择了“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的法律问题”作为研究课题,经过几年的潜心研究,终于写成《
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的法律问题研究
》(以下简称《
研究
》)一书。这本书是我国第一本系统研究获取与惠益分享问题的专著,该书的出版,填补了我国国内这一领域研究的空白,可谓是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法律领域的开山之作。
《研究》是在作者博士论文的基础上修改而成的。全书有60多万字,共分为六章:遗传资源、生物剽窃及其引发的法律问题;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管制的国际法律基础;管制模式的选择;管制机制的确定;遗传资源相关之知识产权与传统知识的保护;我国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法制的完善。综观全书,其主要特色在于:
一、合理、严谨的结构体系
《研究》从遗传资源利用在实际生活中引发的法律问题入手,强调对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进行管制的重要意义,紧接着在第二章对这一管制的理论基础(文章中称为“国际法律基础”)进行了探讨,认为“人类共同关切事项”是各国进行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管制的国际法基础,决定了各国在此领域的权利和义务。管制探讨的理论前提确定后,书的第三章到第五章对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管制制度的各微观组成部分,即管制模式、管制机制、与遗传资源有关的知识产权与传统知识保护,在考察各国和各区域组织立法与实践的基础上,逐一进行了比较和评述,并从中总结出规律性的认识。最后,书的第六章,将这些规律性的认识与我国的相关法制发展和基本国情相结合,对我国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法制的完善提出了有益的建议。《研究》的各章之间内容联系紧密、逻辑性强,看上去顺理成章,读起来更觉思路清晰。不仅如此,《研究》各章内部的结构安排也甚为严谨。以第四章“管制机制的确定”为例,管制机制具体包括管制原则、管制体制、管制范围、管制的程序制度、管制的实体制度这六个方面,这一章用六小节分别阐述这六大问题,每小节都沿用了“研究问题简介—具体内容分析—小结”的结构设置,并在最后一节即第七节对管制机制进行了总体评价。这种流畅的章节框架搭建,使整章显得内容紧凑、条理清楚、脉络分明。
二、全面、翔实的资料收集和提炼
《研究》的最大特色之一就在于收集和整合的资料全面且翔实。作者对与遗传资源获取、知识产权、传统知识保护等内容相关的国内外著述、报刊、数据(一般都采用官方数据)、立法文献进行了广泛收集,并加以整理(引用的资料在书中一一标明了出处)。这其中包含了大量英文和德文的原始资料。抛开资料的后续处理不谈,单单是这些富含信息量的资料的汇集对拓展读者视野就已是大有助益,而且,如此集中而全面的资料整合对于同领域的研究无疑具有极高的参考价值。然而,《研究》一书的价值显然不止于此。作者并不仅仅局限于对各个国家和区域组织立法与实践的简单列举和整理,而是在完全“消化”这些材料后,从中总结和归纳出规律性的认识,以求对我国的相关立法、实践及理论研究有所裨益。这一点在书的第三章中体现得最为明显,仅第三章第一节关于“管制的公法模式”的讨论中,作者就对乌干达、圭亚那、埃及、马来西亚(沙捞越邦)、墨西哥、尼日利亚、美国、哥斯达黎加、印度、南非、菲律宾、巴西、澳大利亚(昆士兰州) 、安第斯共同体、东盟、非统组织等多个具有代表性的国家和区域组织的遗传资源储备及利用状况、管制模式立法及实践的主要内容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同时在此基础之上,对这些立法及实践进行了评价。这些资料(不仅限于第三章第一节)为全书的分析和立论提供了扎实的材料支撑,使全书的论证“底气十足”、更具说服力。
该书最后的参考文献,分为外文论著、中文论著、法律文献、工具资料四个部分,这些文献仅名称列举,加起来就有38页之多。书中的注释更是多达1547个。该书资料收集之广泛由此也可见一斑。
三、独到、前沿的理论观点
《研究》在论及自己的观点时,首先对国内外学界和实务界的观点和模式进行了列举和介绍,但是《研究》观点的得出不是简单地赞成一种而否定另一种;也不是全盘否定,刻意以求标新立异;而是在充分分析这些观点和模式的优劣、考察实务运作情况的基础上,提出了立论有据而独到的观点。另一方面,《研究》对国外成熟的理论观点和实践机制进行评介、将这些理论、机制与我国国情结合进行制度构建,这在我国国内同类研究中是占据领先的,这其中提炼的一些理论观点也极具前沿性。在此,仅列举其中一些有代表性的观点:
1.在管制模式一章,对三种模式进行分析后,指出这三种模式相互区别、各有其不同优势,适合于不同的国情。对此,作者认为,对那些生物资源相对丰富且面临“生物剽窃”严重威胁的国家,采用“公法管制为基础,私法调整为辅助,自律管制作补充”的综合管制模式应是最佳的选择。
2.在论及与遗传资源有关的传统知识的保护问题时,作者认为,传统知识面临着严重的保护不足问题,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各国必须建立充分有效的保护机制,同时,还应作好国际协调,为此,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需要建立一个多边框架,以便在全球范围内形成一项像《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那样强有力的传统知识保护的国际法文件。
3.在讨论我国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管制的立法形式时,《研究》指出,专门立法已经成为国际社会的立法趋势,这种形式有助于尽快建立获取与惠益分享管制框架,尽早实现对遗传资源利用所得惠益的公平分享。因此,采用专门立法形式将是我国的最佳选择。
四、指导立法实践的现实意义
好的学术著作应当与实践紧密结合,应当能为解决实际问题提供有益的指引。《研究》一书首先从遗传资源利用在实践中引发的法律问题出发,展开分析。这种从“问题”出发的研究方式首先就值得称道。正如作者自己在引言中说得那样,这本书写作的初衷就是为完善我国在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领域的法制实践作出一份贡献。事实上作者也正是这样做的。《研究》将“我国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分享法制的完善”专列一章,结合我国遗传资源及其流失情况、我国生物技术发展水平,对我国在该领域管制模式的选择、管制机制的确定、知识保护的法制完善和应当注意的问题分别提出了有益的建议,从而远离了“理论高高在上”、“闭门造车”的理论研究误区。正因为如此,秦天宝副教授的这项研究已经得到了国家有关部门的重视,其所提出的立法建议有很多已经得到认可和采纳。
综观全书,《研究》集中呈现了作者严谨的治学态度、扎实的法学理论基本功、跨学科的知识积累和开创性的研究思维,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和实践意义,是环境法学领域的一部佳作。
来源:武大出版网2006年10月16日
本版责编:姜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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