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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出版社《激变良民》:明清城市的“民变”
韩戍
2011-08-29 10:45:20  来源: 北京大学出版社 
 

   1949年以后很长一段时间里,农民起义研究成为大陆历史学者争相讨论的热门问题之一。

  同时,和农村的农民起义相对应的城市民变,在历史学家看来,亦是“资本主义萌芽”发展的产物,反映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出现后导致的阶级关系和生产关系变化;他们认为,这些由“进步”的手工业者所领导并参与的民变,与近代欧洲的“市民运动”在内容和观念上有极大的相似性,其矛头无疑直接对准“封建”政府,甚至已经隐约对准其背后的整个“封建”社会制度,实质上是对以帝制、士大夫官僚和以其为主体的“封建”统治秩序的否定。

  近年来,历史学家开始以新的角度审视城市的良民暴动,从早期单纯偏重于对成员阶级背景的分析,到进一步深入到事件内部,研究城市中复杂的社会结构和不同年代的差异,从关注所谓人民阶级意识、政治意识的出现,转移到对下层民众真实利益诉求的研究,同时也注意记载民变的历史文本的主观性和差异性;或进一步引入西方社会史和新文化史的研究方法,将民变当成一种单纯的社会现象来研究,探讨其不同类型,行动的动员、组织、宣传过程,整个过程所表现出来的各种仪式、庆典,领导者和参与者的集体心态等等。台湾中央研究院副研究员巫仁恕的《激变良民:传统中国城市群众集体行动之分析》便是这样一部以“民变”为主题,结合上述新观点、新理论、新视角而进行的关于城市群众运动的历史学研究。通过这本书,可以看到传统中国城市中,关于良民激变的种种状况。

  民变多或少,可看社会好不好

  所谓城市民变,按照巫仁恕的定义,指的是“发生在城市,与城市居民有关,而且是在城市的环境中塑造出来的群众集体行动”。其一般为突发,集结快、时间短、规模小、影响区域有限,和发生于农村的大型农民起义有所不同。民变在明以前的中国很少发生,直到明清时期才成为一种普遍现象。究其原因,和明清时期中国城市的跳跃性发展有关。这一时期城市的规模日渐扩大,新兴市镇接连出现,工商业兴盛,商品经济繁荣,从而使城市成为大量人口的聚集处。人口众多,便产生多元化的社会结构,社团、会馆、行业组织等逐渐壮大,旧有的等级观念和身份观念逐渐瓦解,给民众集结提供了组织基础。印刷业和出版业的兴盛,亦为民变的组织、宣传提供了一种推波助澜的作用。

  从巫仁恕的归纳中可以看到,城市民众被激化的类型多种多样,包括粮食暴动、手工业工人罢工、反对地方官、反对政府的财税政策、阶层冲突、社群冲突和科场士变等。其参与者并非都是具有“天然革命性”的赤贫阶层和手工业者,而是带有极大的普遍性。民变的领导者和参与者既可以是有功名的士绅,也可能是工商业主、城市平民、农民、军人、豪强和地痞流氓等。不同人群参与民变的动机不同,士绅生员可能因为明清时期科举之途拥堵,上升渠道日渐狭窄,逐渐助长其对现实政治的不满,使其放下身段去领导或参加集体行动。商人可能是被迫参与,大多由于害怕殃及自身而参加罢市。其中亦可能有少数趁火打劫的无赖游民,往往煽风点火,将民变引向更加激化的境地。

  但是,受倾向儒家文化熏陶,民众若非真正失去活路,一般都不会起而斗争。因此,尽管参加者可能各有目的,但大多是因为其个人的切身利益受到政府和不法商人的损害。比如粮食暴动,多半因为粮价飞涨,商人囤货居奇,引起广泛不满。民众希望能有一个公平的交易秩序,若无法得到便会起而抗争。

  很难说这些行为体现出民众的革命性和抗争性,也不能说这代表着市民社会初具雏形,但却可以从良民激变的频率中看到一个时代的统治状况。如果一个健康、开放的社会,政治清明,意见流动的渠道畅通,统治者和被统治者之间沟通畅快,各种矛盾可以通过协商来解决,则很少会有类似于民变的激化事件发生。虽然,巫仁恕并未就这一点明确得出结论,但可以知道,排除统治者压制的因素,一个社会民变的多少,对检验这个社会统治效果而言,起到晴雨表的作用。

  反贪官,不反皇帝

  民变一般为突发事件,因此在通讯不发达的传统社会,要在短时间内组织起大量民众,无疑需要种种宣传策略。根据巫仁恕的研究,类似于早期工人组织的“团行”以及各类社团、公馆、会所之类的组织扮演了重要角色,各种同乡、同学、同族和师徒等横向或纵向关系,使得快速组织和动员成为可能。而他们一般通过揭帖、口口相传、编造诗文戏剧等方式进行宣传。近代以来城隍庙等城市公共空间的发展,为民变的发生提供了动员的最佳场所。此种情况一直延续到后世,在清末各式暴动或抵制外货的运动中都可以看到相似情形。不同的是,近代以来,报纸、网络等传媒的出现,使宣传和动员过程呈现出前人不敢想象的便捷。集体行动也越来越带有理性的色彩,较少引起严重混乱,多半采取文明抵制或和平反对的方式。

  但是,诚如巫仁恕所言,无论时代如何变迁,集体行动的参与者都以解决问题为最终追求,不以推翻现政权为目的,因此相对带有一定的温和性。这也和明清政府一直以来支持城市发展,灾荒之年城市居民大都可以得到救济,城市居民的生活不如农村那样困苦有关。所以,用巫仁恕的话讲,民变一般都是“反贪官,不反皇帝”。民众和统治阶层带有一定的“共栖性”,一般民众仍认为政府有保障民众生活幸福、安定的责任,因此行动只是在体制内对政府督促责备,而不是全盘否定。大多数民变在此问题上都保留着明显的底线,很少看见对统治权威构成直接的挑战。

  书中事例表明,民变的参与者大多都会标榜其政治合法性。如儒生领导的科场士变,往往会搬出孔圣人的塑像或木主,作为护身符来游街或抗议,一般抗议政治不公的民变,也会打出民间传说中公正无私的阴间行政官城隍的旗号。这固然体现出弱势群体面对强大的国家机器,确实无他物可以凭借,只能依靠虚拟的神灵或教义,希望可以起到支持、鼓励自己行动的作用。另一方面,有了这样连政府官员也可能忌惮的权威护身,最后当事人必然可以从轻受到处罚甚至免于惩治,为自己赢得了一定的政治安全。无需巫仁恕言明,可以看出这是一种灵活的斗争策略,亦是一种民间的智慧,能够古今通用。

  解决民变的最佳之道

  但是,即使如此,历来的统治者对待民变仍然不免有一种阴谋论的心态在里面。所以,温和性的集体事件也常常会被认为是对自己统治权威的一种挑战。就如著名经济史学家胡如雷在《中国封建社会形态》中认为的那样,历次民变失败的根本原因是城市的“封建”统治力量太过强大,对类似事件采取非常严厉、残酷的镇压手段,扼杀民众的革命性和斗争性。诉诸一般常识,这一结论似乎也天经地义,很好理解。

  然而巫仁恕却不太同意这种观点。他认为,就官员内部而言,其实在态度上也存在着很大差异。一般来讲,地方官员接近基层,更了解实际情况,因此对民间疾苦了解较多,对于民变可能会有所体恤,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安抚等手段,宽大处理。而皇帝和督抚一类大人物,则持比较强硬的态度,倾向于支持使用强力手段予以镇压。镇压与否,这也和政府力量的强弱相关。一般而言,明朝末期国力衰弱,中央政府的控制能力较差,民变迭起,政府就很少有能力直接予以镇压。而到了清代,异族入主中原,专制统治者为了维护自己的统治,并防止其演变为满汉的民族矛盾,因此清代皇帝一般持严厉打击的态度。但是,一味压制并不能解决问题,只能加重民众的积怨。一旦统治力量薄弱之时,积压的怒火便有可能在某个点爆发出来,彻底危及统治的合法性。

  因此,倾听民众的声音,或放下身段妥善处理,仍是解决民变的最佳之道。比较有启发的地方是,巫仁恕用不小的篇幅研究了中国古代政府处理类似事件时协调和妥协的情况。如在处理纺织工人通过罢工等集体行动要求增加工资时,地方官员往往会充当雇主和雇员之间的中介,通过一次次的协调,最后拿出一个让双方都可以接受的方案。一直以来,史学家强调斗争,并一味突出“封建统治”的反动,过分强调统治者如何用保甲、连坐之类的方式来控制民众,防止集体事件的发生。今日看来,这种说法似乎有过分渲染之嫌,或者说根本没有如此严重。

  《激变良民:传统中国城市群众集体行动之分析》,巫仁恕著,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5月版,49.00元


  来源: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8.25 

本版责编:姜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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