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出版总署日前发出通知,正式印发实施《国家“十二五”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出版规划》。
《规划》是在“十二五”国家重点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物出版规划中“少数民族出版规划”子规划的基础上进行增补和扩充而形成的,经出版单位申报,专家评审,确定重点项目284种。
《规划》由少数民族语言文字重点出版项目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译制(著)出版工程两部分组成,涵盖马克思主义研究、哲学、政治、法律、历史、文学、艺术、医药、科技等20个门类,涉及蒙、藏、维、哈、朝等30余个少数民族的语言文字。《规划》每年将根据具体情况作相应调整和增补。
《规划》旨在通过发挥国家出版物规划的导向和杠杆作用,建立并完善少数民族重点出版工程出版机制,实施精品战略,带动高质量、高水平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出版物的出版,加强中华各民族优秀文化的保护和传承,巩固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增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的精神家园。
通知对《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进行部署和安排,要求出版单位和出版主管单位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的出版质量,通过动态管理,加强跟踪检查和督导。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2012-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