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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12日,国家版权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四部门联合开展“剑网2014”专项行动。7月9日,国家版权局通过媒体公布了重点督办的8起案件。7月10日,就“剑网2014”专项行动的相关情况,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国家版权局)党组书记蒋建国接受了《中国新闻出版报》记者专访。
加强版权保护 繁荣文化产业
《中国新闻出版报》:“剑网”行动已经进行了10年,您能否介绍一下为什么这个行动会连续开展10年?
蒋建国:一方面说明其意义重大,另一方面说明这项工作任重道远。首先,我们要看到,加强版权保护是国家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其次,在当今世界科学技术飞速发展的形势下,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如果不尊重创新、鼓励创新、保护创新,就不会有光明的未来。鼓励创新,前提之一就是加强版权保护。同时,版权产业又是服务业的支柱产业,特别是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关键时期,加强版权保护,是大力发展服务业、加快发展文化产业的必然要求,也是推动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
党中央高度重视版权问题,在近年来党的重要会议、重要文献中多次强调版权工作。2011年,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第一次把版权保护写进中央全会决定;2012年,党的十八大将“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写进大会报告。中央领导同志对版权工作也极其重视,并及时给予有力指导,为今年“剑网”行动的开展指明了方向。
《中国新闻出版报》:从国外的经验看,美国的文化产业已经超越了汽车、IT、能源等传统行业,成为仅次于军工的第二大支柱产业,其中一个重要的支撑因素就是严格的版权保护。
蒋建国:美国文化产业的发达源于强大的创新能力和严格的版权保护。创新能力是国家竞争力的核心,“拿来主义”解决不了核心技术,“山寨”和模仿无法驱动长远发展。我国音像出版产业日渐衰弱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版权保护做得不好,盗版猖獗,使大家失去了创新的积极性。版权保护工作关系发展先进文化生产力,关系保护民族文化创造力,关系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可以说,没有版权保护,就没有文化产业的繁荣发展。
查办重点案件 支持依法维权
《中国新闻出版报》:专项行动要实现什么样的目标任务?
蒋建国:一是保护数字版权。长期以来,社会上对网络内容传播有一个错误认识,似乎传统作品被转化成数字形式的时候并不存在版权问题。因此,必须把数字版权这个概念树立起来,让大家认识到保护数字版权的重要性、必要性。二是规范网络使用。目前,网站对他人作品想转就转,不打招呼、不付报酬,甚至随意改动内容和标题的现象很普遍。要通过专项行动向社会发出鲜明信号,通过网络传播和使用作品必须符合著作权法律法规要求。要引导权利人与网站开展版权合作,规范网络使用作品,形成依法依规许可付费使用合作的双赢机制。三是支持依法维权。当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行政主管部门要支持权利人依法维权,引导支持权利人开展正当维权,主张合法权益。四是严惩侵权盗版。版权执法部门要严惩各类网络侵权盗版行为。尤其是在权利人没有提出权利主张的时候,更要主动作为、主动出击。
《中国新闻出版报》:如何确保上述目标落到实处?
蒋建国:一是要进行深入宣传,让数字版权意识深入人心。二是要开展全面清查。我们要对侵权盗版行为特别是对大型网站的侵权盗版情况进行深入清理和检查。三是要发动群众举报。要向社会公布专项行动的投诉举报受理方式,鼓励群众积极进行投诉举报,并对经核实线索查处案件的举报人予以一定奖励。四是要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快速反应就是在权利人权益受到损害或者群众已经举报的情况下,行政主管部门掌握证据后及时依法制止违法行为,对有的侵权行为可以依法暂停网络接入或者关闭网站。
《中国新闻出版报》:其中最重要的手段是什么?
蒋建国:最重要的是要查办一批案件。不查案子就不叫专项行动,就是行而无方,就是一纸空文。查办案件是最深入的清查,有利于彻底地解决问题;查办案件是最有效的宣传,能够深入地发动群众;同时,也只有通过查办案件,才能发现和堵塞漏洞、完善制度,形成长效机制。因此,这是所有措施当中最为关键的一招。
查办案件要着重“打老虎”。通过“打老虎”,营造社会舆论,鼓励权利人主张权利,推动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共同采取措施,解决好侵权盗版问题。同时严查必须重罚,只有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双管齐下,才能达到打击的目的。行政处罚方面,一旦认定企业违法违规的,要对企业的非法所得依法从重罚款;违法违规严重的,要依法吊销其行政许可。要做好行政处罚工作与刑事处罚工作的衔接,支持和协助司法部门对违法犯罪人员及时采取措施,该抓的抓、该关的关、该判的判,形成震慑。
注重协同作战 加强行政执法
《中国新闻出版报》:这次“剑网”行动是多部门联合作战,协同配合十分重要。对此有什么具体要求?
蒋建国:专项行动在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国家版权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协同作战、齐抓共管。其中,国家版权局是牵头部门,重点起综合协调作用,同时充分发挥版权行政执法的主体功能,将专项行动推向深入。相关部门也要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形成合力。
此外,还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四部门将会同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单位,联合挂牌督办一批网络侵权盗版重点案件,共同构建多部门参与的联动工作机制。要进一步加强版权主动监管工作,积极推动权利人及组织与互联网企业建立版权合作机制。
《中国新闻出版报》:在工作中,我们也听到有管理部门的同志说,不是我们不作为,是无案可查。对此您怎么看?
蒋建国:我认为这是官僚主义的一种表现。搞专项行动,要切实解决好管不管和敢不敢的问题。行政主管部门如果解决不好管不管和敢不敢的问题,就是不履职、不负责、不作为、不担当,就是不合格的行政部门,具体办事的人也是不合格的公务人员。行政主管部门有很多工作要做,但最根本的职责就是行政管理。不履行行政管理职责的政府部门,可以说就没有存在的意义。只有政府管理到位,才能建立良好的社会秩序,才能保障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各级版权行政管理部门,要把执法监管工作作为版权工作的首要任务来抓,这是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职责。
网上侵权盗版案件,对各个地方来说,不是有没有的问题,而是多和少、大和小的问题。这里我给行政主管部门的同志提供几个查处线索:一是到网上搜索线索,二是对长期积压的案件进行一次清理,三是积极发动群众举报。这样就有了案源,专项行动就有了抓手。版权保护就是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保护来之不易的创新成果。我们要通过加大版权保护力度,在全社会形成一创成名、一创致富、一创终身享有、一创利及子孙的社会风尚和创新环境,让创新成为我们生生不息的发展动力,让创新托起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2014-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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