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号: 密码:
中国大学出版社协会 | 首页 | 宏观指导 | 出版社天地 | 图书代办站 | 教材图书信息 | 教材图书评论 | 在线订购 | 教材征订
搜索 新闻 图书 ISBN 作者 音像 出版社 代办站 教材征订
购书 请登录 免费注册 客服电话:010-62510665 62510769
7月1日起广播电视节目不得设置“嘉宾主持” - 出版新闻 - 中国高校教材图书网
主页 > 出版新闻
7月1日起广播电视节目不得设置“嘉宾主持”
辛化
2015-06-23 09:40:59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2015-06-23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日前下发通知,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主持人和嘉宾使用管理,规定广播电视节目不得设置“嘉宾主持”等。通知将于7月1日起正式执行。

  通知要求,严格执行主持人上岗管理规定。新闻、评论和访谈类节目不得设置或变相设置辅助性主持岗位;广播电视节目要明确主持人和嘉宾的分工,主持人应承担节目的串联、引导、把控等功能,不得设置“嘉宾主持”,嘉宾不能行使主持人职能。

  通知还要求加强主持人职务行为信息管理,加强主持人和嘉宾教育培训,做好主持人资质清查和主持人、嘉宾管理制度建设工作。

  据了解,为进一步规范广播电视从业队伍管理,总局将于近期开展广播电视职业资格管理专项检查工作,并要求各广播电视机构抓紧制定本单位职业资格管理办法,加强执业注册和执业管理,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制度。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报》2015-06-23

本版责编:江蕾
 
 
相关评论 发表评论 发送新闻 打印新闻 上一条 下一条 关闭
| 我的帐户 | 我的订单 | 购书指南|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敬告 | 友情链接 | 广告服务 |

版权所有 © 2000-2002 中国高校教材图书网    京ICP备10054422号-7    京公网安备110108002480号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新出发京批字第版0234号
经营许可证编号:京ICP证130369号    技术支持:云因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