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文化部下发《关于2015年国家动漫品牌建设和保护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2015年品牌计划支持的“动漫品牌”包括在国内、国际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动漫产品(包括漫画、动画、新媒体动漫、动漫演出、动漫衍生产品、动漫形象等)。品牌计划支持的“动漫创意”是指具备基本动漫形象、角色设定、剧情安排、场景设计的成熟构思,并已形成具有可操作性、产业开发价值、品牌规划的实施方案。
文化部将对入选动漫品牌发展的建设保护和宣传推广给予资金支持,利用多种推广形式对入选品牌和创意予以重点宣传推广和项目对接。
来源:《中国出版传媒商报》2015年11月20日